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碩特部
清代對西蒙古諸部的總稱﹐中國西北地區以畜牧業為主的遊牧民族。元稱斡亦剌﹐明稱瓦剌﹐清稱厄魯特﹑額魯特或衛拉特﹐皆系蒙古語oirad或oyirate之異譯及音轉。國外學者又往往沿襲突厥語族習慣﹐稱之為卡爾梅克。
明末清初﹐瓦剌各部經過長期發展變化﹑遷移和戰爭﹐並融合和吸收了周圍突厥語系及東蒙古諸族成份﹐最後歸併為準噶爾﹑杜爾伯特﹑和碩特﹑土爾扈特四大部﹐及附牧於杜爾伯特的輝特部。其牧地﹐西北不斷向額爾齊斯河中游﹑鄂畢河以及哈薩克草原移動﹐西南向伊犁河流域推進﹐東南向青海遷徙。準噶爾部又名綽羅斯部﹐因該部和杜爾伯特部的首領同姓綽羅斯而得之。初遊牧於額爾齊斯河中上游至霍博克河﹑薩里山一帶﹐後以伊犁河流域為中心。杜爾伯特部遊牧於額爾齊斯河沿岸。土爾扈特部原遊牧於塔爾巴哈台及其以北﹐西徙後﹐輝特部居之。和碩特部遊牧於額敏河兩岸至烏魯木齊地區。諸部分牧而居﹐互不相屬。另設一鬆散的議事機構──“丘爾乾”(蒙語“會盟”之意)﹐即定期的領主代表會議﹐作為協調各部關係﹑加強封建統治以及抵禦外侮的臨時組織。其盟主初為和碩特貴族首領博貝密爾咱﹑哈尼諾顏洪果爾﹑拜巴噶斯等。17世紀20年代後﹐準噶爾部哈喇忽喇及其子巴圖爾琿台吉﹐在與和碩特部托輝特鬥爭中漸占優勢﹐成為實際上的盟主。明崇禎十三年(1640)厄魯特和喀爾喀蒙古封建主會盟於塔爾巴哈台﹐制定新察津?必扯克(法典﹐即1640年蒙古─衛拉特法典)﹐確定喇嘛教為共同信仰的宗教。厄魯特蒙古原採用回鶻式蒙古文字﹐1648年後使用托忒文。
明崇禎元年(1628)﹐土爾扈特和鄂爾勒克率其部﹐聯合和碩特﹑杜爾伯特的一部分﹐約五萬帳之眾﹐徙牧額濟勒河(今蘇聯伏爾加河)下游。十年前後﹐和碩特顧實汗等也率所部遷移到青海一帶﹐並以維護黃教為名﹐派兵占據青藏高原。而當時準噶爾﹑杜爾伯特﹑輝特部﹐以及一部分和碩特﹑土爾扈特屬眾仍留居天山南北﹐逐漸形成以準噶爾部為核心﹑聯合厄魯特各部及其它一些蒙古﹑突厥部落的強大政權。胡清代史籍往往把厄魯特也統稱為準噶爾。準噶爾部地方政權與中原地區政治﹑經濟聯繫甚為密切。
17世紀70年代﹐噶爾丹稱汗後﹐伊犁成為準噶爾政治中心和各部會宗地。除統治天山南北外﹐其勢力曾遠及塔什乾﹑費爾乾納﹑撒馬爾罕等地。18世紀前半葉﹐策妄阿拉布坦和噶爾丹策零統治時期﹐其境內共有二十四鄂拓克﹑九集賽﹑二十一昂吉﹐設定各級官吏進行管理。畜牧業﹑農業﹑手工業均有所發展。乾隆十年(1745)﹐噶爾丹策零病故﹐準噶爾統治集團汗位之爭激烈﹐內戰頻仍﹐杜爾伯特“三車凌”(部長車凌﹑台吉車凌烏巴什﹑車凌孟克)等紛紛率眾內附(見彩圖郎士寧﹑王致誠等繪《萬樹園賜宴圖》描繪乾隆十九年(1754)﹐乾隆帝在避暑山莊萬樹園接見厄魯特蒙古杜爾伯特部首領﹐並賜宴封爵的情景二十年至二十二年清廷出兵平定達瓦齊和阿睦爾撒納割據勢力﹐統一西北。三十六年﹐土爾扈特渥巴錫率眾從伏爾加河萬里返歸祖國。清廷在厄魯特蒙古族聚居區先後實行盟旗制度﹐編置佐領﹐以札薩克領之。厄魯特蒙古的後裔至今仍生活在新疆﹑青海﹑甘肅﹑內蒙古一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