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菲茲·古蘭

哈菲茲·古蘭

哈菲茲·古蘭(Hafiz a1—Qur'an)伊斯蘭教職稱謂。阿拉伯語音譯,原意為“監護人”、“保護人”、“看守人”、“保管者”。維吾爾語作“阿皮孜”或“哈皮茲”。

來歷

1、《古蘭經》中關於安拉的99個美名之一,意為“監護者”、“保佑者”或“蔭庇信士的主”。
2、伊斯蘭教對能背誦全部《古蘭經》者的尊稱,意為“熟背《古蘭經》的人”或“善誦者”,多指盲人經文背誦家。有些能熟背《古蘭經》的學者也以此作筆名。
3、中國新疆及中亞地區依禪派的代言者。依禪派教徒在舉行祈禱儀式時,由哈菲茲主持領念“迪克爾”讚詞,在跳薩瑪哈舞時要有哈菲茲合唱隊伴唱或伴奏。
4、穆斯林用以給男性命名,如中國維吾爾族就有以“阿皮孜”(即哈菲茲)命名的習慣。
(馬維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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