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源
香港作家邁克最先使用。以下為《同志簡史》節錄:
"做研究的學者不嫌山長水遠寫信來問“同志”的起源,已經不是第一次——這回這一位是認識的,所以答得額外詳盡。但我漸漸覺得,這么樣做私鍾似的,久不久兜載伸出大拇指的乘客在回憶里搭一程順風車,長遠來說實在不是辦法,九曲十三彎保不定幾時在三岔口轉錯方向,迷了路累人累己。還是花點時間寫下來,一勞永逸,以後誰再打爛砂盆掏古井,請他自己找來看。
相同志向當然,名詞不是我發明的,是吃了老虎膽向共產黨借的——改裝原本只為貪玩,勢想不到走上劉備的老路,有借沒還。七十年代末住在舊金山,交往的朋友有好幾位來自香港的女同性戀者,大家同聲同氣,玩得非常熟絡。其中一位姓朱,也喜歡看電影,周末時常約了一齊作戲院座上客。不知道怎的,有一天我忽然嬉皮笑臉稱她“朱同志”。勾肩搭背的共產黨員親切的招呼,自此慘遭強姦,被長不出象牙的狗口不停吞吐著。取“相同志向”的意思,“同”當然是“同性戀”的簡寫。
朱小姐名下的“同志”專用權並不長久,很快它已經成為小圈子的暗語,廣泛被擲向早已定案的角色頭上,和可疑人物無辜的懷裡。譬如,路上看見秀色可餐的陌生人,我會向同行的朋友查詢:“你猜那邊穿紅毛衣的是不是同志?”或者,在酒吧里有求於人而被托手踭,哀求的聲音帶點威脅討價還價:“大家都是同志,幫幫忙也不可以?”用暗語在大庭廣眾進行神不知鬼不覺的交談,在這個個案簡直是多餘的脫了褲子放屁。舊金山的風氣開放得很,當著街坊同事高談闊論同性戀司空見慣,而且我們說的是廣東話,周圍的當地人根本聽不懂。除非在唐人街——同性戀平權運動的確很遲才操進唐人街,但我們同志長同志短的談話很多時候由一個電話筒傳到另一個電話筒,根本不是在公共場所,遑論耳目眾多的中國人地頭。沒有實際作用的再創造,說得好聽點是“藝術”吧?
白紙黑字首次亮相
襟前釘上粉紅三角的“同志”首次在文字出現,應該是八四、八五年間。那時我在香港待業,窮極無聊常在《號外》和《電影雙周刊》寫稿——名副其實的窮,低得那么可恥的稿費也歡天喜地的寫。還化了幾個不同的筆名寫,其中專走偏鋒路線的“玉賢右子”愛挑電影裡撲朔迷離的同性戀骨頭,“基”用得太繁複,開始把“同志”派上用場。我記得有一篇評早期美國愛滋片《早霜》登在《號外》,題目《人間有早霜》是當時的編輯陳輝揚代取的。手頭沒有剪報,多次想上雜誌社找,拖著迄今沒有成事。…"
林奕華點石成金
市面流傳“同志”始於“同志電影節”的說法,當然是誤會。真實情況是“同志電影節”把“同志”這個名詞發揚光大,不但在短短三兩年間於香港無孔不入,而且以鏇風姿態登入台灣,繼而更吹返原產地大陸。林奕華在這方面的確是位點石成金的高手,經他提攜的字句都像長了翅膀,說時遲那時快一飛沖天。從《教我如何不想他》抽出幾個字演變成《教我如何愛四個不愛我的男人》,一夜間催生了無數的‘教我如何’。把羅維明辛苦經營的《非常》雜誌輕輕鬆鬆戴在自己頭上,《非常林奕華》不脛而走,這原本尋常的“非常”像把野火,燒得遍地火紅火綠。藏身於括弧內的“同志”,當然也因為他勇往直前的解放,才在流行詞群里找到安身立命的位置。
1989年,香港人林奕華將自己籌劃的首屆同性戀電影節命名為《香港同志電影節》,這可能是這層意義的開端。(最晚是)從此開始,在中國大陸之外的中文地區,如台灣、香港、新加坡、馬來西亞等,“同志”一詞逐漸演變成對同性戀者的另一個稱呼,用的時候並不是如“某某同志”這樣作稱謂用,而是“某某是一個同志”、“某某參加了一個同志團體”這樣。這種用法起先在同性戀群體中使用,後來影響逐漸擴大,上述地區的社會各界都採納了這個用法,例如台北市政府民政局就在《認識同志手冊2001年版》中寫道:“市長愛同志”。
林奕華本人曾表示:自己希望用來取代同性戀的同志一詞,是由孫中山名言“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須努力”聯想而來。另一方面希望指出仍然需要繼續努力,另一方面則希望將討論的焦點從性取向轉移到性別議題。此後許多關注各種不同性別議題的人士都希望能用同志一詞聯結、包含、代表更多人,同志一詞不僅限於同性戀者,已擴大到國際上通稱的LGBT四大族群,也就是男同性戀者(Gay)、女同性戀者(Lesbian)、雙性戀者(Bisexual)與跨性別者(Transgender),例如2004年台灣出版的小說《彩虹陰陽蝶》,副標題就是“跨性別同志的心路歷程”。並且在這層意義之後出現如“直男”這個辭彙。
