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性別主流化的定義
1995年在北京舉行的聯合國第四屆世界婦女問題國際會議通過的《行動綱領》明確了社會性別主流化,並將以此作為提高兩性平等的一項全球性策略。這一概念強調,必須確保兩性平等是一切經濟社會發展領域的首要目標。
1997年6月,聯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給社會性別主流化社會性別主流化下了定義,其內容如下:
“所謂社會性別主流化是指在各個領域和各個層面上評估所有有計畫的行動(包括立法、政策、方案)對男女雙方的不同含義。作為一種策略方法,它使男女雙方的關注和經驗成為設計、實施、監督和評判政治、經濟和社會領域所有政策方案的有機組成部分,從而使男女雙方受益均等,不再有不平等發生。納入主流的最終目標是實現男女平等。”
當男女有一方處在極其不利的位置時,主流化就會成為有性別區分的活動和平等權利行動。有性別區分的干預對象可以全部是女性,或男女都有,或全部是男性,使他們有能力參與發展活動,並從中獲益。這只是必要的臨時措施,來消除過去性別歧視所帶來的直接和間接的影響。
社會性別主流化的改革
主流化並非是在現存的行動中加入“婦女成分”或“兩性平等成分”,也非僅限於提高婦女的參與度。它的意思是把男女雙方的經驗、知識和利益套用於發展議程。
這個概念還有一層含義,即明確認識上述議程變化必要性。它可能要求在目標、策略和行動上做出變化,使男女都能參與並影響到發展過程,獲取利益。社會性別主流化的目標是改變不平等的社會和體制結構,使之對男女雙方都平等和公正。
自從1995年第四次世界婦女大會以來,“社會性別主流化”(gender main-streaming)日益受到關注。今年3月,國際樂施會與其在東亞和東南亞的合作夥伴在印度尼西亞的日惹,舉辦了一個社會性別主流化研討會,對此專門加以探討。
聯合國經社理事會1997年對“性別觀點納入主流”作出了界定:這是一種戰略,將婦女和男子的關注事項和經驗作為一個整體,納入政治、經濟和社會等所有領域的政策和方針的設計、落實、監測和評估,使男女都能平等受益,中止不平等現象。最終目標是實現兩性平等。國際樂施會對社會性別主流化的看法是:把社會性別平等作為基本的價值觀,努力從組織上、制度上、綱領上以性別視角開展工作,並把性別問題深入到所有工作人員的頭腦、心裡和專業行為中。所謂“組織上”指組織本身的外部及內部結構;“制度上”指組織的網路、它在其他組織和機構中的地位,以及和它們的關聯;所謂“綱領上”是指組織活動,通常指所執行的具體項目。兩相比較可以發現,樂施會對社會性別主流化的界定更具體、更具可操作性,強調必須從實施者的組織、制度和綱領等方面著手。
社會性別主流化不是一個技巧問題,而要有結構上的變化;要在組織、項目等多層面上改變男女兩性的關係;主流化不是簡單地讓原來處於主流的人具有性別意識,而是要改變主流的結構,讓婦女、婦女組織、有關項目進入主流。有人提出:社會性別不僅是性別角色問題,而是價值觀問題;不僅是現象、現實,而是權力關係;社會性別主流化,就是要把婦女、弱者、邊緣等納入主航道中。
社會性別主流化要考慮婦女的權利,而不僅僅是有利於社會的發展。要讓婦女從性別平等中獲得好處。也有人認為:如果性別問題解決得好,人權問題、環境問題等也能比較順利地解決。
“性別問題不是一半男人一半女人,性別問題是權力關係問題、男女之間關係變革的問題;社會性別主流化不僅僅是把男人包括進來這么簡單,也不是讓很糟糕的主流接受社會性別,而是要改變原來不平等的權力關係。”
社會性別主流化的基本原則
根據聯合國提高婦女地位司司長卡羅琳?漢南女士的表述,整個聯合國系統都有責任實行主流化策略,並且還是各機構的最高責任。其它原則有:
需要為監督過程建立充分的責任體系。
一切工作部門的事宜和問題首先應該是尋找出性別差異。
不應在做出這種論斷,即從兩性平等角度出發事宜和問題都是中立的。
應該繼續開展性別分析。
把這一概念套用於實踐時,清楚的政治意願和對足夠納入主流資源的明確分配——如有必要還包括額外的財政和人力資源——是十分重要的。
社會性別主流化要求在各個層次的決策制定中都要努力拓寬婦女的參與面。
主流化並非取代對目標具體、專門針對婦女的政策項目和具有積極意義的立法的需求;也不是廢除對協調中心和婦女事務單位的需求。
社會性別主流化的層次
社會性別主流化的層次應包括:
地區
我們討論的是“一個地區應該做什麼,不僅僅是一個組織應該做什麼”。
國家(政府)
政府應有性別敏感,才能促進性別主流化;要從婦女的角度進行政治分析,與政府對話;利用國際條約、地區性會議推動政府行為;與主流決策者對話後要關注效果,要做政策效果分析。
社區
