百源學案(上)

宋元學案
第009卷 卷九 百源學案(上)
百源學案(上)(黃宗義原本黃百家纂輯 全祖望次定)
百源學案表
邵雍 (弟)睦
(祖德新、父古。)(子)伯溫(孫)溥(別見《劉李諸儒學案》。)
(附師李之才;涑水講友。) 趙鼎(別為《趙張諸儒學案》。)
司馬植
王豫
張■(並為《王張諸儒學案》。)
呂希哲(別為《滎陽學案》。)
呂希績
希純(並見《范呂諸儒學案》。)
李吁(別為《劉李諸儒學案》。)
周純明(別見《劉李諸儒學案》。)
田述古(別見《安定學案》。)
尹材
張雲卿(並見《涑水學案》。)
(又九人並見《王張諸儒學案》。)
(私淑)晁說之(別為《景迂學案》。)
陳瓘(別為《陳鄒諸儒學案》。)
牛師德(子)思純
劉衡
蔡發(附見《西山蔡氏學案》。)
王湜
張行成(別為《張祝諸儒學案》。)
(並百源續傳。)
富弼(別見《高平學案》。)
程■(別見《濂溪學案》。)
(並百源講友。)
張載(別為《橫渠學案》。)
程顥(別為《明道學案》。)
程頤(別為《伊川學案》、(並百源學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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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源學案序錄
祖望謹案:康節之學,別為一家。或謂《皇極經世》秖是京、焦末流,然康節之可以列聖門者,正不在此。亦猶溫公之造九分者,不在《潛虛》也。述《百源學案》。(梓材案:盧氏藏底作《康節學案》,又有作《百泉學案》者。本傳,堯夫「居蘇門山百源之上」明道先生誌墓雲,「先生始學於百原」。蓋「原」為「源」之本文,「泉」又「原」之省文爾。)
◆涑水講友
康節邵堯夫先雍(祖德新、父古。附師李之才。)
邵雍,字堯夫,其先范陽人,曾祖令進以軍職逮事藝祖,始家衡漳。祖德新,父古,皆隱德不仕。先生幼從父遷河南,(雲濠案:明道誌先生墓云:「幼從父徙共城,晚遷河南。」今曰「幼從父遷河南」,蓋誤。)即自雄其才力,慕高遠,謂先王之事必可致。居蘇門山百源之上,布裘蔬食,躬爨養父之餘,刻苦自勵者有年。已而嘆曰:「昔人尚友千古,吾獨未及四方。」於是踰河、汾,涉淮、漢,周流齊、魯、宋、鄭之墟而始還。時北海李之攝共城令,授以《圖》、《書》先天象數之學。先生探賾索隱,妙悟神契,多所自得;。始至洛,蓬篳瓮牖,不蔽風雨,而怡然有以自樂,人莫能窺也。富鄭公、司馬溫公、呂申公退居洛中,為市園宅。出則乘小車,一人挽之,任意所適。士大夫識其車音,爭相迎候。童孺隸皆曰:「吾家先生至也。」不復稱其姓字。遇人無貴賤賢不肖,一接以誠。群居燕飲,笑語終日,不甚取異於人。樂道人之善,而未嘗及其惡。故賢者悅其德,不賢者喜其真,久而益信服之。嘉祐中,詔舉遺逸,留守王拱辰薦之,授試將作監簿,先生不赴。熙寧初,復求逸士,中丞呂誨等復薦之,補潁州團練推官,皆三辭而後受命,終不之官。新法作,仕州縣者皆欲解綬而去,先生曰:「此正賢者所當盡力之時。能寬一分,則民受一分之賜矣!」王安石罷相,呂惠卿參政,富公憂之,先生曰:「二人本以勢利合。勢利相敵,將自為仇矣,不暇害他人也。」未幾,惠卿果叛安石。先是,於天津橋上聞杜鵑聲,先生慘然不樂曰:「不二年,南士當入相,天下自此多事矣!」或問其故,曰:「天下將治,地氣自北而南。將亂,自南而北。今南方地氣至矣。禽鳥,得氣之先者也。」至是,其言乃驗。疾革,謂司馬公曰:「試與觀化一遭。」公曰:「未應至此!」先生笑曰:「死生亦常事爾!」