進入大陸後,由於絕大多數年輕人已經不再使用“同志”這個辭彙,使得這層含義反而後來居上。儘管這一層新的含義在大陸地區也被越來越多的人所知曉並使用,不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官方媒體和檔案對這一外延含義基本不予採納。
同性戀
是指對社會中自身性別認同相同或性別相同的社會成員產生性吸引和/或性衝動的性取向。同性戀與同性性行為並不是完全等同的。一個有同性性行為的個體不一定是同性戀者。同性戀現象在世界各地各民族和各個社會、各個歷史階段都普遍存在,但是作為現代意義概念的“同性戀”(homosexual)一詞最早是由匈牙利的Karl-Maria Kertbeny與1869年首先提出。該詞由希臘單詞前綴homo-(相同)和字根sex(性)組成。後來受到精神學科的廣泛採用。因此在英語使用國家,同性戀者一般比較拒絕使用這個醫學術語很重的單詞。
同性戀在中國不是我們表面感受的那么少,如今我的感受是"無處不在",男同性戀一般稱為gay,女同性戀稱為les!且同性戀在中國古已有之,並有固定稱謂:如龍陽之癖,斷袖之癖。並且為數不少,很多達官貴人都好此一口。
(一)什麼叫做同性戀?
1973年,美國心理協會、美國精神醫學會,將同性戀行為自疾病分類系統去除。對於同性戀的定義更正為:「同性戀是指一個人無論在性愛、心理、情感及社交上的興趣,主要對象均為同性別的人,這樣的興趣並未從外顯行為中表露出來」。
(二)同性戀不是疾病
1980年,《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第三版(DSM—Ⅲ)不再視同性戀為精神疾病,但是自我認同困難同性戀 (ego—dystonic homosexuality),是指對自己同性戀取向不滿意、且感到持續且明顯的困擾者,仍歸屬於心性疾病(psychosexual disorder)的一種。另根據世界衛生組織出版之《國際疾病分類》(ICD—9),亦特別註明「同性戀」已被取消,但是「自我認同困難同性戀」仍列入疾病項目中。一般而言,無論是男同性戀或是女同性戀,除非是他自己親口告訴你他的性取向,否則一個人的性取向是一種心理活動,無法從個人的行為表現加以判斷。其實同性戀與異性戀一樣,擁有正常的智商、工作能力與表現,只是愛戀的對象是與其性別相同的人罷了!換句話說,只要對自己同性性取向能認同者,皆如一般正常人一樣,同性戀不再被認為是精神異常的行為。
(三)同性性行為不等於同性戀
1950年代,金賽博士的性學報告中將人類性行為取向從0至6分為七個等級,因此大多數人對於同性戀的認識常僅以性行為來做界定,但是同性性行為與同性戀之間仍有相當的差異,因為有些同性性行為的發生會是偶發性及情境式的,例如某些個案他是在軍中與袍澤發生性行為用以發泄性慾,或是過去曾在非自願的狀況下被強迫與同性發生性關係,諸如此類的同性性行為並不等同於同性戀。
(四)同性戀的評估與鑑定
性慾取向可能依時間的改變而有不同,假若性幻想的對象是同性,但卻未曾與同性發生性行為,這樣的個案是否仍確認其為同性戀?因此性治療小組成員,以半結構式「同性戀問卷」與個案做深度訪談,配合其它結構式問卷,並且在評估時將時間的變項考慮在內,詢問個案過去、現在與未來的時<間中,其(1)性吸引力sexual attraction(2)性行為sexual behavior(3)性幻想sexual fantasies(4)情感的喜好emotional perference(5)社會的喜好social perference(6)自我認定self-idenification(7)同性╱異性的生 活型態 homo╱hetero life-style等之性取向。由此可知,診斷同性戀實需相 當仔細的評估!>
(五)同性戀者常見的求助問題
自我認同困難
同性戀者因為無法認同自己是同性戀,擔心被他人或家人排斥或是希望經由心理治療改變其性取向,出現社會適應障礙等問題,如焦慮、憂鬱、失眠等症狀。
情感問題
同性戀者因為與其伴侶之間出現溝通障礙,感情之危機。
其它
同性戀者因為被家人、學校師長獲知其有同性戀傾向,故由家長及師長帶個案求助,希望藉由心理治療等方式來改變其性取向。
心理學上把以同性當作滿足性慾的對象叫作同性戀.同性戀發生在男性稱男同性戀,發生在女性間則為女同性戀.同性戀雙方除了受生理解剖限制不能性交外,其他形式的性慾活動及性接觸均可發生,並渴望建立所謂的"家庭",由於受到社會,道德,法律,風俗的干涉,很多同志都處於極度的憂慮之中,有強烈的悲傷感,甚至有自殺傾向.有關研究結果表明同性戀受遺傳,神經,生理,內分泌等生物學因素;心理學因素;社會環境因素的影響,WHO在1992年就規定同性戀不屬於"疾病範疇",因此同性戀是"無罪"的,同志們毋須自責.
