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主義辯證法

唯物主義辯證法

辯證唯物主義是現代實踐主義哲學的核心思想。唯物主義是指堅持物質是第一性的,即物質第一,意識第二,這與唯心主義對立。唯物辯證法是“馬克思主義中有決定意義的東西”,是“馬克思主義的活的靈魂”,正確地套用唯物辯證法.世界是物質的,物質是運動的,整個世界就是永恆運動著的物質世界,這是辯證唯物主義對世界最基本的看法。運動是絕對的,靜止是相對的。

基本信息

總論

物主義辯證法 即“馬克思主義辯證法”。以自然界、人類社會和人的思維發展的一般規律為研究對象。是辯證法思想發展的高級形態。馬克思主義哲學的重要組成部分。認為物質世界是普遍聯繫和不斷運動變化的統一整體;辯證規律是物質世界自己運動的規律;主觀辯證法或辯證的思維是客觀辯證法在人類思維中的反映。是最全面、最豐富、最深刻的發展學說。它包括三個基本規律(對立統一規律質量互變規律否定之否定規律)以及現象與本質、原因與結果、必然與偶然、可能與現實、形式與內容等一系列基本範疇,而對立統一規律為核心。它是宇宙觀,又是認識論和方法論。
馬克思、恩格斯所創立的建立在徹底的唯物主義基礎上的辯證法。唯物辯證法認為物質世界本身有著自己的辯證運動規律,任何事物都是處在普遍聯繫和相互作用之中;任何事物都有它產生、發展和滅亡的過程;事物發展的根本原因在於事物內部的矛盾性,矛盾著的對立面又統一又鬥爭,由此推動事物的運動和變化。對立統一規律,是唯物辯證法的實質和核心。
修改詞:
唯物辯證法是馬克思和恩格斯首先發現的哲學原理。它科學地反映了關於宇宙自然、人類社會和人類思維的最一般、最普遍、最深刻、最基礎的規律與本質。它認為世界萬事萬物是永遠運動和普遍聯繫的, 而運動的法則主要是依據一切事物內部的客觀存在的“一分為二”的矛盾性構成的辯證運動法則,聯繫的紐帶與方法主要是客觀存在的又對立又統一為核心的一系列辯證原理形成的結構組成的紐帶。這個哲學的基礎是唯物論,主導則是辯證法。唯物論與辯證法互相制約、相輔相成、有機結合推動著這個哲學本身永遠與社會實踐亦步亦趨地一同進步著。它不斷總結社會實踐新的經驗驗證、完善與豐富自己,同時指導社會實踐快速向前發展以至無窮。它是全人類認識世界與改造世界的最普遍的、最有效的科學武器之一。因此它是世界全人類的思想財富。

辯證唯物論與唯物辯證法的聯繫

1 二者同屬辯證唯物主義的哲學範疇。馬克思主義哲學即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而辯證唯物主義是由辯證的唯物論和唯物的辯證法、辯證唯物主義認識論三部分組成。辯證唯物主義是馬克思在批判地繼承了人類文化的優秀成果,特別是在批判地吸收了黑格爾辯證法的“合理核心”和費爾巴哈唯物主義的“基本核心”的基礎上創立的。辯證唯物主義的誕生是哲學史上的偉大變革,它克服了古代樸素唯物主義、近代機械唯物主義的不徹底性,真正實現了唯物主義與辯證法的有機統一。
2 二者相互滲透。在辯證唯物主義哲學中,唯物論是基礎,辯證法是核心,認識論是靈魂。也就是說,馬克思主義哲學的唯物論充滿了豐富的辯證法思想。如果只承認世界的統一性在於它的物質性,而否認物質世界的運動、變化和發展,那么這就是形上學的唯物論。
在承認物質決定意識的前提下,辨證唯物論還揭示了意識對物質有能動的反作用。而關於辯證法的思想又是建立在唯物論的基礎上的,即在承認世界的本原是物質的基礎上,進一步揭示了物質世界聯繫和發展的原因、狀態及發展趨勢。如果否認世界的物質性來談聯繫、運動、發展,那就是唯心主義的辯證法。
另外,需要特彆強調的是:掌握唯物論,要從最基本的概念——物質入手。物質是馬克思主義哲學的最基本概念,要正確理解物質概念的內涵,就必須抓住它的唯一特性——客觀實在性。這裡的“客觀實在性”是從自然界和人類社會所涵蓋的萬事萬物中抽象概括出來的,是萬事萬物所具有的共同本質,是共性,是意識所沒有的。
要理解辯證法,就要從辯證法的最基本觀點——矛盾的觀點出發,因為矛盾是世界普遍聯繫和永恆發展的根源。首先,矛盾是聯繫的根本內容,事物之間的聯繫說到底是事物內部矛盾雙方既相互對立又相互統一的聯繫;同時,矛盾又是事物發展變化的動力,事物的內部矛盾是事物變化發展的根本原因。矛盾的觀點是唯物辯證法的核心所在,在此基礎上我們才能認識到唯物辯證法的總特徵——聯繫的觀點和發展的觀點。
總之,馬克思主義哲學是科學的世界觀和方法論,它對整個世界的看法以及對人與世界的關係的看法不僅是唯物的而且是辯證的。辨證唯物論和唯物辯證法是貫穿整個馬克思主義哲學的兩條紅線。二者的研究對象是相同的,但是研究的角度不一樣。研究世界的本質要用辯證法的觀點,否則就會陷入形上學;研究辨證法要在唯物論的基礎上進行,否則就會陷入唯心論。馬克思主義哲學既是徹底的唯物論,又是徹底的辯證法,體現了唯物主義和辯證法的高度統一。

