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歷
1928年在上海和張資平合辦樂群書店,出版《樂群月刊》。
1930年2月,潘漢年作《內奸與周毓英》一文,揭露他表面擁護普羅文學、暗地反對普羅文學的內奸行徑。同年3月,加入中國左翼作家聯盟。同年4月15日,“左聯”盟員馬寧寫信給錢杏邨,信中明確指出:“周毓英這樣的人是機會主義分子,在‘左聯’這樣的團體裡,‘切不能讓機會主義者活動’,‘鏟清文壇上的妖氣!’。”同年5月4日,周對潘漢年的《內奸與周毓英》一文作了五條“駁注”,對潘大肆污衊漫罵與人身攻擊,掀起一場論戰。同年5月21日《巴爾底山》1卷5號發表《周毓英的廣告術》(秋士)一文,批判他的假馬列主義。同年6月,他的《新興文學論集》(又名《馬克思主義文學論》)出版,書中以大量篇幅污衊漫罵魯迅。
1932年8月5日,在“左聯”機關刊物《文學導報》1卷2期刊登的《開除周全平、葉靈鳳、周毓英的通告》中指出,在李偉森等左翼作家被害前後的白色恐怖中,他“完全放棄了聯盟的工作”,“表示了極端的動搖”,“不久並參加了反動民族主義文藝運動”,已成為“無產階級革命文學的叛徒”,被開除出“左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