有一些判斷標準:A同性戀一般在幼年時期就有些跡象,不過兒時的表現與性成熟恰恰相反,兒時願意和異性在一起,喜歡扮演異性的角色,喜歡穿異性的服裝,喜歡模仿異的動作等等,到了青春期,情況迅速發生變化,開始對同性感興趣,對同性產生愛慕,對異性卻表示厭惡或淡漠. 有一些判斷標準:B長期得不到同性長輩的關愛,或與異性長輩一同生活過久,此情況常見於單親家庭.
C在一個陰勝陽衰的大環境或小環境中長大
D對異性沒有"性"趣,從未有過與異性的夢交的經歷
E而對同性具有持久而強烈的好感及性慾,表現在勃起
另外,有一部分的臨時的同性戀,表現在曾受到過異性的打擊或傷害,想以同性戀的方式來娛樂自己或報復他人或他們本質上從未拒絕過異性的,選擇性對象只是他們的生活方式而已(有時又稱之為雙性戀).他們朝三暮四,見異思遷,玩弄感情,轉播疾病,具有相當的危險性
同性戀(homosexuality)是由一名德國醫生Benkert於1869年創造的(Plummer,1984)。這個詞描述的是,對異性人士不能做出性反應,卻被自己同性別的人所吸引 (Benkert,1869,引用於Bullough,1976,第637頁)。
今天,同性戀,異性戀和雙性戀,被認為是不同類型的“性傾向”,其定義是:“持久的對某一特定性別成員在性愛,感情或幻覺上的吸引”;因此,同性戀指的是“對自身性別成員基本的或絕對的吸引”(Herek,1989;1994,第3頁)。
在Benkert創造這個醫學名詞之前,同性性行為被基督教會譴責為罪惡,並在一些歐洲國家,包括英國,被定為違法。在某些情況下,男人會因為介入同性性行為受到監禁,比如一百年前英國的奧斯卡·王爾德的著名案例。西方人關於同性性行為有罪的信念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十二世紀。耶魯大學著名的歷史學家Boswell發現,同性戀者“在大多數歐洲國家的許多層次的社會中是傑出的,有影響的和受到尊重的,並在那個時代的文化遺產中留下永恆的印記,無論是宗教方面還是在世俗社會。”
但是,大約從十二世紀後半葉開始,比較惡毒的敵意出現在通俗文學中,並最終傳播到神學和法律文獻中。(Boswell,1980,第334頁)。十三和十四世紀是一個對任何異端都不寬容的時代,包括十字軍東征討伐非基督徒,對猶太人的排斥,和對被懷疑為危險分子的人們日益嚴重的肆意鎮壓。Boswell注意到,這種不寬容的表現影響了隨後數個世紀的歐洲社會。福柯(1979)在他的「性史」中追溯了,伴隨著工業革命中日益增強的世俗社會的政府和醫學專業的權威,對同性戀的譴責從宗教轉移到世俗社會和醫學專業。
在十九世紀末期,在歐洲和美國,作為這種歷史勢力會聚的結果,同性性傾向被認為是一種醫學上的診斷單位,同時也被當做是罪惡的和違法的行為。然而,在二十世紀初期,那些在性愛和感情上對其同性產生吸引的男人和女人們在城市地區組成益友網路和聚會地點(D'Emilio,1981/1993)。在如紐約這樣的城市,這些聚會地點在那些本世紀二十年代性解放的一代人中是廣為知曉的和經常光顧的。在本世紀三十年代著名的社會壓制下,隨著法律的頒布和警察的鎮壓,這個時期社會對同性吸引的接受宣告結束。經濟壓迫迫使許多男人失去工作,從而復甦了對異性戀陽剛之氣的強調,這可能是再次出現對同性戀不寬容的一個原因(Chauncey,1994)。
本世紀二十年代,在德國,一個同性愛運動產生了,並有一個圖書館和中心在柏林建立。 1939年,納粹摧毀了這箇中心,焚燒了那個圖書館。隨後不久,這個政府頒布法律禁止同性性行為,數以千計的同性戀者被監禁並死在集中營中(Plant,1986)。佛洛伊德這個時期逃離德國,在倫敦避難。在二十年代,他曾在一份請願書上籤名,支持同性愛運動,並在一封著名的信中寫道,雖然同性戀對社會沒有什麼好處,但是這也不是什麼精神病意義上的病理現象。