橫渠問疾,論命,先生曰:「天命則已知之。世俗所謂命,則不知也。」伊川曰:「先生至此,他人無以為力,願自主張。」先生曰:「平生學道,豈不知此。然亦無可主張。」伊川問:「從此永訣,更有見告乎」先生舉兩手示之,伊川曰:「何謂也﹖」曰:「面前路徑須令寬。路窄,則自無著身處,況能使人行也!」先生居內寢,議事者在外甚遠,皆能聞之,召其子伯溫謂曰:「諸公欲葬我近地,不可。當從先塋爾。墓誌必以屬吾伯淳。」熙寧十年七月五日卒,年六十七。程伯子為銘其墓。(雲濠案;先生既卒,贈祕書省著作郎)。元祐中,賜諡曰康節。初,歐陽棐過洛,見先生,先生自敘其履歷甚詳,臨別屬之曰:「願足下異日無忘此言。棐受而疑之,所謂不忘者亦何事邪﹖後二十年,棐入太常為博士,當作諡議,方知先生所屬者在是也。所著有《觀物篇》、《漁樵問答》,《伊川擊壞集》、《先天圖》、《皇極經世》等書。鹹淳初,從祀孔子廟庭,追封新安伯。明嘉靖中,祀稱「先儒邵子」。
百家謹案:周、程、張、邵五子並時而生,又皆知交相好,聚奎之占,可謂奇驗,而康節獨以《圖》、《書》象數之學顯。攷其初,《先天封圖》傳自陳摶,摶以授种放,放授穆修,修授李之才,之才以授先生。顧先生之教雖受於之才,其學實本於自得。始學於百源,堅苦刻厲,冬不爐,夏不扇,日不再食,夜不就席者凡數年。大名王豫嘗於雪中深夜訪之,猶見其儼然危坐。蓋其心地虛明,所以能推見得天地萬物之理。即其前知,亦非術數比。明道嘗謂先生「振古之豪傑」,又曰:「內聖外王之道也。」有問朱子:「康節心胸如此快活廣大,安得如之﹖」答曰:「他是甚麼樣工夫!」又有問朱子:「學者有厭拘檢、樂放舒、惡精詳、喜簡便者,自謂慕堯夫為人,何如﹖」曰:「邵子這道理,豈易及哉!他胸襟中這箇學,能包括宇宙,始終古今,如何不做得大,放得下。今人卻恃箇甚,敢復如此。」
觀物內篇
百家謹案:先生《觀物內外篇》,《內篇》先生所自著,《外篇》門弟子所記述。《內篇》註釋,先生子伯溫也。
物之大者,無若天地,然而亦有所盡也。天之大,陰陽盡之矣。地之大,剛柔盡之矣。陰陽盡而四時成焉,剛柔盡而四維成焉。夫四時、四維者,天地至大之謂也。凡言大者,無得而過之也,亦未始以大為自得,故能成其大,豈不謂至偉者與!天生於動者也,地生於靜者也,一動一靜交而天地之道盡之矣。動之始則陽生焉,動之極則陰生焉,一陰一陽交而天之用盡之矣。靜之始則柔生焉,靜之極則剛生焉,一剛一柔交而地之用盡之矣。動之大者謂之太陽,動之小者謂之少陽,靜之大者謂之太陰,靜之小者謂之少陰。太陽為日,太陰為月,少陽為星,少陰為辰,(辰者天之土,不見而屬陰。)日月星辰交而天之體盡之矣。太柔為水,太剛為火,少柔為土,少剛為石,水火土石交而地之體盡之矣。
或曰:「《皇極經世》舍金木水火土,而用水火土石,何也﹖」曰:日月星辰,天之四象也。水火土石,地之四體也。金木水火土者,五行也。四象、四體,先天也;五行,後天也。先天,後天之所自出也。水火土石,五行之所自出也。水火土石,本體也;金木水火土,致用也。以其致用,故謂之五行,行乎天之間者也。水火土石,蓋五行在其間矣,金出於石而木生於土。有石而後有金,有土而後有木。金者從革而後成,木者植物之一類也。是豈舍五行而不用哉﹖五行在其間者,此之謂也。《皇極經》世用水火土石,以其本體也;《洪範》用金木水火土,以其致用也。皆有所主,其歸則一。
