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十一五”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規劃

1、嚴格執行現行的生育政策,提高人口和計畫生育整體水平。 (3)實行市民化服務,提高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水平。 3、繼續健全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充分發揮相關部門的作用。

一、指導思想
今後五年,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堅持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堅持以人為本、以實現人的全面發展為中心,以穩定低生育水平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為主線,以實現人的全面發展為中心,積極適應經濟社會發展要求,深化綜合改革,實施全優服務,強化依法行政,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偏高問題,加快信息化建設步伐,提升管理與服務水平,不斷完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優質服務、政策推動、綜合治理”的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新機制,實現人口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和可持續發展。
二、工作目標
2010年,全市總人口控制在1031萬以內,人口自然增長率控制在5‰以下,符合政策生育率達到95%,低生育水平持續穩定;民眾的生殖健康水平不斷提高,嬰兒出生缺陷發生率逐步下降;出生人口性別比趨於正常;育齡民眾在計畫生育中享有的基本權利得以保障;社會主義新型生育文化基本形成,民眾婚育觀念逐步轉變;有利於人口和計畫生育的利益導向機制和高效的工作運行機制逐步建立,為哈爾濱市全面建設小康社會與和諧社會創造良好的人口環境。
三、主要任務
(一)貫徹人口和計畫生育基本國策,穩定低生育水平
1、嚴格執行現行的生育政策,提高人口和計畫生育整體水平。
(1)貫徹落實有關法律法規,規範民眾的生育行為。
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和《黑龍江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強化法律法規對生育行為和相關行政行為的調節功能,提高民眾依法生育的意識。規範行政執法範圍和內容,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度,將人口和計畫生育各項工作納入依法行政範疇,規範行政人員執法行為,儘快建立起“責權明確、行為規範、監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執法體制。轉變執法理念,開展便民維權活動,引導執法人員樹立以人為本、執法為民、便民高效的執法理念,提高文明執法水平。嚴格執行《統計法》,進一步深化統計改革,拓寬人口和計畫生育統計信息蒐集渠道、改進統計方法和服務手段,健全反映人口和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狀況的綜合指標體系,開展專項調查,搞好綜合分析,用事實和數據客觀反映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整體水平,減少統計誤差,提高人口統計質量,全面、及時、準確地提供信息,為人口決策提供服務。
(2)加強部門協調配合,努力控制違法生育。
強化孕前管理,堅持及時走訪,發現未婚先孕及時採取補救措施;加大部門協調配合力度,繼續堅持計畫生育、民政、公安例會制度,明確部門責任,共同治理違法生育問題。加大社會撫養費徵收力度,將社會撫養費徵收情況納入目標管理責任狀,積極爭取政府、法院的支持,建立起村級配合、鄉級實施、縣級監督、法院強制執行四位一體的工作模式,切實通過加強社會撫養費徵收,在全社會形成控制違法生育的良好氛圍,有效遏制違法生育反彈趨勢,進一步提高符合政策生育水平。
(3)實行市民化服務,提高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水平。