第二次世界大戰將男人與男人和女人與女人以前所未有的數目聚集在一起。在美國,結果是對武裝部隊中所謂的同性戀者的清洗,一直延續到戰爭結束以後,並在五十年代參議員 JosephMcCarthy反同性戀和反共產主義運動中被進一步擴大化。在這種社會氣氛中,AlfredKinsey和他的助手在美國發表了他們對性行為進行科學研究的第一個報告,發現為數眾多的男人經歷過同性性行為。其隨後的研究發現,這些經驗在女人中也發生。這些研究資料受到嚴厲批評,但是卻給當時洛杉磯、舊金山和紐約的同性愛運動提供了支持。歐洲也有同性愛運動,包括阿姆斯特丹和哥本哈根的同性愛運動。同性愛報紙,雜誌,私人俱樂部和公共場所聚會,開始責疑主導的同性性行為是疾病的觀點。
但是,醫生和精神病學家依然採用激素注射、休克療法、閹割甚至腦科手術,試圖治療同性性吸引。精神分析專家聲稱,家庭病理引起性的偏離,比如同性戀,並且病人經常接受數年無效的治療 (Haldman,1991)。第一個對同性戀作為精神疾病的經驗性研究是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的 EvelynHooker 在國家精神衛生研究所支持下開展的。她的研究於1955年在美國心理學會年會上做了報告,並於1957年發表。根據當時使用的最好的心理量表(羅夏墨跡測驗,統覺測驗,看圖講故事測驗),並請到了出色的量表說明師(比如,Klopfer負責解釋羅夏墨跡測驗), Hooker(1957)對三十個同性戀男人進行了研究,並對照了三十個同樣年齡、智商和教育情況的異性戀男人。這些男人中沒有人在研究之前接受過心理治療。結果是,量表的專業解釋者不能把同性戀者和與其對照的異性戀者進行區別,而且專家給這些男人心理健康打的分數在同性戀者和異性戀者之間沒有區別。因此,這一研究說明,同性戀並不作為一個疾病單元而存在,不能用心理測驗進行區別,在心理健康的測量中同性戀並不顯著。許多隨後的經驗性研究支持這一結論,在性傾向和心理病理方面沒有關係。
◆ 醫學心理學
* 意識障礙 * 睡眠障礙 * 夢遊症 * 感覺障礙
* 知覺障礙:錯覺,幻覺等。
* 注意障礙
* 記憶障礙:遺忘症,錯構症和虛構症,似曾相識症和舊事如新症等。
* 智力障礙:智力落後,痴呆等。
* 情感障礙:焦慮
* 意志障礙
* 思維障礙:違拗症,妄想等。
* 強迫狀態
* 言語和語言障礙:口吃,緘默症,失語症等。
* 人格障礙:精神病態
* 性行為異常:同性戀
* 心理防禦機制 * 緊張狀態
* 心理治療:暗示療法,精神分析療法,格式塔療法,行為療法,系統脫敏法,厭惡療法,代幣獎勵,生物反饋,催眠療法,氣功療法等。
* 康復心理學
* 心理衛生:心理諮詢,兒童期心理衛生,青年期心理衛生,成年期心理衛生,老年期心理衛生,群體心理衛生等。
* 健康心理學 * 變態心理學 * 病理心理學 * 心理生理醫學 * 心身醫學 * 護理心理學 * 臨床神經心理學 * 針刺鎮痛的心理學研究
* 缺陷心理學:盲人心理學,聾啞心理學等。
補充:同性戀的起源
戰國時期的龍陽君就是個同性戀典型的例子。因此,中國古代稱男士同性戀為龍陽之癖。戰國時期指從公元前475年到秦始皇統一中國建立秦朝結束。
中國同志網站已經得到了前所未有的發展,比較知名的有陽光地帶,軍人同志,四川同志等
鑑定
性取向可以隨時間的變換有所不同。評估應慎重,標準有以下幾個方面:
(1)性吸引力 sexual attraction
(2)性行為 sexual behavior
(3)性幻想 sexual fantasies
(4)情感的喜好 emotional preference
(5)社會的喜好 social preference
(6)自我認定 self-idenification
(7)同性╱異性的生活形態 homo╱hetero life-style等之性取向。
(8)愛情突變、失戀後均加大同性戀的產生(這個不對同性戀不能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