混成一體,謂之太極。太既既判,初有儀形,謂之兩儀。兩儀又判而為陰、陽、剛、柔,謂之四象。四象又判而為太陽、少陽、太陰、少陰、太剛、少剛、太柔、少柔,而成八封。太陽、少陽、太陰、少陰成象於天而為日月星辰,太剛、少剛、太柔、少柔成形於地而為水火土石,八者具備,然後天地之體備矣。天地之體備,而後變化生成萬物也。所謂八者,亦本四而已。在天成象,日也;在地成形,火也。陽燧取於日而得火,火與日本乎一體也。在天成象,月也;在地成形,水也。方諸取於月而得水,水與月本乎一體也。在天成象,星 也;在地成形,石也。星隕而為石,石與星本乎一體也。在天成象,辰也;在地成形,土也。自日月星之外高而蒼蒼者皆辰也,自水火石之外廣而厚者皆土也,辰與土本乎一體也。天地之間,猶形影,聲響之相應,象見乎上,體必應乎下,皆自然之理也。蓋日月星辰猶人之有耳目口鼻,水火土石猶人之有血氣骨肉,故謂之天地之體。陰陽剛柔,則猶人之精神而所以主耳目口鼻、血氣骨肉者也,故謂之天地之用。
日為暑,月為寒,星為晝,辰為夜,寒暑晝夜交而天之變盡之矣。水為雨,(水氣所化)。火為風,(火氣所化)。土為露,(土氣所化)。石為雷,(石氣所化。四者又交相化焉,故雨有水雨,有火雨,有土雨,有石雨。水雨則為霈之雨,火雨則為苦暴之雨,土雨則為霂之雨,石雨則為雹凍之雨。所感之氣如此,皆可以類推也。)雨風露雷交而地之化盡之矣。
暑變物之性,寒變物之情,晝變物之形,夜變物之體,性情形體交而動植之感盡之矣。雨化物之走,風化物之飛,露化物之草,雷化物之木,走飛草木交而動植之應盡之矣。
人之所以靈於萬物者,謂其目能收萬物之色,耳能收萬物之聲,鼻能收萬物之氣,口能收萬物之味。聲色氣味者,萬物之體也;耳目鼻口者,萬人之用也。體無定用,惟變是用;用無定體,惟化是體。體用交而人物之道於是乎備矣。然則人亦物也,聖亦人也。有一物之物,有十物之物,有百物之物,有千物之物,有萬物之物,有億物之物,有兆物之物。生一物之物當兆物之物者,豈非人乎﹖有一人之人,有十人之人,有百人之人,有千人之人,有萬人之人,有億人之人,有兆人之人。生一人之人當兆人之人者,豈非聖乎﹖是知人也者,物之至者也;聖也者,人之至者也。人之至者,謂其能以一心觀萬心,一身觀萬身,一世觀萬世者焉。其能以心代天意,口代天言,手代天工,身代天事者焉。其能以上識天時,下盡地理,中盡物情,通照人事者焉。其能以彌綸天地,出入造化,進退古今,表里人物者焉。
《易》曰:「窮理盡性,以至於命。 所以謂之理者,物之理也。所以謂之性者,天之性也,所以謂之命者,處理性者也。所以能處理性者,非道而何﹖是知道為天地之本,天地為萬物之本。以天地觀萬物,則萬物為物,以道觀天地,則天地亦為萬物。道之道盡於天矣,天之道盡於地矣,天地之道盡於物矣,天地萬物之道盡於人矣。人能知天地萬物之道所以盡於人者,然後能盡民也。天之能盡物,則謂之昊天;人之能盡民,則謂之聖人。
夫昊天之盡物,聖人之盡民,皆有四府焉。昊天之四府者,春、夏、秋、冬之謂也,陰陽升降於其間矣。聖人之四府者,《易》、《書》、《詩》、《春秋》之謂也,禮樂污隆於其間矣。
孔子贊《易》,自羲、軒而下;序《書》,自堯、舜而下;刪《詩》,自文、武而下;修《春秋》,自桓、文而下。自羲、軒而下,祖三皇也;自堯、舜而下,宗五帝也;自文、武而下,子三王也;自桓、文而下,孫五霸也。
夫古今者,在天地之間猶旦暮也。以今觀今,則謂之今矣;以後觀今,則今亦謂之古矣。以今觀古,則謂之古矣;以古自觀,則古亦謂之今矣。是知古亦未必為古,今亦未必為今,皆自我而觀之也。安知千古之前,萬古之後,其人不自我而觀之也﹖
人皆知仲尼之為仲尼,不知仲尼之所以為仲尼,則舍天地將奚之焉﹖人皆知天地之為天地,不知天地之所以為天地,則舍動靜將奚之焉﹖夫一動一靜者,天地之至妙者與!夫一動一靜之間者,天地人之至妙至妙者與!是故知仲尼之所以能盡三才之道者,謂其行無轍也。故有曰:「予欲無言。」又曰:「天何言哉!四時行焉,百物生焉。」其斯之謂與!