認真貫徹落實《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若干規定》,加大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綜合治理力度,進一步完善以現居住地管理與服務為主的工作機制,加強對流動人口的服務,推行屬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務管理模式,實行流動已婚育齡婦女與現居住地常住人口同宣傳、同管理、同服務,同等享受基本項目的免費服務,維護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生殖健康的合法權益,實現寓管理於服務之中。支持、鼓勵和指導基層在流動人口相對集中的村、社區和企業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協會,引導民眾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提高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水平。
2、開展生育文化建設,逐步轉變民眾婚育觀念。
(1)融入主流文化,把生育文化納入精神文明建設整體規劃之中。把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納入到全市精神文明建設整體規劃之中,與精神文明建設同規劃、同部署、同落實、同考核,把生育文化融入文化建設之中,在全市形成部門聯動、形成合力、人文關懷的大聯合的工作格局。積極推進各級黨委中心組的人口和計畫生育理論、法律、法規等的學習;繼續加強各級黨校、行政學院人口理論、計畫生育法律法規等方面的教學和培訓;利用民政部門辦理婚姻登記、衛生防疫部門預防接種等服務視窗,宣傳計畫生育、優生優育知識;繼續發揮文化部門的行業優勢,創作、編排、演出民眾喜聞樂見的計畫生育文藝節目;繼續與衛生部門聯合做好避孕節育、優生優育、生殖健康知識的宣傳諮詢。
(2)貼近民眾生活,深入開展婚育新風進萬家活動。按照“以人為本、創新思維、整合資源、務實高效、民眾參與、因地制宜”的思路,以“愛家行動”為載體,以人口和計畫生育法律法規、生命科學、人口科學等方面的知識為重點內容,以轉變人們婚育觀念和增強自我保健能力為目標,有針對性地開展宣傳,提高現代婚育文化含量和宣傳的實際效果。根據民眾需求,為民眾提供文圖視聽音像宣傳品,加大宣傳品發放力度,推進宣傳品進村入戶。繼續開展創建“立千村式”婚育新風示範村活動,把婚育新風進萬家活動與建設小康村相結合,把生育文化建設和農村“三個文明”建設相結合,讓新型生育文化走進千家萬戶,使婚育新風進萬家活動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
(3)適應形勢變化,建立社會化、網路化的宣傳教育體系。充分利用電台、電視台、報刊、網路等大眾傳媒,辦好人口計生欄目,開展好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設立固定宣傳畫、公益廣告、標語等,把宣傳教育融入到社會環境和城鄉環境建設的整體宣傳中,營造人文關愛、積極文明的宣傳氛圍。組織開展大型文藝調演、巡迴演出、演講、報告、知識競賽等活動,舉辦有關人口知識的“夏令營”、“冬令營”活動,活躍計畫生育宣傳氛圍。
(二)堅持以人為本的服務理念,提高人口素質
1、全面實施避孕節育優質服務工程,充分尊重民眾意願。
廣泛開展避孕節育知識的宣傳,全面實行規範的避孕方法知情選擇,為民眾提供充分及時的、科學準確的、通俗易懂的有關信息和多種可供選擇的方法及規範的技術服務。實行個性化諮詢和指導,為廣大育齡民眾提供避孕節育全程服務。充分尊重廣大民眾的意願,在知情的前提下,指導民眾落實以長效措施為主的安全、可靠、適宜的避孕方法,及時落實避孕措施,提高綜合避孕率。大力發展生殖健康產業,積極推廣避孕節育新技術、新方法,為知情選擇提供廣闊空間。
2、積極實施生殖保健服務,提高已婚育齡婦女生殖健康水平。
全面實施生殖道感染綜合防治工程,定期開展婦女常見病、多發病的普查普治,提高普查普治的準確率、就診率和治癒率。要不斷拓寬服務領域,積極配合衛生部門開展性病、愛滋病的綜合預防工作。充分發揮計生和衛生部門服務網路和技術優勢,積極探索市場經濟條件下生殖保健的新模式,使廣大育齡婦女普遍享有計畫生育基本生殖保健服務。
3、繼續推行“出生缺陷干預”工程,提高出生人口素質。
要在各級政府領導下,在全市建立“相關部門合作,優勢互補,資源共享,分工協作,相得益彰”的“出生缺陷干預”運作機制。加強市、區縣(市)級計畫生育服務機構建設,逐步建立出生缺陷三級預防干預網路,提高常見遺傳病諮詢服務能力。到2010年,各區、縣(市)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具備出生缺陷篩查能力,鄉鎮服務機構建立符合標準,能正常發揮作用的一級預防干預網路。建立市級優生優育檢測中心,引進DNA分析系統,培養專業技術人員,為育齡婦女提供孕期保健,產前診斷,產後跟蹤指導等兒童疾病早期篩查服務。同時,要堅持以公眾教育為先導,積極開展優生知識的宣傳和諮詢,加強婚前醫學檢查重要性的宣傳,幫助民眾樹立“健康飲食,健康行為,健康環境,健康父母,健康嬰兒”的預防出生缺陷的理念,減少出生缺陷的發生,逐步提高出生人口素質。