唯物辯證法原理以及對應的方法論

聯繫的普遍性原理

原理:事物的聯繫具有普遍性。任何事物內部的各個部分、要素是相互聯繫的;任何事物都與周圍的其他事物相繫著;整個世界是一個相互聯繫的統一整體。
方法論:堅持聯繫的觀點,用普遍聯繫的觀點看問題。

聯繫的客觀性原理

原理:事物的聯繫具有客觀性。聯繫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人們既不能否定事物的聯繫,也不能把主觀聯繫強加給事物。
方法論:人們可以根據事物的固有聯繫改變事物的狀態,建立新的具體的聯繫;要具體地分析事物之間的聯繫,以認識和把握事物的真實聯繫。

因果聯繫原理

原理:事物之間存在著因果聯繫,因果之間既有先行後續,又有引起和被引起的關係,原因與結果相互區別相互聯繫。
方法論:承認因果聯繫的普遍性和客觀性,是人們正確認識事物,進行科學研究的前提;正確把握事物的因果聯繫,才能提高人們實踐活動的自覺性和預見性。

堅持發展的觀點看問題體現的哲學原理

原理:一切事物都處在永不停息的運動、變化和發展的過程中,整個世界就是一個無限變化和永恆發展著的物質世界,發展是新事物代替舊事物的過程。
方法論:我們要堅持唯物辯證法這個觀點,就要用發展的觀點觀察和分析問題。要把事物如實地看成一個變化發展的過程;要明確事物處於怎樣的階段和地位;要堅持與時俱進,培養創新精神,促進新事物的成長。

運動和物質關係原理

原理:物質是運動的物質,運動是物質的根本屬性和存在方式;運動是物質的運動,物質是運動的主體。

運動和靜止的辯證關係原理

原理:運動是普遍的、永恆的、無條件的,因而是絕對的;靜止是一種不顯著的運動,是運動的特殊狀態;動中有靜,靜中有動,世界上一切事物的存在和發展,都是絕對運動和相對靜止的統一。

整體和部分關係原理

原理:整體和部分既相互區別又相互聯繫。二者區別:第一,二者的內涵不同;第二,二者的地位與功能不同,整體居於主導地位,統率著部分;第三,整體具有部分根本沒有的功能;第四,當各部分以合理的結構形成整體時,整體就具有全新的功能,整體的功能就會大於各個部分功能之和;第五,當部分以欠佳的結構形成整體時,就會損害整體功能的發揮。二者聯繫:第一,二者不可分割,整體有部分組成,部分是整體的部分;第二,二者相互影響,整體的性能狀態及其變化會影響到部分的性能狀態及其變化,反之,部分也制約著整體,甚至在一定條件下,關鍵部分的性能會對整體的性能狀態起決定作用;第三,整體和部分的地位在一定條件下是可以轉化的。
方法論:要樹立全局觀念,辦事情要從整體著眼,尋求最優目標;搞好局部,使整體功能得到最大發揮。

