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來黴素

博來黴素

廣譜抗腫瘤藥。對鱗癌,包括頭頸部、皮膚、食道、肺、宮頸、陰莖和甲狀腺等癌腫以及惡性淋巴瘤等有效。對腦瘤、惡性黑色素瘤和纖維肉瘤等也具有一定療效。博來黴素含有若干性質近似的組分,為弱鹼性物質。生產過程為三級發酵,培養基為澱粉,葡萄糖、黃豆餅粉、酵母粉、玉米漿,氯化鈉,硫酸鋅,硫酸銅,磷酸二氫鉀,發酵過程中每8小時補一次葡萄糖母液,控制發酵液殘糖在1%左右,待pH回升開始每8h補玉米漿,每次補入量為0.5%,博來黴素發酵中間不產生泡沫,因此不需加消沫油。

基本信息

藥物名稱

化學結構化學結構

藥物名稱: 博來黴素

藥物別名: 爭光黴素、博萊黴素、硫酸博來黴素、硫酸博萊黴素

英文名稱: Bleomycin、Bleocin,BLM

英文別名 3-[[2-[2-[2-[[(2S,3R)-2-[[(2S,3S,4R)-4-[[(2S)-2-[[6-Amino-2-[(1S)-3-amino-1-[[(2S)-2,3-diamino-3-oxopropyl]amino]-3-oxopropyl]-5-methylpyrimidine-4-carbonyl]amino]-3-[(2R,3S,4S,5S,6S)-3-[(2R,3S,4S,5R,6R)-4-carbamoyloxy-3,5-dihydroxy-6-(hydroxymethyl)oxan-2-yl]oxy-4,5-dihydroxy-6-(hydroxymethyl)oxan-2-yl]oxy-3-(3H-imidazol-4-yl)propanoyl]amino]-3-hydroxy-2-methylpentanoyl]amino]-3-hydroxybutanoyl]amino]ethyl]-1,3-thiazol-4-yl]1,3-thiazole-4-carbonyl]amino]propyl-dimethylsulfanium

CAS NO. 11056-06-7

分子式 C55H84N17O21S3

分子量 1415.55

物理性狀

博來黴素含有若干性質近似的組分,為弱鹼性物質。易溶於水、甲醇,微溶於乙醇,幾乎不溶於丙酮、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乙醚。性狀為白色至淡黃色粉末。

藥理作用

藥效學

本品與鐵的複合物嵌入DNA,引起DNA單鏈和雙鏈斷裂。它不引起RNA鏈斷裂。作用的第一步是本品的二噻cuo環嵌入DNA的G-C鹼基對之間,同時末端三肽氨 基酸的正電荷和DNA磷酸基作用,使其解鏈。作用的第二步是本品與鐵的複合物導致超氧或羥自由基的生成,引起DNA鏈斷裂。

藥動學

口服無效。需經肌內或靜脈注射。注射給藥後,在血中消失較快,廣泛分布到肝、脾、腎等各組織中,尤以皮膚和肺較多,因該處細胞中醯胺酶活性低,博來黴素水解失活少。在其他正常組織則迅速失活。部分藥物可透過血腦屏障。血漿蛋白結合率僅1%。連續靜脈滴注4~5日,每日30mg,24小時內血藥濃度穩定在146ng/ml,靜滴注後,T1/2為1.3及8.9小時。快速靜脈注射,T1/2為24分鐘及4小時。3歲以下小兒T1/2為54分鐘及3小時。肌注或靜注博來黴素15mg,血藥峰濃度分別為1μg/ml及3μg/ml。有可能在組織細胞內由醯胺酶水解而失活。主要經腎排泄,24小時內排出50~80%。不能被透析清除。

劑量與用法

1.成人肌內、靜脈及動脈注射一次15mg,每日1次或每周2—3次。總量不超過400mg。 2.小兒每次按體表面積10mg/平方米。

製劑規格

博來黴素博來黴素

注射用博來黴素10mg

深部肌註:成人每次15-30mg(1.5-3萬單位),生理鹽水2-3ml溶解,每周2-3次,若顯著發燒,劑量酌減,一療程總量300-600mg(30-60萬單位)。靜注:劑量同上,溶於生理鹽水或5%葡萄糖液10-20ml中緩注。動脈內注射:劑量方法同靜注,緩慢推入。腫瘤內注射(生理鹽水稀釋到2mg/ml)局部敷用。治尋常疣:本品0.1%溶液1ml注入疣的基底或疣體內,2-4周如未脫落,可再次注射,直至全部脫落。

生產工藝

本品是從輪枝鏈黴菌(Str.Verticillus)提取的,我國從放線菌的72號分離出同樣的抗生素。生產過程為三級發酵,培養基為澱粉,葡萄糖、黃豆餅粉、酵母粉、玉米漿,氯化鈉,硫酸鋅,硫酸銅,磷酸二氫鉀,發酵過程中每8小時補一次葡萄糖母液,控制發酵液殘糖在1%左右,待pH回升開始每8h補玉米漿,每次補入量為0.5%,博來黴素發酵中間不產生泡沫,因此不需加消沫油。提煉過程利用博來黴素在水溶液中能解離成陽離子的特性,用弱酸性丙烯酸系陽離子交換樹脂進行分離,提限,在甲醇溶液中以苯肼硫羰偶氮苯為螯合劑,或以硫化氫去除銅離子,反覆用丙酮沉澱,精製後過濾,真空乾燥得成品。

副作用

1 常見的不良反應有噁心、嘔吐、口腔炎、皮膚反應、藥物熱、食慾減退、脫髮、色素沉著、指甲變色、手足指趾紅斑、硬結、腫脹及脫皮等。 2 肺炎樣症狀及肺纖維化症狀,表現為呼吸困難、咳嗽、羅音、間質水腫等。 老年患者、肺部經過放射治療者及肺功能不良者慎用。 3 婦女妊娠、哺乳期及小兒慎用。

藥物禁忌

肺炎肺炎

因所有抗癌藥均可影響細胞動力學,並引起誘發和畸形形成,孕婦與哺

乳期婦女應謹慎給藥,特別是妊娠初期的3個月。

下列情況應慎用:70歲以上老年患者、肺功能損害、肝腎功能損害。發熱患者及白細胞低於2500/立方毫米不宜用。

腎功能不全患者套用此藥時應酌減劑量。

生產廠家

浙江海正藥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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