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新金山中國匯理銀行

印度新金山中國匯理銀行

Ban ian Ban

印度新金山中國渣打銀行(印度新金山中國匯理銀行)
(Chartered Bank of India, Australia and China),
又稱印度新金山中國匯理銀行,1911年後譯名改為:印度新金山中國渣打銀行,簡稱渣打銀行麥加利銀行,是現時渣打銀行的前身,由詹姆士·威爾遜於1853年維多利亞女皇的皇家憲章(Royal Charter)御準成立,並於1858年加爾各答孟買上海成立分行。
1924年印度新金山中國匯理銀行銀行漢口拾圓
翌年把業務擴展至新加坡1861年新加坡辦事處升格為分行)及香港1862年起獲準在香港行使發鈔權,直至現在)。1860年代至1900年代印度新金山中國渣打銀行1869年開通的蘇伊士運河1871年中國電報的開通,使與從事孟買的棉花、加爾各答的茶葉靛藍緬甸大米爪哇蘇門答臘菸草及往還馬尼拉橫濱大麻絲綢的商人有更密切的生意往來。
1900年代於紐約漢堡開設分行,當中1912年開設的紐約分行更是當地首間外資銀行分行,但在日本橫濱的分行卻毀於1923年東京大地震
1927年收購鐵行銀行,並間接持有阿拉哈巴德銀行(Allahabad Bank,直至1969年印度政府把阿拉哈巴德收歸國有為止),使業務覆蓋科倫坡、上海、香港和新加坡等地。
1957年收購東方銀行使分行網路擴展至亞丁巴林貝魯特黎巴嫩卡達阿聯及收購愛奧尼安銀行(Ionian Bank)賽普勒斯的分支機構。
1969年與南非標準銀行合併成標準渣打銀行,由於歐美與亞洲和非洲的貿易頻繁,銀行從中拓展貿易融資賺取豐厚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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