規律的客觀性原理

原理:規律是客觀的,指的是它的存在和發生作用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規律是客觀的,意味著規律既不能被創造,也不能被消滅;規律是客觀的,集中表現為它的不可抗拒性;規律是客觀的,不等於說人們在客觀規律面前無能為力。
方法論:要求我們要尊重客觀規律,按規律辦事,堅持解放思想和實事求是的統一,同時要把尊重客觀規律和發揮主觀能動性結合起來。

矛盾的含義原理

原理:事物自身包含的既對立又統一的關係叫做矛盾,矛盾就是對立統一。所謂“對立”,是指矛盾雙方相互排斥、相互分離的屬性、趨勢,又叫“鬥爭性”。所謂“統一”,是指矛盾雙方相互吸引、相互聯結的屬性、趨勢,又叫“同一性”。它有如下兩種情形:第一,矛盾雙方在一定條件下相互依存,一方的存在以另一方的存在為前提,雙方共處於一個統一體中;第二,矛盾雙方依據一定的條件相互轉化。
方法論:我們要一分為二的看問題。

矛盾的普遍性原理

原理:一切事物都存在著兩個方面,這兩個方面既相互對立又相互統一。
方法論:要求我們堅持用一分為二的觀點和全面的觀點看問題。

矛盾的客觀性原理

原理:矛盾具有客觀性
方法論:要求我們敢於揭露矛盾,分析矛盾,積極尋找解決矛盾的正確方法。

矛盾的特殊性原理

原理:矛盾的特殊性,是指矛盾著的事物及其每一個側面各有其特點。矛盾的特殊性表現在不同事物的矛盾具有不同的特點;矛盾的特殊性還表現在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發展階段各有不同的特點;矛盾的特殊性還表現為事物矛盾的雙方也各有其特點。
方法論:矛盾特殊性的原理要求我們,想問題、辦事情必須堅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辯證關係原理

原理: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辯證統一的關係。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相互聯結;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在不同的場合可以相互轉化。
方法論:掌握矛盾普遍性與特殊性辯證關係的原理,對於我們正確地認識事物,學會科學的工作方法,具有重要的意義。

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辯證關係原理

原理:在事物發展過程中處於支配地位、對事物發展起決定作用的矛盾,叫做主要矛盾;其他處於從屬地位、對事物發展不起決定作用的矛盾,叫做次要矛盾。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相互依賴、相互影響;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在一定條件下可以相互轉化。
方法論:要善於抓住重點,集中主要力量解決主要矛盾;要學會統籌兼顧,恰當地處理次要矛盾。

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相互關係原理

原理:在事物內部居於支配地位、起主導作用的矛盾方面,叫做矛盾的主要方面;處於被支配地位、不起主導作用的矛盾方面,叫做矛盾的次要方面。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關係是對立統一的。它們相互排斥,又相互依賴,在一定條件下可以相互轉化。
方法論: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相互關係的原理,要求我們看問題既要全面,又要善於分清主流和支流。
結合主次矛盾、矛盾的主次方面辯證關係得出對應的方法論:
方法論:我們懂得了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相互關係的原理,就要堅持兩點論和重點論的統一。

內因和外因相互關係原理

原理:事物的變化發展是內因和外因共同作用的結果,內因是事物變化發展的根據;外因是事物變化發展的條件;外因通過內因起作用。
方法論:要重視內因的作用,又不能忽視外因的作用,堅持內因外因相結合的觀點。

質變和量變相互關係原理

原理:一切事物的變化發展,都是首先從量變開始的。沒有量變作準備,就不會有質變發生。量變是質變的前提和必要準備。事物的量變達到一定程度時,又必然會引起質變。質變是量變的必然結果。
方法論:用量變引起質變的道理看問題。要堅持適度原則;要不失時機地促成飛躍;要重視量的積累,還要學會“最佳化結構”。

事物發展的前進性和曲折性相統一原理

原理:事物發展的總趨勢是前進的,而發展的道路則是迂迴曲折的。任何事物的發展都是前進性與曲折性的統一。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在前進中有曲折,在曲折中向前進,是一切新事物發展的途徑。
方法論:要堅信前途是光明的,對前途充滿信心;要準備走曲折的路,滿腔熱情地支持新事物,堅定地走曲折的道路。

