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經歷
卡羅琳·諾頓夫人Caroline Norton(1808.03.22--1877.6.15)、英國女詩人、小說家。她的婚姻糾紛和她以後為了給已婚婦女爭取法律保護而做的努力,使她成為維多利亞時代中期社會上的知名人士。原名卡羅琳·伊莉莎白·謝里丹,著名劇作家理察·布林斯利·謝里丹的三個孫女之一。她的父親因患肺結核英年早逝,因此,她蘇格蘭籍的母親通過撰寫小說養活七口之家。待卡羅琳到了上學年齡時,她有一副希臘人的面龐,十幾歲時即開始寫作。1827年和喬治‧諾頓勳爵結婚,婚後生活很不美滿,3年後離異。喬治‧諾頓為了報復,控告她的朋友梅爾本子爵引誘他的妻子。這次訴訟本來可能成為使梅爾本名譽掃地的一次政治行動。當法庭審理此案件時,因證據不足,法官當庭就駁回了喬治‧諾頓的抗訴。喬治‧諾頓隨後又不讓妻子看望他們的的孩子,她強烈抗議這種不公正的行為,她的抗議對於提出《兒童拘留法案》起了一定的促進作用,該法案最終在1839年付諸實行。1855年她再次捲入一場訴訟,因為她的丈夫不僅拒絕給她贍養費,還要索取她的稿費。她給維多利亞女王寫了一封很有說服力的抗議信,這對於1857年的《結婚和離婚法》起了很大作用,該法案廢除了已婚婦女所受到的一些不公平待遇。她在當時頗有聲譽。
個人作品
詩集《夢及其他詩篇》(1840)博得批評家的好評。給侄兒侄女寫的《卡里姑姑民謠》(Aunt Carry's Ballads, 1847)也非常優美。長篇小說《鄧利思的斯圖爾特》(Stuart of Dunleath, 1851)、《失去的和得救的》(Lost and Saved, 1863)、《老道格拉斯爵士》(Old Sir Douglas, 1867)都以她自己的不幸遭遇為題材。丈夫死後,她和斯特靈-麥斯威爾(William Stirling-Maxwell)爵士結婚,過了一段幸福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