很多社區文化中,女人只能做家務勞動,不能參加公眾活動、社區活動。很多與會者介紹了自己的經驗,如何來改變這種情況,讓男人允許妻子參加有關問題的討論,策略是讓組織中的男性工作者接受女性工作人員,首先改變的是組織內部的性別結構、男人的性別觀念,才有可能改變社區民眾的社會性別觀念。
NGO組織層面的主流化
社會性別主流化不是只與政府打交道,應把NGO工作結合起來;例如,在決策中如何提高婦女參與管理的數量和質量;在項目的執行過程中如何鼓勵婦女發揮作用;如何考慮婦女的需求;如何與其他組織聯絡,讓婦女參與地區性、全國性會議,讓婦女在會上發言、做報告。在組織內部成員中也要考慮性別問題;培訓基層婦女,讓男人分擔家務;評估項目時也要考慮性別問題。
社會性別主流化包括很多問題,如同工同酬、參與決策、資源、暴力、健康、生育、參政、賦權、變革、技巧、教材等。
社會性別主流化的影響
社會性別主流化會遇到經濟發展要求的挑戰,人們會強調社會性別平等會使生產力下降;懷疑男女都參與社會生活是否影響效率。所以要找到一個平衡點,要看到社會的可持續發展,社會公正、民主和平等,對長期發展有好處。
還有人質疑:社會性別主流化是否會把婦女的聲音掩蓋了?所以要在促進社會性別主流化的過程中,提高婦女的聲音;婦女運動、婦女組織、婦女研究者、國際婦女運動等,都應結合起來。要了解哪裡婦女的聲音需要傾聽;要了解在主流化中哪些群體、哪些婦女被邊緣化了;重要的是改變主流,而非僅僅讓主流具有社會性別敏感。
對男人的影響。當婦女說“我們有工作了”時,男人則抱怨“家務勞動沒人做了”。女口何讓婦女和男人都在家庭和工作之間保持平衡?如何影響男人、影響決策者支持社會性別主流化?需要的是改革性別關係(不僅是協調,而是改變),要進行文化建設。
社會性別主流化培訓的策略
社會性別主流化有不同途徑,其中重要方法之一是社會性別培訓。幾乎所有與會者在談主流化的條件和策略時,都要談到社會性別培訓,其重要性不必贅述,大家更關心的是培訓理念、難點和策略。
培訓是為了技巧還是賦權?對此要進行批判性思考。社會性別培訓不是單純做社會性別分析的技巧,而是涉及男女為什麼會這么想、這么做、會有什麼影響等問題。也有人認為,培訓目標有一個從實際需求到戰略需求的發展過程,對社會性別培訓的認識也有一個從技術性認知到發現有更深層次問題的過程。
有婦女組織說:做了10年的社會性別培訓,沒有什麼提高,原因是教材沒有變化。隨著社會性別主流化的趨勢,培訓需求不斷增加,對培訓者和培訓教材提出了要求。不可能一個培訓者給所有的人培訓,也不可能面對不同對象只有一種培訓模式,應有不同的協作者和不同的教材。
培訓最大的困難是對男人的培訓。越南代表表示:開始認為培訓是給婦女做的,與男人沒關係;後來改變了觀念,認為應該給男人培訓,所以準備了一個給部長一級幹部的培訓,但到時候沒有人來。可見,社會性別培訓如何能讓決策者、讓男人接受確實是個大問題。
如何讓男人理解社會性別?不是生硬地講社會性別,而是通過項目、環境、勞動等引出這個話題,最好讓夫妻一起參加培訓。還有人提出,最好的辦法是讓男人做培訓者,這樣他們就會想怎么去培訓,爭論就會減少;在培訓的過程中就改變了男人的想法。例如,在家庭暴力或貧困問題的培訓中,可以促使男人把個人的經驗說出來,讓他意識到應該改變這種狀況。高棉代表的經驗是:培訓不要簡單化地指責男人,如說到強姦問題時有女人說“男人就是強姦者”,這會造成對立。要改變把婦女簡單看成是受害者、男人是侵犯者的二元對立思維方式。
我國社會性別主流化穩步推進
作為聯合國第四次世界婦女大會確定的促進性別平等的全球化戰略,社會性別主流化近年來在我國得到穩步推進。2006年4月5日舉行的“提高社會性別主流化能力項目成果”新聞發布會上,性別平等在我國促進就業政策中得到較好體現,並向收入分配、社會對話等領域擴展。
“提高社會性別主流化能力項目”是國際勞工組織於2002年8月在北京啟動的,其目 的是在“3+1機制”(即政府、工人和工人的組織、僱主和僱主的組織加上婦女組織)中提高社會性別主流化能力和就業政策中的性別平等。在中國,該項目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中華全國總工會、中國企業家聯合會和全國婦聯共同實施,截至2006年3月順利完成。這也是第一個在我國推進勞動就業領域中的社會性別主流化項目。
幾年來,該項目組通過舉辦一系列“提高社會性別主流化能力”培訓班、高級研討班和戰略研討會;對下崗失業婦女自主創業情況、大學生就業中的性別歧視問題、自謀職業/自主創業中的性別平等狀況及企業女性用工狀況等進行調查;建立專門的婦女就業網頁等,有效推進了社會性別主流化進程。其中,各級工會將以往的女職工維權工作擴展和納入到各個部門主流的日常工作中,成效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