三個基本規律

辯證法三個基本規律彼此之間的聯繫是一分為二的關係。基本規律是對立統一規律,它是其中的“一”。量變質變規律與肯定否定規律是“二”。
用邏輯關係圖表示,是這樣的形式:
┌量變質變規律——變化規律:內部變化規律
對立統一規律┤
(核心規律)└肯定否定規律——發展規律:外部過程規律
否定之否定規律包含在肯定否定規律內部,屬於發展的連續性具有的客觀規律。
哥德巴赫猜想的哲學證明中我們看到,對立統一規律表現得最突出,其次是量變質變規律。否定之否定規律存在不存在呢?我們說,這個規律在哲學證明中也體現出來了,但是很不明顯。
眾所周知,現實中的矛盾分為兩種不同的形式:一種是具有直觀性的矛盾現象,此時矛盾雙方處在可以感知到的認識層次上。一種是必須通過反思才能把握的本質自身中的矛盾,它是人們直接感知不到的矛盾。
對於辯證法的規律來說,主要揭示出本質自身中的矛盾具有的特點,因此,它不是停留在具有直觀性的矛盾現象上,而是上升到本質自身內部的矛盾兩方面。這就是哲學規律具有的特點,上升到本質高度把握客觀存在的現象聯繫。
在辯證法的三大規律中,基本規律、核心規律是對立統一規律,其他兩個規律都是對立統一規律的展開形式。因此,三者之間不是並列的關係,而是一分為二的關係。
其中對立統一規律揭示了客觀存在具有的特點,任何事物內部都是矛盾的統一體,矛盾是事物發展變化的源泉、動力。量變質變規律揭示了事物發展變化形式上具有的特點,從量變開始,質變是量變的終結。否定之否定規律揭示了矛盾運動過程具有的特點,它告訴人們,矛盾運動是生命力的表現,其特點是自我否定、向對立面轉化。因此否定之否定規律構成了辯證運動的實質。
從認識層次角度上講,辯證法三大規律中,量變質變規律處在最外層,人們可以直觀地感覺到,因為它是以統一體的變化形式存在的客觀規律。其次是對立統一規律,它需要人們進行觀察和分析,因為它的認識深度從外部統一體上升到統一體內部的矛盾。
對立統一規律比量變質變規律深入一層,相對來講,量變質變規律的特點如果相當於認識中的直觀性的話,那么對立統一規律的特點就是相當於認識中的直接性,而否定之否定規律的特點則是相當於認識中的間接性,按照康德的劃分方法,它們三者依次相當於感性、知性和理性。由於否定之否定規律上升到理性高度,它的特點是隱藏在矛盾的內部,揭示了矛盾運動的本質。因此,否定之否定規律在理解和認識上都具有很高的難度。

五對基本範疇

唯物辯證法的五對基本範疇是:現象和本質、內容和形式、原因和結果、可能性和現實性、偶然性和必然性。

現象和本質

唯物辯證法認為:現象本質是揭示客觀事物的外在聯繫和內在聯繫相互關係的一對範疇。本質是事物的根本性質或組成事物基本要素的內在聯繫,現象是事物的外部聯繫和表面特徵。
唯物辯證法認為現象和本質是一對辯證統一:
現象和本質是對立的:現象是表面的、具體的、和易逝多變的,往往靠感官即能感知;本質則是隱藏在事物的內部的、是事物一般的共同的方面、而且是相對穩定的,它往往只能依靠抽象思維來把握。例如,誰都可能看到蘋果從樹上掉下來,但要揭示這個現象的本質(萬有引力定律)則需要理性分析和思考。 現象和本質是統一的:現象離不開本質,任何現象都由本質所決定的,都是本質的某種表現(例如,真相從正面直接地表現著本質,假相則從反面歪曲地表現著本質);同時,本質也不可能離開現象而單獨存在,任何本質都要通過一種或多種現象表現出來。因此,人們認識事物總是通過對現象的分析研究才能了解到事物的本質,這個分析研究的過程常常被概括為“去粗取精,去偽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過程。

