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印材(即印坯)是篆刻藝術最基本的憑藉材料。宋元以前制印大多用質地較為堅硬的金、銀、銅、玉或水品、犀角、象牙、竹、木等為材料。及至元代,王冕始試以花乳石作印。由於花乳石質地細膩溫潤,且容易受刀,一時間成為擅長書畫的文人治印的普遍用料。到了明代,石質印材越來越被印人廣泛採用。石章質地鬆脆柔糯,易於人刀,加上刀法不同會產生出比其他印材更為豐富的藝術效果,所以深受歷代篆刻家的青睞。此後印壇即以石章作為刻印的主要材料,並一直延續至今。在歷代治印所選用的石材中,最常見的是青田石、壽山石和昌化石三大類,另外還有被引入印壇不久的內蒙石和東北石。各類石章由於產地不同,其質地、性能和色澤也各不相同,各有特點。一方名貴的石章,不但有其本身的價值,而且具有很高的藝術審美價值,所以名貴印石的收藏也代不乏人。
青田石產於浙江省青田縣,並因此得名。青田石質細膩溫潤,極易受刀,且刀趣表現力豐富,為篆刻家最愛使用的印材之一。青田石有青、黃、淡紅及青灰等色彩,其中以燈光凍、白果凍、松花凍較名貴,上品封門青最為著名。
漢以前,印章均以銅質為主,偶有牙、角之質,亦顯希睹。漢以後則出現其他材質的材料,如:鉛、鐵、合金、寶石、翡翠、松石、瑪瑙、琥珀、蜜蠟、紫砂、石、瓷、牛角、珊瑚、貝殼、黃楊木、沉香木、紫檀木、竹根、緬茄、果核等。銅質印材使用歷史最久。自王冕以花乳石治印,開文人以石為印料之先河,而明人文彭、何震發現燈光凍石的推廣,遂使石質材料統領印壇至今,而石材中又壽山石、青田石、昌化石為最,得以舉世聞名。
簡單分類
1. 銅有青銅、黃銅之分,一般是銅合金,性較穩定,使用於春秋戰國期間,秦漢時期最為普遍,直到元末明初時才逐漸被石印材所取代,出土的古代銅印以鑄印法和鑿印法製作而成,由於銅印材的特殊質性,製作出的印文皆端凝穩厚,具有獨特的藝術價值。
2. 玻璃
最早見於戰國,河南、湖北、湖南三省出土的玻璃製品中,即有玻璃印,其形制、紋飾都為戰國時期的典型式樣,鐫刻有當時的字,今亦有以玻璃製成仿水晶印材者。
3. 金
指印材中含有黃金者,秦以前以金為方寸之璽,秦以後則以印材來區別官職的高下,金印材級別最高,大多以塗金和鎏金的銅料製成,純金者極為少見。
4.銀
印材中含有銀者,秦以前亦以銀為方寸之璽,秦以後有以印材來區別官職大小的制度,其級別僅次於金印材,亦多以塗銀或鎏銀的銅料製成,銀軟而膩,刻制時澀刀難行,所制小印卻玲瓏可喜。
5.玉
質地堅實緻密,先秦時人皆喜用,取君子佩玉之意。秦漢始為皇家專用,分硬玉、軟玉兩種。硬玉俗稱“翡翠”,透明或不透明,性堅韌,片狀斷口,珍珠光澤,以翠綠者為佳。軟玉性韌,多尖片狀斷口,透明或不透明,具玻璃光澤,有白、黃、灰白、菜青、墨綠等色。品種有“羊脂玉”、“黃玉”、“粉皮玉”、“菜玉”、“碧玉”等。玉材主要有新疆和田玉、河南獨山玉、遼寧岫巖玉、陝西藍田玉、山東萊州玉、甘肅酒泉玉、湖北武山玉和河南密玉等。以玉材治印,印文挺拔剛健,別具韻味。
