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贖回債券

可贖回債券

可贖回債券,一種債券,它的發行人有權在特定的時間按照某個價格強制從債券持有人手中將其贖回。也譯作可買回債券。可認為是債券與看漲期權(call option)的結合體。 可贖回債券(Callable Bond),該債券的發行人被允許或被要求在債券到期日前,以事先確定的價格(通常是平價或溢價),按照債券招募說明書中所規定的方式發出贖回通知,贖回部分或全部債券。

名稱

可贖回債券(callable bond)

定義

一種債券,它的發行人有權在特定的時間按照某個價格強制從債券持有人手中將其贖回。也譯作可買回債券。可認為是債券與看漲期權(call option)的接合體。

內容

在市場利率跌至比可贖回債券的票面利率低得多的時候,債務人如果認為將債券贖回並且按照較低的利率重新發行債券,比按現有的債券票面利率繼續支付利息要合算,就會將其贖回
可贖回條款通常在債券發行幾年之後才開始生效。贖回價格一開始可能高於債券面值,隨著時間推移,逐漸與債券面值重合。但也可以一開始就與面值相等。
債券發行人有時會只贖回一部分發行在外的債券。在這種情況下,有兩種方法決定哪些債券將被贖回。一是計算機隨機抽取債券的編號,二是所有的債券的面值按一定比例被贖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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