內容和形式

唯物辯證法認為:內容和形式是揭示事物所具有的內在要素和它們的結構及其表現方式的一對範疇。內容是事物內在要素的總和,形式指內在要素的組織和結構。事物總是具有一定的內容和形式。
唯物辯證法認為內容和形式是一對辯證統一:
內容和形式是對立的:內容不同於形式。 內容和形式是統一的:其一,內容和形式相互依存,沒有內容的形式是空洞的形式,沒有形式的內容是一堆要素。其二,內容和形式是相互作用的,內容決定形式,形式反作用於內容,或說服務於內容——因為當形式適合內容時就促進內容發展,形式不適合內容時就阻礙內容發展,不講究實際效果的形式被稱為形式主義。其三,內容和形式的區分是相對的、也是複雜的,同一形式可以容納或表現不同的內容,同一內容也可以有多種表現形式,舊形式可以服務於新內容,舊內容可以採用新形式。 現象和本質與形式和內容的區別是:現象反映本質是一種必然的自發,形式表現內容則可以人為選擇。

原因和結果

唯物辯證法認為:原因和結果是揭示客觀世界中普遍聯繫著的事物具有先後相繼、彼此制約的一對範疇。原因是指引起一定現象的現象,結果是指由於原因的作用而引起的現象。有原因必會造成某種結果(或影響),有結果又必來源於某種原因。一般來講,原因在前結果在後;同一個現象,依據不同的條件,可以是原因也可以是結果,前一個原因的結果也可能是後一個結果的原因;同時,一個原因可以引起幾個結果,一個結果也往往由幾個原因所引起。
唯物辯證法認為原因和結果是一對辯證統一:
原因和結果是對立的:因果倒置,在邏輯推理或實踐試驗中都會引起混亂或危害。 原因和結果是統一的:其一,原因和結果相互依存,既沒有無因之果,也沒有無果之因。其二,原因和結果在一定條件下相互轉化,一般有兩種情形:第一,同一現象,相對於它所引起的現象而言,是原因,相對於引起它的現象而言,則轉化成了結果;第二,原因和結果可以相互作用,不僅原因可以作用於結果,而且結果也可以反作用於新的原因(例如電路設計中的反饋系統)。

可能性和現實性

唯物辯證法認為:可能性和現實性是揭示客觀事物由可能向現實轉化過程的一對範疇。可能性指事物包含的種種可能的發展趨勢,現實性指已經實現了的可能性,即實際存在的事物和過程。由於事物內部矛盾和外部矛盾的複雜性,事物往往包含相互矛盾的幾種可能性。但是只有一種可能性在內外條件齊備的情況下轉化為現實,其他的可能性在矛盾的鬥爭中被克服而沒有成為現實。
唯物辯證法認為可能性和現實性是一對辯證統一:
可能性和現實性是對立的:可能性是尚未實現的現實,而現實性則是已經實現了的可能。 可能性和現實性是統一的:其一,可能性和現實性相互依存,可能性的根據存在於現實性之中;現實性是由可能性發展而來的。其二,可能性和現實性在一定條件下可以相互轉化,一方面,可能性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變成現實,另一方面,轉化為現實性也意味著出現了新的可能性。 唯物辯證法還指出:在可能性轉化為現實的過程中,儘管客觀事物和客觀條件是基礎,但主觀能動性往往起著起著重要的作用。

偶然性和必然性

唯物辯證法認為:偶然性和必然性是揭示客觀事物發生、發展和滅亡的不同趨勢的一對範疇。事物發展過程中一定要發生的趨勢是必然性;事物發展過程中可能出現,也可能不出現,或可能以多種多樣的不同方式出現的趨勢是偶然性。
唯物辯證法認為偶然性和必然性是一對辯證統一:
偶然性和必然性是對立的:其一,兩者地位不同,必然性居於決定地位,偶然性居於從屬地位。其二,兩者的根源不同,必然性是由事物內部的根本矛盾決定的,偶然性是由事物內部的非根本矛盾或外部矛盾造成的。其三,兩者作用不同,必然性決定事物發展的基本方向,偶然性則使事物發展過程變得豐富多樣(或說不好預料)。 偶然性和必然性是統一的:其一,必然性不能離開偶然性,一切必然性終歸要以某種偶然性的形式表現出來。其二,偶然性也不能離開必然性,一切偶然性都受必然性的制約,也總是以某種形式表現著相應的必然性。其三,必然性和偶然性在一定條件下可以相互轉化,在一定條件下為必然的東西,在另外的條件下可以轉化為偶然;反之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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