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一定時期內(通常指一年)採取 避孕措施的已婚人數與有生育條件的已婚人數之比。避孕率按性別分別計算。一般以每一百名有生育條件的已婚人數(女或男)中已採取避孕措施的 人數(女或男)表示。其計算公式為:
避孕率=[已採取避孕措施的已婚人數(女或男)/有生育條件
的已婚人數(女或男)]*100%避孕率反映一定時期內採取避孕措施的普及程度,一般按女性計算。有生育條件的已婚育齡婦女數是指已婚育齡婦女中,扣除不孕症、喪偶、離婚、絕經等的婦女數。計算婦女避孕率,只要一方(女或男)採取避孕措施,就應按女方統計。夫婦雙方都採取避孕措施者,只計算一方。
避孕是節育的主要手段,避孕率是節育率的主要組成部分,在一般情況下,前者的高低直接決定後者的高低。
在有生育條件的已婚人數中,由於一部分人有生育計畫或處在妊娠和哺乳期等原因,暫時無需避孕。因此,有的地方採用已採取避孕措施的已婚人數(女或男)與應採取避孕措施的已婚人數(女或男)相比,來反映避孕計畫的落實程度。
避孕注意事項
1.緊急避孕只是一種應急方式,並非一種常規避孕措施
。
應正確選擇適合自己的避孕方法,而不應寄希望於經常使用緊急避孕藥。
2.緊急避孕要在醫生指導下進行。
緊急避孕藥物應在性生活後72小時內服用,超過72小時失敗率較高。
3.緊急避孕的有效率明顯低於常規避孕方法。
由於用藥劑量高(一次緊急避孕的藥量一般相當於8天的常規短效口服避孕藥量),副作用也明顯高於常規避孕藥,如改變月經周期等。
4.超量及頻繁使用緊急避孕藥可能會給身體帶來損害。
多次重複服用緊急避孕藥,會導致月經紊亂、出血或點滴出血延長,給婦女生活、工作帶來不便。
5.藥物緊急避孕只能對本次無保護的性生活起作用。
本周期服藥後性生活仍應採取其他可靠的避孕措施。如果不注意,用藥的當月就可能懷孕。
6.一個月經周期中只能用緊急避孕藥一次,第二次則會失效。
7.緊急避孕失敗而妊娠者,新生兒畸形發生率高,必須終止妊娠。
更換避孕方法要注意的幾點
1、在 更換避孕方法之前,必須對新的方法有充分的了解,掌握正確的使用方法。
2、不論服用哪一種避孕藥,要改用其他避孕方法,必須堅持服完一個月經 周期,決不可中途更換,否則會造成月經紊亂或避孕失敗。
3、使用長效避孕藥的婦女,如果要改用其他 避孕方法,如放置宮內節育器、使用保險套,應先改服短效避孕藥2~3個周期,以減少月經紊亂的發生。
4、雖然宮內節育器產品不斷更新,但都有其優缺點。只要已放置的宮內節育器確實適合自己,效果可靠無副作用,就應繼續用下去,不要盲目更換。通常宮內節育器可放置10~20年。
5、原先採用避孕工具的夫妻,若要改用 口服避孕藥,應在月經來潮的第5天開始服藥,服藥前必須堅持使用避孕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