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布地伊斯蘭教

吉布地(法語La République de Djibouti,阿拉伯語:جمهوريه جيبوتي‎,阿法爾語:Gabuutih)阿法爾語意為“沸騰的蒸鍋”,位於非洲東北部亞丁灣西岸,扼紅海入印度洋的要衝,東南與索馬里接壤,西南、西部和北部三面毗鄰衣索比亞。境內地形複雜,有高聳火山,深陷的湖泊,大部分為海拔不高的火山高原,沙漠與火山占全國面積的90%,有低洼平原和湖泊。南部多為高原山地,海拔在500~800米之間。東非大裂谷經過中部,裂谷帶北端的阿薩爾湖低于海平面150米,為非洲大陸的最低點。北部穆薩·阿里山海拔2010米,為全國最高點。

概述

吉布地共和國位於非洲東部亞丁灣西岸。面積2.3萬平方公里。全國人口46萬(1988)。主要民族伊薩人占全國人口一半,阿法爾人口40%,另有阿拉伯人等。官方語言為法語和阿拉伯語,居民通用索馬里語和阿法爾語伊斯蘭教國教穆斯林占全國人口的95%。首都吉布地市。8世紀後,阿拉伯人移往非洲之角北部亞丁灣沿岸。伊薩人、阿法爾人、索馬里人定居在吉布地一帶,從事遊牧業。阿拉伯移民多在沿海經營商業,建立城鎮,傳播伊斯蘭教,並與當地居民通婚,形成索馬里文化與伊斯蘭文化的結合。伊薩人在阿拉伯商人和伊斯蘭傳教師的影響下最先歸信伊斯蘭教,14世紀阿法爾人接受了伊斯蘭教,但保留部落舊的禮儀和習俗。這兩個主要民族一向自認為是虔誠的穆斯林,但由於長期進行逐水草而居的遊牧生活,對伊斯蘭教的教義了解甚少,對宗教功課尚未嚴格遵行。他們對少數精通阿拉伯文和伊斯蘭教義的人(多為傳教師和部落酋長)非常尊敬,聘請其傳授教義,指導宗教活動,主持婚葬儀式,教授子女學習阿拉伯文和宗教知識。宗教學者(即清真寺教長、宗教法官等)有較高的社會地位和威信,參與部落和國家政治活動,有的被尊為“謝赫”。城鎮建有清真寺和宗教學校,居民一般能履行法定的宗教功課。吉布地的穆斯林多屬於遜尼派,蘇菲派有影響的教團是卡迪里教團和沙茲里教團,另有少數栽德派。1888年淪為法國殖民地。1977年獨立後,憲法規定伊斯蘭教為國教。吉布地政府宣布參加“阿拉伯國家聯盟”,為“伊斯蘭會議組織”、“世界伊斯蘭大會”、“伊斯蘭世界聯盟”成員國,並派代表出席許多世界性的伊斯蘭會議。
(楊克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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