夫好生者,生之徒也;好殺者,死之徒也。周之好生也以義,漢之好生也亦以義。秦之好殺也以利,楚之好殺也亦以利。周之好生也以義,而漢且不及;秦之好殺也以利,而楚又過之。天之道,人之情,又奚擇於周、秦、漢、楚哉﹖擇乎善惡而已!是知善也者,無敵於天下,而天下共善之;惡也者,亦無敵於天下,,而天下共惡之。天之道,人之情,又奚擇於周、秦、漢、楚哉﹖擇乎善惡而已矣!天與人相為表里,天有陰陽,人有邪正。邪正之由,擊乎上之所好也。上好德,則民用正;上好佞,則民用邪。邪正之由,有自來矣。雖聖君在上,不能無小人,是難其為小人。雖庸君在上,有能無君子,是難其為君子。自古聖君之盛,未有如唐堯之世,君子何其多邪!時非無小人也,是難其為小人,故君子多也。所以雖有四凶,不能肆其惡。自古庸君之盛,未有如商紂之世,小人何其多邪!時非無君子也,是難其為君子,故小人多也。所以雖有三仁,不能遂其善。是知君擇臣、臣擇君者,是繫乎人也;君得臣、臣得君者,是非繫乎人也,繫乎天也。
夫天下將治,則人必尚行也;天下將亂,則人必尚言也。尚行,則篤實之風行焉。尚言,則詭譎之風行焉。天下將治,則人必尚義也;天下將亂,則人必尚利也。尚義,則謙讓之風行焉。尚利,則攘奪之風行焉。三王,尚行者也;五霸,尚言者也。尚行必入於義也,尚言必入於利也。義利之相去,一何遠之如是邪!是知言之於口,不若行之說於身;行之於身,不若盡之於心。言之於口,人得而聞之;行之於身,人得而見之,盡之於心,神得而知之。人之聰明猶不可欺,況神之聰明乎!是知無愧於口,不若無愧於身;無愧於身,不若無愧於心。無口過易,無身過難;無身過易,無心過難。既無心過,何難之有!吁!安得無心過之人而與之語心哉!是知聖人所以能立無過之地者,謂其善事於心者也。
天由道而生,地由道而成,人物由道而行。天、地、人物則異也,其於由道則一也。夫道也者,道也。道無形,行之則見之於事矣。如道路之道坦然,使千億萬年行之,人知其歸者也。
夫所以謂之觀物者,非以目觀之也。非觀之以目,而觀之以心也。非觀之以心,而觀之以理也。聖人之所以能一萬物之情者,謂其能反觀也。所以謂之反觀者,不以我觀物也。不以我觀物者,以物觀物之謂也。既能以物觀物,又安有我於其間哉!
日經天之元,月經天之會,星經天之運,辰經天之世。以日經日,則元之元可知矣。以日經月,則元之會可知矣;以日經星,則元之運可知矣;以日經辰,則元之世可知矣。以月經日,則會之元可知矣;以月經月,則會之會可知矣;以月經星,則會之運可知矣;以月經辰,則會之世可知矣。以星經日,則運之元可知矣;以星經月,則運之會可知矣;以星經星,則運之運可知矣;以星經辰,則運之世可知矣。以辰經日,則世之元可知矣;以辰經月,則世之會可知矣;以辰經星,則世之運可知矣;以辰經辰,則世之世可知矣。元之元一,元之會十二,元之運三百六十,元之世四千三百二十。會之元十二,會之會一百四十四,會之運四千三百二十,會之世五萬一千八百四十。運之元三百六十,運之會四千三百二十,運之運一十二萬九千六百,運之世一百五十五萬五千二百。世之元四千三百二十,世之會五萬一千八百四十,世之運一百五十五萬五千二百,世之世一千八百六十六萬二千四百。
以日經日為元之元,其數一,日之數一故也。以日經月為元之會,其數十二,月之數十二故也。以日經星為元之運,其數三百六十,星之數三百六十故也。以日經辰為元之世,其數四千三百二十,辰之數四千三百二十故也。則是日為元,月為會,星為運,辰為世,此《皇極經世》一元之數也。一元象一年,十二會象十二月,三百六十運象三百六十日,四千三百二十世象四千三百二十時也。蓋一年有十二月,三百六十日,四千三百二十時故也。《經世》一元,十二會,三百六十運,四千三百二十世。一世三十年,是為一十二萬九千六百年。是為《皇極經世》一元之數。一元在大化之間,猶一年也。自元之元更相變而至於辰之元,自元之辰更相變而至於辰之辰,而後數窮矣。窮則變,變則生,生而不窮也。《皇極經世》但著一元之數,使人伸而引之,可至於終而復始也。其法皆以十二、三十相乘。十二、三十,日月之數也。其訊息盈虛之說,不著於書,使人得而求之,蓋「藏諸用」也。此《易》所謂「天地之數也」。
太陽之體數十,太陰之體數十二;少陽之體數十,少陰之體數十二;少剛之體數十,少柔之體數十二;太剛之體數十,太柔之體數十二。進太陽少陽太剛少剛之體數,退太陰少陰太柔少柔之體數,是謂太陽少陽太剛少剛之用數。進太陰少陰太柔少柔之體數,退太陽少陽太剛少剛之體數,是謂太陰少陰太柔少柔之用數。太陽少陽太剛少剛之體數一百六十,太陰少陰太柔少柔體數一百九十二,太陽少陽太剛少剛之用數一百一十二,太陰少陰太柔少柔之用數一百五十二。以太陽少陽太剛少剛之用數,倡太陰少陰太柔少柔之用數,是謂日月星辰之變數。以太陰少陰太柔少柔之用數,和太陽少陽太剛少剛之用數,是謂水火土石之化數。日月星 辰之變數一萬七千二十四,謂之動數。水火土石之化數一萬七千二十四,謂之植數。再倡和日月星辰、水火土石之變化,通數二萬八千九百八十一萬六千五百七十六,謂之動植通數。