4、開展男性生殖健康服務,探索男性參與計畫生育的途徑。
在各級計畫生育技術服務中心開設“男性生殖健康課堂”,開展男性避孕節育技術服務和生殖保健諮詢服務,在村級人口學校開設男性生殖健康課程,利用“10.28”男性健康日等開展主題宣傳活動,並利用新聞媒體和網路等途徑擴大男性生殖健康科普知識宣傳,引導男性主動參與計畫生育,提高男性參與生殖健康的意識。
5、深入推進“青春健康”計畫,提高青少年性健康水平。
要繼續推行青春期性教育進校園、進課堂,引導青少年正確認識青春期的心理、生理變化,健康度過青春期,努力構建社會、學校、家庭“三位一體”的青春期性健康體系。要與相關部門合作,共同推進青春期健康國際合作項目,並因地制宜地開闢青少年“關愛門診”、“救助門診”,拓寬諮詢和技術服務領域。
(三)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升高問題,使全市人口性別結構趨於合理
1、繼續實施“陽光女孩計畫”,營造有利於女孩成長的社會氛圍。繼續深入開展“陽光女孩計畫”,實施貧困女孩救助活動,為女孩的生存和發展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加強多部門協調,制訂出台有利於計畫生育、有利於女孩及其家庭的利益導向政策和社會保障措施;大力倡導社會性別主流化,營造男女平等的良好社會氛圍、政策環境和法律環境。
2、認真落實省政府《預防和控制出生人口性別比失衡的規定》和市政府《關於禁止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鑑定和選擇性別的人工終止妊娠的通告》,加強宣傳教育,建立和完善孕前監測、孕期保健、孕後隨訪服務制度和中期終止妊娠定點、報告、登記制度,堅決制止非法鑑定胎兒性別和選擇性終止妊娠的行為。加強對終止妊娠藥品的管理;加強對可用於胎兒性別鑑定的醫療設備的管理,嚴禁非法開展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鑑定,加大對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努力遏制出生人口性別比升高的勢頭,確保全市出生人口性別比回歸到正常水平。
(四)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前瞻性研究,為政府決策提供依據
加大人口發展戰略研究力度,建立課題立項、成果評審等制度,實施規範運作,完成人口發展戰略研究相關課題的研究工作,組織專家進行論證,發布研究成果,並重點做好研究成果的套用,切實通過人口發展戰略研究,提高科學決策水平。建立人口發展戰略研究的長效機制,針對在改革開放與生育率下降過程中出現的制約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發展的重大問題,如:早非婚生育、出生人口性別比偏高、人口老齡化與養老保障、人口流動與城市化、人口安全與構建和諧社會、生殖健康、工作機制等方面進行專題調研,每年深入研究一至兩個工作中的難點、重點問題,及時提出相應的對策和措施,為政府巨觀調控與決策提供充分依據。建立研究人口方面人才培訓機制,定期開展人口安全、人口預測、人口預警講座,形成一批懂人口知識、研究人口問題的人才隊伍。
(五)搞好“兩網建設”,提高人口和計畫生育管理與服務水平
1、加強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網路建設。
按照新農村建設的標準和要求,健全農村計畫生育服務網路,加強鄉(鎮)中心服務站和村服務室建設,“十一五”期間全市要完成60個鄉(鎮)中心服務站建設,努力構建“以縣服務站為龍頭,以鄉(鎮)中心服務站為骨幹,以鄉(鎮)服務站為依託,以村服務室為基礎,以流動服務車為紐帶”的農村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網路。加強城市人口和計畫生育服務網路建設,堅持計衛聯手、資源共享,努力構建“以市人口和計畫生育服務中心為牽動,以區服務站為中心,以社區、企事業單位、學校衛生服務機構為依託”的城市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格局。市級建立“三大中心”,即:女子健康體檢中心、優生優育檢測中心、宮頸癌篩查中心。區、縣(市)計畫生育技術服務中心發揮為育齡民眾提供以計畫生育避孕節育、生殖保健和出生缺陷篩查為主要內容的技術服務作用,並配合市人口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中心開展宮頸癌篩查工作。依託社區、企事業單位、學校衛生服務機構,開展計畫生育/生殖保健宣傳教育、諮詢、指導、藥具發放等服務。
2、加快推進人口信息網路建設。
