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家莊經濟開發區

河北南宮唐家莊經濟開發區

南宮市唐家莊位於河北省東南部的冀、魯兩省交界處,屬華北平原黑龍港流域。周圍百公里左右有石家莊、濟南、邢台、邯鄲、衡水、德州、聊城、臨清等大中城市環鄰,並且靠近北京天津鄭州等大都市;境內有106、308國道和邢(台)—德(州)線、肅(寧)—臨(西)線、祁(村)—南(宮)線五條幹線公路在市區交匯,青(島)銀(川)高速、大(慶)廣(州)高速縱橫交叉,京九鐵路貫穿南北,區位交通優勢十分明顯。

歷史

南宮歷史悠久,文化底蘊深厚。西漢初年始置縣,距今已有2100多年,因西周“八士”之一的南宮适(音:括)曾封邑於此,漢高祖劉邦取其複姓命縣名,以示“尊周禮、敬賢人”之意。境內有普彤寺普彤塔始建於公元67年(東漢明帝永平十年),為中國最早的佛教建築之一。清末著名文學家、書法家張裕釗手書“重修南宮縣學碑記”,創立“南宮體”書法,現已風靡海內外。南宮是革命老區,抗日戰爭時期,為八路軍129師東進縱隊司令部、冀南行政主任公署、冀南軍區、冀魯豫邊區省委駐地,鄧小平劉伯承徐向前宋任窮王任重陳再道等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都曾經在這裡生活、工作和戰鬥過,南宮人民的優秀兒女張霖芝、李菁玉、馬國瑞等為中國革命和建設事業做出了傑出貢獻。
南宮,自漢置縣一直沿用此名。相傳春秋時期周朝時有個複姓南宮名適字子容的魯國人,曾寓居此地,很有德望,是當時名人,稱南宮子。劉邦用此人姓氏做縣名,以示為"禮義之鄉",這就是南宮縣名的由來。(見《南宮縣誌》、《冀州志》)。
今市境,春秋時期屬晉國地。戰同時為趙國轄域。秦代屬鉅鹿郡。西漢時置南宮縣(新莽時稱序下),故城在今城西三里舊城村(南、北舊城);在東南境還置有繚縣,故城在城東南二十三里(據《讀史方輿紀要》)。南宮縣初屬冀州信都郡(其間曾三次封為廣川國,三次復為信都郡),後隸信都國(曾改國為郡,後仍為國);繚縣初屬冀州清河郡,後為清河國(其間時國時郡,幾經更迭)。東漢時省繚縣入南宮縣,初屬冀州信都郡,永平十五年(公元72年)封為樂成國,延光元年(公元122年)改名安平國,中平元年(公元184年)更為安平郡。三國、魏時,南宮縣屬安平郡。晉代,南宮縣初為冀州安平國,太康五年(公元284年)改為長樂國。北魏時,南宮縣屬冀州長樂郡。於太平真君二年(公元441年)經縣(今威縣地)省入,太和十年復析置。北齊時廢南宮縣。隋開皇六年(公元586年)復設南宮縣,初屬冀州,大業三年(公元607年)改隸信都郡。唐代,南宮縣初屬宗州(武德四年置),武德九年(公元626年)改隸冀州(龍朔二年更名魏州,鹹亨三年復名冀州;天寶元年降為信都郡,至德二年復升為冀州),自貞觀元年起,冀州隸於河北道。五代時,南宮縣仍屬冀州。宋代,南宮縣屬河北東路冀州,入金後仍從宋制。於北宋皇祐四年(公元1052年),析南宮縣之新河鎮置新河縣,同時南宮縣省入;熙寧六年(公元1073年)復設南宮縣,而新河縣又省入為鎮。元代,於太宗四年析南宮縣原新河縣地復設新河縣,南宮縣屬真定路冀州。明代,南宮縣於成化十六年(公元1480年)徙治飛鳳岡(即今城關),屬真定府冀州。清代屬直隸省冀州。民國二年(公元1913年)南宮縣屬直隸省冀南道,三年改為大名道,十七年(公元1928年)直隸於河北省,二十五年(公元1936年)劃屬河北省第十四督察區。
抗日戰爭爆發後,於1938年9月創建冀南區,屬晉冀魯豫邊區(1941年成立),南宮縣為冀南區之十三專區。抗日戰爭勝利後,自1945年底始,南宮縣一直屬冀南區四專區。1948年9月華北人民政府成立,晉冀魯豫邊區即行撤銷,南宮縣改隸華北行政區冀南區四專區。1949年8月1日。南宮縣劃歸河北省邢台專區。
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南宮縣仍為邢台專區。1958年4月28日,撤銷邢台專區,南宮縣劃歸邯鄲專區。同年12年20日,撤銷威縣、清河縣併入南宮縣。1960年5月3日,又撤銷邯鄲專區,南宮縣歸邯鄲市轄。1961年5月23日復設邢台專區,南宮縣還屬。同年7月9日,析南宮縣復置威縣、清河縣。1970年邢台專區改稱邢台地區,仍轄南宮縣。南宮縣1986年3月5日經國務院批准撤縣建市。1993年7月,邢台地區與邢台市合併,改稱邢台市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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