日為太陽,其數十;月為太陰,其數十二;星為少陽,其數十;辰為少陰,其數十二;石為少剛,其數十;土為少柔,其數十二;火為太剛,其數十;水為太柔,其數十二。太陽少陽太剛少剛之本數四十,太陰少陰太柔少柔之本數四十有八。以四因四十,得一百六十;以四因四十八,得一百九十二;是謂太陽少陽太陰少陰太剛少剛太柔少柔之體數。一百六十數之內退四十八,得一百一十二;一百九十二數內退四十,得一百五十二;是謂太陽少陽太陰少陰太剛少剛太柔少柔之用數也。陰陽剛柔,互相進退,去其體數,而所存者謂之用數。陰陽剛柔所以相進退者,陽中有陰,陰中有陽,剛中有柔,柔中有剛,天地交際之道也。以一百一十二因一百五十二,得一萬七千二十四,謂之水火土石之化數。以一百五十二因一百一十二,得一萬七千二十四,謂之日月星辰之變數。變數謂之動數,化數謂之植數。以一萬七千二十四因一萬七千二十四,得二萬八千九百八十一萬六千五百七十六,是謂動植之通數。此《易》所謂「萬物之數」也。或曰:「《經世》之數,與大衍之數不同,何也﹖」曰:《易》用九、六,《經世》用十、十二。用十、十二,用極數也。十去其一,則九矣;十二分而為二,則六矣。故日,陽也,止於十;月,陰也,止於十二。此之謂極數。大衍、《經世》,皆本於四。四者,四象之數也。故大衍四,四因九,得三十六,是謂《乾》一爻之策數;四因六,得二十四,是謂《坤》一爻之策數。六因三十六,得二百一十有六,是謂《乾》一卦之策數;六因二十四,得一百四十有四,是謂《坤》一卦之策數。《乾》、《坤》之策,凡三百六十也。三十二因二百一十六,得六千九百一十有二,是謂三十二陽卦之策數;三十二因一百四十有四,得四千六百有八,是謂三十二陰卦之策數。合二篇之策,凡萬有一千五百二十也。如《太玄》之數,則用三數。聖賢立法不同,其所以為數則一也。
日月星辰者,變乎暑寒晝夜者也;水火土石者,化乎雨風露雷者也。暑寒晝夜者,變乎性情形體者也;雨風露雷者,化乎走飛草木者也。性情形體者,本乎天者也;走飛草木者,本乎地者也。本乎天者,分陰分陽之謂也;本乎地者,分柔分剛之謂也。夫分陰分陽、分柔分剛者,天地萬物之謂也。備天地萬物者,人之謂也。
觀物外篇
性非體不成,體非性不生。陽以陰為體,陰以陽為性。動者性也,靜者體也。在天則陽動而陰靜,在地則陽靜而陰動。性得體而靜,體隨性而動,是以陽舒而陰疾也。陽不能獨立,必得陰而後立,故陽以陰為基。陰不能自見,必待陽而後見,故陰以陽為倡。陽知其始而享其成,陰效其法而終其勞,陽能知而陰不能知,陽能見而陰不能見也。能知能見者為有,故陽性有而陰性無也。陽有所不,而陰無所不也;陽有去,而陰常居也。無不而常居者為實,故陽體虛而陰體實也。自下而上謂之升,自上而下謂之降,升者生也,降者消也,故陽生於下而陰生於上,是以萬物皆反。陰生陽,陽生陰,陰復生陽,陽復生陰,是以循環而無窮也。
天地之本,其起於中乎!是以乾坤交變而不離乎中,人居天地之中,心居人之中,日中則盛,月中則盈,故君子貴中也。
本一氣也,生則為陽,消則為陰,故二者一而已矣,四者二而已矣,六者三而已矣,八者四而已矣。是以言天而不言地,言君而不言臣,言父而不言子,言夫而不言婦也。然天得地而萬物生,君得臣而萬物化行,父得子、夫得婦而家道成,故有一則有二,有二則有四,有三則有六,有四則有八。
氣則養性,性則乘氣,故氣存則性存,性動則氣動也。堯之前,先天也;堯之後,後天也。後天乃效法耳。
氣一而已,主之者神也。神亦一而已,乘氣而變化,能出入於有無死生之間,無方而不測者也。
時然後言,乃應變而言,言不在我也。
氣者,神之宅也。體者,氣之宅也。
陸中之物,水中必具者,猶影象也。陸多走,水多飛者,交也。是故巨於陸者必細於水,巨於水者必細於陸也。虎豹之毛,猶草也;鷹鸇之羽,猶木也。人之骨巨而體繁,木之乾巨而葉繁,應天地之數也。動者體橫,植者體縱,人宜橫而反縱也。
動物謂鳥獸,體皆橫生,橫者為緯,故動。植物謂草木,體皆縱生,縱者為經,故靜。非惟鳥獸草木,上而列宿,下而山川,莫不皆然。至於人,亦動物,體宜橫而反縱,此所以異於萬物,為最貴也。
天有四時,地有四方,人有四支,是以指節可以觀天,掌文可以察地。天地之理具乎指掌矣,可不貴之哉!