充分利用現有基礎,以套用系統建設為主導,以信息資源利用為核心,以資料庫建設為重點,建立人口巨觀管理與決策信息系統,形成市、縣、鄉三級信息網路。進一步完善市級入口網站,構建人口和計畫生育巨觀調控、綜合決策、公共服務的綜合信息平台。推進電子政務,改變傳統的辦公方式,達到公文資料、統計報表、財務藥具、幹部培訓、流動人口、獎勵扶助等網上管理。繼續開辦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生殖健康諮詢等多項網上服務。做好全省WIS建設試點工作,注重個案信息開發與利用,為科學決策提供信息服務。積極推進辦公自動化,改變傳統辦公室的辦公方式,利用網路化的電子辦公環境,實現辦公事務的自動化處理。
四、措施
為完成上述任務,全市堅持深化綜合改革,不斷建立“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優質服務、政策推動、綜合治理”的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新機制。
(一)建立綜合決策機制
各級黨委和政府從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和諧社會的戰略高度,重視與做好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不斷增強人口與經濟社會發展的綜合決策意識,認真制定本地區的人口發展規劃,並將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強化黨和政府對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領導,建立定期召開專題會議制度,及時研究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解決重點、難點問題,並在人、財、物投入上滿足新時期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需要。
(二)完善綜合治理機制
1、落實黨政“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責任制。
各級黨委、政府負責完成本地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責任目標,堅持和完善人口發展目標管理責任制,把人口和計畫生育責任制的落實情況作為衡量黨政領導幹部政績和選拔與獎懲的重要內容,任期逐年考核,離任時進行審核。與組織部、人事局等部門制定出台哈爾濱市人口和計畫生育重點區(縣、市)、街(鄉、鎮)管理制度,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堅決落實“一票否決”。
2、建立定期匯報和工作督察制度,研究解決人口計生工作重點、難點問題。
建立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定期匯報制度,各級黨委、政府定期聽取下一級黨委、政府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情況匯報,研究解決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建立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重大事項督查制度,各級黨委、政府定期對人口和計畫生育職責落實情況進行督查,並將督查結果在一定範圍內通報。
3、繼續健全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充分發揮相關部門的作用。
建立人口和計畫生育領導小組議事制度,定期召開會議,聽取人口計生部門工作匯報,研究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市、區(縣、市)人口和計畫生育領導小組與部分成員單位簽訂目標管理責任狀,並認真進行檢查評估,共同做好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
(三)健全利益導向機制
1、全面落實法律法規規定的獎勵優惠政策。落實《黑龍江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規定的獎勵政策。建立農村和部分城市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直通車”發放方式,減少資金運轉的中間環節,防止資金被擠占、挪用。城鎮無業人員、下崗職工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及企業職工年老退休一次性補助問題,由省、縣(市)兩級財政共同承擔;農村只有一個女孩的家庭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一次性獎勵費由省、縣(市)兩級財政共同承擔。
