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縣統計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統計法律、法規,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的實施;執行地方統計工作法規、統計改革和統計現代化建設規劃及統計調查計畫;組織指導和監督檢查全縣各鎮、各部門的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二、貫徹執行國家基本統計報表制度,執行國家統計標準,完成國家、省、市下達的統計調查任務;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完成縣政府交辦的國家周期性普查和地方政府(省、市、縣)經常性、臨時性統計調查任務。
三、制訂本縣行政區域內的統計工作現代化規劃、統計調查計畫和統計調查方案,統一領導和協調本縣行政區域內包括中央和地方單位的統計工作,監督檢查實施情況。
四、統一組織全縣統計調查,蒐集、匯總、整理全縣的基本統計資料;對國民經濟、科技進步和社會發展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縣委、縣政府及有關部門和上級統計機構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五、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縣性的基本統計資料,定期向社會公眾發布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
六、蒐集、審核、整理、上報省、市對縣的經濟運行綜合評價考核資料;研究擬定縣對鎮經濟運行綜合評價考核辦法並組織實施。
七、領導和管理縣農村抽樣調查隊;協助管理縣直各部門統計機構負責人和全縣統計專業技術人員;在業務上領導鎮人民政府統計人員;組織全縣統計專業資格考試和職稱評審工作。
八、制定、協調和實施縣級及縣以下統計信息自動化建設規劃;建立和維護統計信息資料庫體系。
九、組織指導本縣行政區域內各部門、各單位加強統計基礎工作建設,加強統計教育、統計幹部培訓、統計科學研究和統計制度方法改革工作,對本縣鎮統計人員進行考核和獎勵。
十、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辦公室、綜合統計股(經濟運行考核辦公室)、經貿統計股、農村統計股。
地址:和縣歷陽鎮歷陽東路81號
郵政編碼:238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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