6.水晶
質地純淨,為透明晶體,具玻璃光澤,以不同色象分“茶晶”、“墨晶”、“紫晶”、“發晶”、“泡晶”等。其中“紫晶”和“發晶”為佳。因水晶質脆,施以錐鑿稍重則損裂,恰到好處者則清純雅潔,令人愛不釋手。
7.瑪瑙
多產於東北及江蘇、河南、江西等地。多呈圓形,中常有洞孔,伴生水晶,半透明,有玻璃光澤,以藍色、紅黃色為佳,主要品種有“錦犀瑪瑙”、“錦紅瑪瑙”、“合子瑪瑙”、“截子瑪瑙”、“纏絲瑪瑙”、“漿水瑪瑙”、“漿斑瑪瑙”、“柏枝瑪瑙”、“竹葉瑪瑙”、“鬼面青瑪瑙”、“夾胎瑪瑙”、“曲蟮瑪瑙”、“帶狀瑪瑙”、“碧玉瑪瑙”、“珊瑚瑪瑙”等。瑪瑙質地堅硬,刀不易攻,但刻之佳者往往玲瓏剔透,古趣綻凝。
8.琥珀
製成工藝飾品為佩,有修久的歷史,古代則是一種高貴和權力的象徵。琥珀亦作“虎珀”、“虎魄”、“獸魄”、“頓牟”、“江珠”。微透明或半透明,光澤如樹脂,有貝殼狀斷口,大如鵝卵,小如米粒,大者尤難得。主要品種有“血珀”、“靈珀”、“臘珀”、“石珀”、“花珀”、“水珀”、“紅松臘珀”、“金珀”、“明珀”、“香珀”等。性脆,易受刀,刻印時作小片狀剝落。若掌握其性能,效果甚佳,因其奇詭瑩澈,較之象牙等質,亦顯華貴。
9.貝殼
可作印材,但質地硬結,落刀時呈片狀剝落,所刻印章佳者少見,但外觀光潔美麗,有如珍珠閃光。
10.蜜臘
與琥珀相類,色較淡,質地韌膩,有斷口,猶如千層紙,不易奏刀,偶有所刻佳者,別具古韻。
11.象牙
產於南亞、南非等熱帶地區,其質地細密堅韌,具密格狀年齒紋。
漢代即有牙印,唐宋元更為普遍,因其易刻,又耐磨,墜地不易碎,鈕雕顯渾樸,故被文人雅士所喜,高手所制印,不遜於石。
12.牛角
分水牛角、黃牛角兩種,水牛角為灰白色,黃牛角為黑色。性如象牙,但日久易變形,易為蟲蛀蝕,刻印適於工穩之風格,若遇高手,亦精雅典麗。
13.犀角
即犀牛角,為最名貴的角材。灰褐色,質稍松,因其珍貴稀少,用以刻印者罕見。漢前偶用於制印者。
14.木
指以樹木為作印章材料者,傳統木印材有黃楊木、紫檀木、紅木、烏木、棗木、銀杏木、沉香木、伽楠木等。此類木質輪紋細密,質地勻膩,不易變形、開裂。適於工穩印風,能者,不察為木。
15.竹根
漢代即有以竹刻印者。一般以較老的竹根,截取有粗根須和根眼的部分鐫刻印章。所治印形態自然,富有古趣,可供案頭欣賞。但竹紋粗松,有硬纖維,印文見油易膨脹變形,殘餘印泥易嵌入竹紋,難以持久使用。
16.瓷
通常以瓷坯刻成印之後,再燒結成印。唐宋時用於刻私印,而瓷質密結,堅硬,但不易碎,也有以刀硬入成文者,極少見。所制瓷印,厚重蒼勁,朴茂可愛。
17.鐵
質地堅硬,容易鏽蝕,故流傳較少,古時常用於刻制官印,明代御史用鐵印,傳以取鐵面無私之意。其形粗蝕,且易損印泥,後世多不採用。
18.珊瑚
質地鬆脆,容易受刀,常見者為“紅珊瑚”、“桃色珊瑚”、“白珊瑚”。其中“白珊瑚”較為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