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理之學

名理之學是中國漢末到魏晉時期以考核名實和辯名析理的方法研究問題的一種思潮。對名理問題的研究,始於先秦的名家。他們討論的主要問題是概念("名")之間的關係, 概念、 名稱和實際之間的關係即名實關係。主要代表人物有惠施、公孫龍等。"名理"一詞始見於帛書《經法·名理》:"天下有事,必審其名,......循名廄(究)理之所之,是必為福,非必為材(災)","故執道者之觀於天下,......能與(舉)曲直,能與(舉)冬(終)始,故能循名廄(究)理"。這是說,要按照名號職稱的意義來判斷一個人的是非曲直,這叫"循名究理"或"審察名理"。

漢末清談針對漢代選舉制度出現的流弊,強調品評人物時要考核名實。這一思潮發展到魏初,漸由對具體人物的評論發展為抽象的人才標準和才性關係的討論,是為才性之學。才性之學討論問題強調辯名析理,因而也稱為"名理"之學。當時討論"才性四本"問題的鐘會、傅嘏等都善於名理。《三國志·魏書·鍾會傳》說:"(會)博學精練名理";《三國志·魏書·荀彧傳注》說:"嘏善名理"。名理學直接影響了玄學,王弼、郭象研究問題都強調辯名析理。王弼說:"夫不能辯名,則不可與言理;不能定名,則不可與論實也"(《老子指略》)。郭象認為"能辯名析理,以宣其氣,以系其思,流於後世"(《莊子·天下篇注》)。玄學所講的辯名析理與《經法》所講的"審察名理"有很大不同。《經法》所講的 "名理" 著重於具體人物的考察,而玄學則主要是用辯名析理的方法進行思辨的概念分析與推論,為其玄學理論作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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