天圓而地方。天南高而北下,是以望之如倚蓋焉。地東南下西北高,是以東南多水,西北多山。日行陽度則盈,行陰度則縮,賓主之道也。月去日則明生而遲,近日則魄生而疾,君臣之義也。陽消則生陰,故日下而月西出也。陰盛則敵陽,故日望而月東出也。天為父,日為子,故天左鏇,日右行。日為夫,月為婦,故日東出,月西出也。
月本無光,借日光以為光。及其盛也,遂與陽敵。為人君者可不慎哉!
陽得陰而為雨,陰得陽而為風,剛得柔而為雲,柔得剛而為雷。無陰則不能為雨、??無陽則不能為雷。雨,柔也;而屬陰;陰不能獨立,故待陽而後興。雷,剛也,而屬體,體不能自用,必待陽而後發也。雲有水火土石之異,他類亦然。
張 曰:水火土石,地之體也。凡物皆具地之體。先生曰:「水雨霖,火雨暴,土雨濛,石雨雹;水風涼,火風熱,土風和,石風烈;水雲黑,火雲赤,土雲黃,石雲白;水雷,火雷,土雷連,石雷霹。」故一物必通四象。
象起於形,數起於質,名起於言,意起於用。天下之數出於理,違乎理則入於術。世人以數而入術,故失於理也。天下之事皆以道致之,則休戚不能至矣。
天之神棲於日,人之神發於目。人之神寤則棲心,寐則棲腎,所以象天也,晝夜之道也。
夫卦各有性體,然皆不離《乾》、《坤》之門,如萬物受性於天,而各為其性也。在人則為人之性,在禽獸則為禽獸之性,在草木則為草木之性。天以氣為主,體為次;地以體為主,氣為次。在天在地者亦如之。
天之象數則可得而推,如其神用,則不可得而測也。自然而然者,天也,惟聖人能索之。效法者,人也,若時行時止,雖人也亦天。神者,人之主,將寐在脾,熟寐在腎,將寤在肝,正寤在心。
將寐在脾,猶時之秋也。熟寐在腎,猶時之冬也。將寤在肝,猶時之春也。正寤在心,猶時之夏也。
以物觀物,性也;以我觀物,情也。性公而明,情偏而暗。
天地之大寤在夏,人之神則存於心。
鮑時曰:午則日隨天在南,子則日隨天在北,一日之寤寐也。夏則日正在午,冬則日正在子,一年之寤寐也。日者,天之神也。人之神晝在心,夏也;夜在腎,冬也。
火無體,因物以為體。金石之火烈於草木之火者,因物而然也。
歷不能無差。今之學者歷但知曆法,不知歷理。能布算者,洛下閎也。能推步者,甘公、石公也。洛下閎但知曆法;楊雄知曆法,又知歷理。
百家謹案:細觀《太玄》,子云便未即知歷理。
學不至於樂,不可謂之學。
漢儒以反經合道為權,得一端者也。權所以平物之輕重。聖人行權,酌其輕重 而行之,合其宜而已。故執中無權者。猶為偏也。
夫《易》者,聖人長君子、消小人之具也。及其長也,闢之於未然;及其消也,闔之於未然。一消一長,一闔一闢,渾渾然無。非天下之至神,其孰能與於此!
知《易》者不必引用講解,是為知《易》。孟子之言未嘗及《易》,其間《易》道存焉,但人見之鮮耳。人能用《易》是為知《易》。如孟子,所謂善用《易》者也。
月者,日之影也。情者,性之影也。心性而膽情,性神而情鬼。
心為太極。又曰:道為太極。
形可分,神不可分。
木結實而種之,又成是木而結是實。木非舊木也,此木之神不二也。此實生生之理也。
以物喜物,以物悲物,此發而中節者也。
不我物,則能物物。
任我則情,情則蔽,蔽則昏矣。因物則性,性則神,神則明矣。潛天潛地,不行而至,不為陰陽所攝者,神也。
先天之學,心也。後天之學,也。出入有無死生者,道也。
神無所在,無所不在。至人與他心通者,以其本於一也。道與一,神之強名也。以神為神者,至言也。
陰對陽為二,然陽來則生,陽去則死,天地萬物生死主於陽,則歸之於一也。
神無方而性有質。
凡人之善惡,形於言,發於行,人始得而知之。但萌諸心,發乎慮,鬼神已得而知之矣,此君子所以慎獨也。
人之類,備乎萬物之性。
人之神則天地之神 。人之自欺,所以欺天地,可不慎哉!
