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從事領導管理工作,具有豐富的理論知識和工作實踐經驗。忠誠於黨的政法事業,有強烈的事業心和開拓精神,在其領導下,分管的各項工作都取得了較大的成績,為農安縣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做出突出貢獻。
具有勤奮工作、無私無畏的獻身精神,銳意創新、勇往直前的開拓精神,善打硬仗的必勝精神,勤政廉潔、聯繫民眾的自律精神,年年都能出色完成工作任務。先後受到市、縣各種獎勵23次,1996年被長春市人民政府評為"嚴打"集中統一行動先進個人,並榮立三等功,從1984年起多次被市、縣評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個人、優秀共產黨員。有多篇論文在省、市法院獲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