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生論

原生論認定民族是自古以來已經存在的自然現象。 原生論的起源可以追溯至德國浪漫主義,尤其是約翰·戈特利普·費希特與及赫爾德(Johann Gottfried Herder)。費希特在《對德意志民族的演講》提到“德國民族以共同的語言及思考方式統一”,他認為語文是民族的決定性特徵。赫爾德認為語文與思考模式是同義詞,而且因為每個社群都有自己的語文,所以每個社群都有不同的思考模式。這樣社群可以維持穩定的自然形態。

原生論不一定只以語文或文化作為認定“民族身份”的方法,還包括(但不限於):

宗教信仰 (例如回教)

世系或血統(例如炎黃子孫)

地域

習俗

二次世界大戰後,原生論被發現無法有效定義民族的本質,因此大多數研究民族主義的學者也視民族為科技(特別是傳播媒體)與現代政治所建構。另外有小部分學者改為追求群族象徵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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