物理之學,或有所不通,有可以強通。強通則有我,有我則失理而入於術矣。
心一而不分,則能應萬變。此君子所以虛心而不動也。
君子之學,以潤身為本。其治人應物,皆餘事也。
兌,說也。其他說皆有所害,惟朋友講習,無說於此,故言其極者也。
能循天理動者,造化在我也。
學不際天人,不足以謂之學。
人必內重,內重則外輕。苟內輕,必外重,好利好名,無所不至。
天下言讀書者不少,能讀書者少。若得天理真樂,何書不可讀,何堅不可破,何理不可精!
所行之路不可不寬,寬則少礙。
天主用,地主體。聖人主用,百姓主體,故日用而不知。
天使我有是之謂命,命之在我之謂性,性之在物之謂理。
劉絢問無為,對曰:「時然後言,人不厭其言。樂然後笑,人不厭其笑。義然後取,人不厭其取。此所謂無為也。」
金須百鍊然後精,人亦如此。
「多聞,擇其善者而從之」,雖多聞,必擇善而從之。「多見而識之」,識,別也。雖多見,必有以別之。
鬼神者,無形而有用,其情狀可得而知也,於用則可見之矣。若人之耳目鼻口手足,草木之枝葉華實顏色,皆鬼神之所為也。福善禍淫,主之者誰邪﹖聰明正直,有之者誰邪﹖不疾而速,不行而至,任之者誰邪﹖皆鬼神之情狀也。
太羹可和,玄酒可漓,則是造化亦可和可漓也。
易地而處,則無我也。
思慮一萌,鬼神得而知之矣。故君子不可不慎獨。
漁樵問答
百家謹案:《黃氏日鈔》云:「《伊川至論》第八卷載《漁樵問答》,蓋世傳以為康節書者,不知何為亦剿入其中。近世昭德先生晁氏《讀書記》疑此書為康節子伯溫所作。」今觀其書,惟「天地自相依附」數語為先儒所取,餘多膚淺。子文得家庭之說而附益之,明矣。今去其問答浮詞並與《觀物篇》重出者,存其略焉。
祖望謹案:晁氏但云「邵氏言其祖之書也」,是蓋疑詞,而亦未嘗竟以為伯溫作也。但劉左史安節《集》中亦載此篇,而頗略,則更可怪。左史未必為此文也?﹛@ 漁者曰:可以意得者,物之性也;可以言傳者,物之情也;可以象求者,物之形也;可以數取者,物之體也。用也者,妙萬物為言者也,可以意得,而不可以言傳。
樵者曰:天地之道備於人,萬物之道備於身,眾妙之道備於神,天下之能事畢矣。又何思何慮!
漁者曰:以我徇物,則我亦物也。以物徇我,則物亦我也。我物皆致,意由是明。天地亦萬物也,萬物亦我也,我亦萬物也。何物不我,何我不物。如是,則可以宰天地,可以司鬼神,而況於人乎!況於物乎!
樵者問漁者曰:「天何依﹖」曰:「依乎地。」「地何附﹖」曰:「附乎天。」曰:「然則天地何依何附﹖」曰:「自相依附。天依形,地附氣。其形也有涯,其氣也無涯。有無之相生,形氣之相息,終則有始。終始之間,天地之所存乎!天以用為本,以體為末;地以體為本,以用為末。利用出入之謂神,名體有無之謂聖。惟神與聖,能參乎天地者也。」
竊人之財謂之盜。其始取之也,惟恐其不多也,及其敗露也,惟恐其多矣。夫賄之與贓,一物也;而兩名者,利與害故也。竊人之美謂之徼。其始取之,惟恐其不多也;及其敗露也,惟恐其多矣。夫譽之與毀,一事也;而兩名者,名與實故也。凡言朝者,萃名之所也;市者,聚利之地也。能不以爭處乎其間,雖一日九遷,一貨十倍,何害生實喪之有邪!是知爭也者,取利之端也;讓也者,趨名之本也。利至則害生,名興則實喪。利至名興而無害生喪實之患,唯有德者能之。
樵者曰:「人有禱鬼神而求福者。福可禱而求邪﹖求之而可得邪﹖敢問其所以。」曰:「語善惡者,人也;禍福者,天也。天道福善而禍淫,鬼神其能違天乎!自作之咎,固難逃已;天降之災,禳之奚益!修德積善,君子常分,安有餘事於其間哉!」樵者曰:「有為善而遇禍,有為惡而獲福者,何也﹖」漁者曰:「有幸,有不幸也。幸不幸,命也;當不當,分也。一命一分,人其逃乎!」曰:「何為分﹖何為命﹖」曰:「小人之遇福,非分也,有命也;當禍,分也,非命也。君子之遇禍,非分也,有命也;當福,分也,非命也。」
