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斯大黎加人
正文
中美洲哥斯大黎加的居民。主要由西班牙移民、印第安人、 黑人長期混合而成。有232萬人(1982)。其中四分之三的人口聚居在占全國領土面積十分之一的中部高原地區。居民中以西班牙移民的後裔為主的白人占80%以上。 集中在首都聖何塞、 各大城市和中部地區;印歐混血種人占10%強,分布在農村,尤以太平洋沿岩為最多;黑人(主要是西印度群島的移民及其後裔)和黑白混血種人約占7%,居住在加勒比沿海一帶;土著印第安人 (布里夫里人、博魯卡人、瓜圖索人等)不到1%,集中在西南部和與巴拿馬交界的山區。西班牙語為通用語言,特點是由“伊科”(ico)和“蒂科”(tico)構成的指小詞很多。因此,哥斯大黎加人在拉美被叫做“蒂科斯”(ticos)。 黑人和印第安人基本上使用各自的方言土語。多信天主教。16世紀初,哥斯大黎加被西班牙征服後,由瓜地馬拉總督區管轄。1821年推翻西班牙殖民統治,宣布獨立,1823年加入中美洲聯邦。1838年聯邦解體後,於1839年自建共和國。
哥斯大黎加人主要從事農業,種植咖啡、可可、香蕉、水稻、玉米、豆類等。小農戶居多。畜牧業發展較快,飼養牛、豬、家禽。工業以食品、菸草、紡織、製糖、製鞋等輕工業為主。外資在經濟中影響很大。草編、制陶、木雕等手工業發達。工農居民住房多為小板房或小茅屋。多數人的日常飲食主要是玉米面餅、豆類、大米、香蕉等。農村婦女的現代服裝是印花布連衣裙,男子的傳統服裝為鮮艷的襯衫、馬褲、高統靴、圍巾、寬邊帽。農民通常戴草帽。其文化深受西班牙人影響,居民識字率高達85%,位居拉美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