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南宮唐家莊經濟開發區
南宮市唐家莊位於河北省東南部的冀、魯兩省交界處,屬華北平原黑龍港流域。周圍百公里左右有石家莊、濟南、邢台、邯鄲、衡水、德州、聊城、臨清等大中城市環鄰,並且靠近北京、天津、鄭州等大都市;境內有106、308國道和邢(台)—德(州)線、肅(寧)—臨(西)線、祁(村)—南(宮)線五條幹線公路在市區交匯,青(島)銀(川)高速、大(慶)廣(州)高速縱橫交叉,京九鐵路貫穿南北,區位交通優勢十分明顯。歷史
南宮歷史悠久,文化底蘊深厚。西漢初年始置縣,距今已有2100多年,因西周“八士”之一的南宮适(音:括)曾封邑於此,漢高祖劉邦取其複姓命縣名,以示“尊周禮、敬賢人”之意。境內有普彤寺、普彤塔始建於公元67年(東漢明帝永平十年),為中國最早的佛教建築之一。清末著名文學家、書法家張裕釗手書“重修南宮縣學碑記”,創立“南宮體”書法,現已風靡海內外。南宮是革命老區,抗日戰爭時期,為八路軍129師東進縱隊司令部、冀南行政主任公署、冀南軍區、冀魯豫邊區省委駐地,鄧小平、劉伯承、徐向前、宋任窮、王任重、陳再道等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都曾經在這裡生活、工作和戰鬥過,南宮人民的優秀兒女張霖芝、李菁玉、馬國瑞等為中國革命和建設事業做出了傑出貢獻。南宮,自漢置縣一直沿用此名。相傳春秋時期周朝時有個複姓南宮名適字子容的魯國人,曾寓居此地,很有德望,是當時名人,稱南宮子。劉邦用此人姓氏做縣名,以示為"禮義之鄉",這就是南宮縣名的由來。(見《南宮縣誌》、《冀州志》)。
今市境,春秋時期屬晉國地。戰同時為趙國轄域。秦代屬鉅鹿郡。西漢時置南宮縣(新莽時稱序下),故城在今城西三里舊城村(南、北舊城);在東南境還置有繚縣,故城在城東南二十三里(據《讀史方輿紀要》)。南宮縣初屬冀州信都郡(其間曾三次封為廣川國,三次復為信都郡),後隸信都國(曾改國為郡,後仍為國);繚縣初屬冀州清河郡,後為清河國(其間時國時郡,幾經更迭)。東漢時省繚縣入南宮縣,初屬冀州信都郡,永平十五年(公元72年)封為樂成國,延光元年(公元122年)改名安平國,中平元年(公元184年)更為安平郡。三國、魏時,南宮縣屬安平郡。晉代,南宮縣初為冀州安平國,太康五年(公元284年)改為長樂國。北魏時,南宮縣屬冀州長樂郡。於太平真君二年(公元441年)經縣(今威縣地)省入,太和十年復析置。北齊時廢南宮縣。隋開皇六年(公元586年)復設南宮縣,初屬冀州,大業三年(公元607年)改隸信都郡。唐代,南宮縣初屬宗州(武德四年置),武德九年(公元626年)改隸冀州(龍朔二年更名魏州,鹹亨三年復名冀州;天寶元年降為信都郡,至德二年復升為冀州),自貞觀元年起,冀州隸於河北道。五代時,南宮縣仍屬冀州。宋代,南宮縣屬河北東路冀州,入金後仍從宋制。於北宋皇祐四年(公元1052年),析南宮縣之新河鎮置新河縣,同時南宮縣省入;熙寧六年(公元1073年)復設南宮縣,而新河縣又省入為鎮。元代,於太宗四年析南宮縣原新河縣地復設新河縣,南宮縣屬真定路冀州。明代,南宮縣於成化十六年(公元1480年)徙治飛鳳岡(即今城關),屬真定府冀州。清代屬直隸省冀州。民國二年(公元1913年)南宮縣屬直隸省冀南道,三年改為大名道,十七年(公元1928年)直隸於河北省,二十五年(公元1936年)劃屬河北省第十四督察區。
抗日戰爭爆發後,於1938年9月創建冀南區,屬晉冀魯豫邊區(1941年成立),南宮縣為冀南區之十三專區。抗日戰爭勝利後,自1945年底始,南宮縣一直屬冀南區四專區。1948年9月華北人民政府成立,晉冀魯豫邊區即行撤銷,南宮縣改隸華北行政區冀南區四專區。1949年8月1日。南宮縣劃歸河北省邢台專區。
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南宮縣仍為邢台專區。1958年4月28日,撤銷邢台專區,南宮縣劃歸邯鄲專區。同年12年20日,撤銷威縣、清河縣併入南宮縣。1960年5月3日,又撤銷邯鄲專區,南宮縣歸邯鄲市轄。1961年5月23日復設邢台專區,南宮縣還屬。同年7月9日,析南宮縣復置威縣、清河縣。1970年邢台專區改稱邢台地區,仍轄南宮縣。南宮縣1986年3月5日經國務院批准撤縣建市。1993年7月,邢台地區與邢台市合併,改稱邢台市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