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著“蘭花局長”之稱的浙江省臨海市文化廣播新聞出版局原局長周華清近日被臨海市法院一審以貪污、受賄罪並處有期徒刑12年,並追繳其違法所得人民幣104388元。
犯罪起因
1998年初,周華清調任臨海市小芝鎮書記兼鎮長。在任期間,他主張把幹部的權力置於陽光之下,搞過聞名中國的“便民視窗”。因此,小芝鎮的做法受到各級領導的讚賞。
周華清從24歲時就開始養蘭花,在他眼中,養蘭花純粹是一種愛好。
從政後,隨著仕途的一帆風順、職務的升遷,找他幫忙辦事的人多了,周華清的養蘭觀念也在逐漸地改變。
從2002年開始,為了獲得一些珍稀的蘭花品種,周華清開始花錢購買蘭花,種養蘭花的規模也逐步擴大,並有了專門的“蘭房”用於種養蘭花。
蘭花作為一種名貴花種,養蘭就意味著經濟上的投入,有些蘭花一苗就要價幾萬甚至幾十萬。此時,許多想要找周華清幫忙的人也開始投其所好,以蘭花為手段與其拉攏關係。而周華清也開始利用自己手中的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以換取自己所心儀的蘭花。
墮落
從2001年至2008年間,周華清曾擔任臨海市小芝鎮黨委書記兼鎮長、組織部副部長、大田街道書記、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局長。在任期間,他把種養蘭花視為一種身份和地位的象徵。漸漸地,昂貴而又稀少的蘭花品種成了他關注的對象。
愛蘭如命的周華清與趙某是蘭花場上的好友,一些需要幫忙辦事的人,便紛紛找到趙某,通過其搭橋牽線,購買昂貴的蘭花送與周華清。
為得到周華清的關照,吳某花6萬元買來“惠蘭新梅”等蘭花送到周華清家中;為了感謝周華清在其購買廠房過程中的幫忙,章某花費4萬元購買來“黑虎”、“紅心蝶”春蘭蘭花送給周華清;為得到周華清的提拔和重用,趙某先後四次送給周華清價值6萬元的“大元寶”等蘭花……
2008年10月14日,周華清被“請”進了檢察機關。經檢察機關查明:周華清除收受名貴蘭花外,還在任職期間,多次收受他人商場購物卡、筆記本電腦、衣服、香煙票等財物達15餘萬元。
後悔
2009年2月11日,臨海市法院公開審理了周華清受賄、貪污一案。
上午9時,隨著法槌的敲響,穿著黃馬夾的周華清,面對莊嚴的法庭,昔日意氣風發的他顯得萎靡了許多。公訴人指控,周華清涉嫌貪污、受賄總計17筆,涉案金額達52萬餘元。
周華清在法庭上辯解,“自己拿來的蘭花都是通過蘭友趙某送來的,我與蘭友之間的蘭花往來,屬正常的蘭花交流,不是受賄。”
隨著判決書的落地,周華清悔恨地說:“從一個黨員領導幹部淪落為今日的階下囚,我好後悔。正是自己養蘭、愛蘭,給了別有用心的人可乘之機,最終被蘭花俘虜。”
犯罪事實
經檢察機關查實:2004年7月,吳某為得到周華清的關照,花6萬元買來“惠蘭新梅”等蘭花送到周華清家中;2005年初,章某為了感謝周華清在其購買廠房過程中的幫忙,花費4萬元購買來“黑虎”、“紅心蝶”送給周華清;2004年10月至2005年4月間,邵某為獲得周華清在土地報批環節的照顧,分兩次,一次花10萬、一次花3萬元分別購買了“水仙瓣的春蘭新花”、“多朵蝶”等蘭花送給周華清……3月17日,臨海市法院根據檢察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最終認定其受賄35萬餘元、貪污1.9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