漁者謂樵者曰:「人之所謂親,莫如父子也;人之所謂疏,莫如路人也。利害在心,則父子過路人遠矣。父子之道,天性也,利害猶或奪之,況非天性者乎!夫利害之移人如是之深也,可不慎乎!路人之相逢則過之,固無相害之心焉,無利害在前故也。有利害在前,則路人與父子又奚擇焉!路人之能相交以義,又何況父子之親乎﹖夫義者,讓之本也;利者,爭之端也。讓則有仁,爭則有害,仁與害何相去之遠也﹖堯、舜亦人也,桀、紂亦人也,人與人同,而仁與害異爾。仁因義而起,害因利而生。以利不以義,則臣弒其君者有焉,子弒其父者有焉,豈若路人之相逢一日而交袂於中逵者哉!」
樵者謂漁者曰:「『《無妄》,災也。』敢問其故。」曰:「妄則欺也。得之必有禍,斯有妄也。順天而動,有禍及者,非禍也,災也。猶農有思豐年而不勤稼穡者,其荒也不亦禍乎!農有勤稼穡而復敗諸水旱者,其荒也不亦災乎!故《象》言『先王以茂對時育萬物』者,貴不妄也。
漁者謂樵者曰:「春為陽始,夏為陽極,秋為陰始,冬為陰極。陽始則溫,陽極則熱,陰始則涼,陰極則寒。溫則生物,熱則長物,涼則收物,寒則殺物。皆一氣,其別而為四焉。其生萬物也亦然。」
樵者謂漁者曰:「人謂死而有知,有諸﹖」曰:「有之。」曰:「何以知其然﹖」曰:「以人知之。」曰:「何者謂之人﹖」曰:「耳、目、鼻、口、心、膽、脾、腎之氣全,謂之人。心之靈曰神,膽之靈曰魄,脾之靈曰魂,腎之靈曰精。心之神發乎目,則謂之視;賢之精發乎耳,則謂之聽;脾之魂發乎鼻,則謂之臭;膽之魄發乎口,則謂之言。八者具備,然後謂之人。夫人者,天地萬物之秀氣也。然而亦有不中者,各求其類也。若全得人類,則謂之曰全人之人。夫全類者,天地萬物之中氣也,謂之曰全德之人也。全德之人者,人之人者也。夫人之人者,仁人之謂也,惟全人然後能當之。人之生也,謂其氣行;人之死也,謂其形返。氣行則神魂交,形返則精魄存。神魂行於天,精魄返於地。行於天則謂之曰陽行,返於地則謂之曰陰返。陽行則晝見而夜伏者也,陰返則夜見而晝伏者也。是故知日者,月之形也;月者,日之影也。陽者,陰之形也;陰者,陽之影也。人者,鬼之形也;鬼者,人之影也。人謂鬼無形而無知者,吾不信也。」
漁者問樵者曰:「小人可絕乎﹖」曰:「不可。君子稟陽正氣而生,小人稟陰邪氣而生。無陰則陽不成,無小人則君子亦不成,唯以盛衰乎其間也。陽六分則陰四分,陰六分則陽四分,陰陽相半則各五分矣。由是知君子小人之時有盛衰也。世治,則君子六分;君子六分,則小人四分,小人固不勝君子矣。亂世則反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婦婦,謂各安其分也。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兄不兄,弟不弟,夫不夫,婦不婦,謂各失其分也。此則由世治世亂使之然也。君子常行勝言,小人常言勝行;故世治則篤實之士多,世亂則緣飾之士眾。篤實鮮不成事,緣飾鮮不敗事。成多國興,敗多國亡,家亦由是而興亡也。夫興國興家之人,與亡國亡家之人,相去一何遠哉!」
樵者問漁者曰:「人所謂才者,有利焉,有害焉者,何也﹖」漁者曰:「才一也,利害二也。有才之正者,有才之不正者。才之正者,利乎人而及乎身者也。才之不正者,利乎身而害乎人者也。」曰:「不正,則安得謂之才﹖」曰:「人之所不能而皆能之,安得不謂之才。聖人所以惜乎才之難者,謂其能成天下之事而歸之正者寡也。若不能歸之以正,才則才矣,難乎語其仁也。譬猶藥之療疾也,毒藥亦有時而用也,可一而不可再也,疾愈則速已,不已則殺人矣。平藥,則常日而用之可也,重疾非所以能治也。能驅重疾而無害人之毒者,古今人所謂良藥也。《易》曰:『大君有命,開國承家。小人勿用。』如是,則小人亦有時而用之。時平治定,用之則否。《詩》云:『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其小人之才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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