2、認真做好農村部分計畫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工作。建立獎勵扶助對象資格確認、資金管理、資金髮放和社會監督四個環節相互銜接、相互制約的管理運行機制,把資格確認權、資金管理權、資金髮放權和社會監督權相分離,由不同部門分擔各自職能,形成公平透明、權力制衡、便於監督的制度運行環境。建立健全獎勵扶助工作制度和操作規範,使獎勵扶助工作制度化、規範化,確保獎勵扶助金及時、足額、安全地發放到獎勵對象手中。根據財政收入增長情況,積極探索獎勵扶助試點,擴大目標人群範圍,逐步建立完善有利於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獎勵扶助優惠政策和激勵機制。
3、積極實施計畫生育家庭小康計畫。要積極實施計畫生育家庭小康計畫,建立對計畫生育貧困家庭,特別是獨女貧困家庭的救助制度,為全市貧困計畫生育家庭提供貼息貸款,幫助他們脫貧致富奔小康。與科技局、農委共同建立計畫生育家庭科技、技能培訓制度,幫助計畫生育家庭脫貧致富。同時,在制定醫療、社會保障、戶籍、勞動、教育、土地等政策時,要統籌考慮、相互協調,制定有利於穩定低生育水平,有利於增加農村計畫生育家庭收入,有利於解除農村計畫生育家庭後顧之憂,使計畫生育家庭在社會上有地位、經濟上有實惠、生活上有保障,真正起到少生快富示範和榜樣作用。
(四)建立公共財政投入機制
建立計畫生育財政投入機制,在現有投入基礎上,按照20%的比例逐年遞增。設立計畫生育專戶,對計畫生育專項經費進行專項管理。建立城(鎮)無業人員中享受低保人員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分級負責、封閉運行管理機制,納入市、區縣(市)財政預算,採取“直通車”形式發放。要合理解決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人員崗位津貼和勞保補助,保證村計畫生育委員報酬落實,村計畫生育委員工資應不低於村書記、村委會主任各項工資的50%,並納入目標管理責任狀進行管理,及時兌現。
(五)創新目標管理考核機制
深化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根據省的要求,結合工作實際,按照突出重點、注重實效、簡便易行的原則,以人民民眾的滿意為標準,科學設定考核指標,繼續實行分線、分檔、分類簽狀與考核,注重考核結果套用。改進考核評估方法,堅持平時調查為基礎,專項考核為依據,健全科學評價工作指標體系,既能體現考核評估對工作的導向作用,又能評價基層改革創新工作水平,把基層的注意力引導到為民眾提供優質服務和提高工作水平上來。在目標管理責任狀中設定創新工作,完成創新工作的區、縣(市),可獲得目標責任狀單項工作免檢、評優資格等榮譽。
(六)完善隊伍建設機制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優勝劣汰的用人機制。引入競爭機制,改善鄉、村兩級計畫生育隊伍的素質和結構。繼續完善“四制”經驗,推行縣管、鄉聘、村用的村級用人改革,逐步建立起一支年輕化、知識化的基層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隊伍。建立公務員培訓制度,大力推進以補充、拓寬知識為主要目的的計畫生育幹部的繼續教育,構建終身學習體系,努力建設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湛、作風過硬、人民滿意的人口和計畫生育幹部隊伍。加強高、中級專業技術人員的培養和引進,最佳化技術隊伍結構,使各級計畫生育服務站具備執業醫師資格人數達到技術準入標準。加強人口方面專業人員的培養和引進,改善隊伍專業結構。繼續開展“崗位練兵”等活動,不斷提高計畫生育幹部的創新能力和服務水平。大力加強幹部隊伍的作風建設,在全系統深入開展爭做“新時期最可愛的人”活動,廣泛倡導敬業、奉獻、求實、創新精神,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認真貫徹落實《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建立有效的工作機制,切實反腐倡廉的各項工作落到實處。繼續樹立人口計生工作人員先進典型,掀起向全國勞動模範、全國計畫生育系統先進工作者學習的熱潮,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提高專(兼)職幹部的政治、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水準,增強法制觀念、民眾觀念和服務觀念。
(來源:哈爾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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