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渡三疑案

南渡三疑案

南渡三疑案,指的是明朝南渡之後,在新建立的弘光朝發生的三大疑案,分別是“大悲案”、“太子案”和“童妃案”,三大疑案均發生於1645年,嚴重削弱弘光朝的凝聚力,為其快速滅亡埋下伏筆。

弘光政權建立後,弘光帝本人在過著逐酒征歌、荒淫無恥生活的同時,深恐有人奪取他的皇帝寶座,於是發生了南渡三疑案。一是大悲獄案。大悲是安徽人,父親姓朱。早年在蘇州出家為僧時,與潞王常淓相遇,認做本家。順治元年冬天,他從蘇州來到南京,自稱定王,因“國變出家”,法號大悲。並在刑部審訊時高叫:潞王賢明,應為天子,弘光應該讓位。最後被弘光帝斬首。二是皇妃童氏案。弘光帝在明崇禎十四年(1641)初李自成農民軍攻破洛陽後,逃到開封,與周王府宮人童氏一見鍾情,封她為妃,不久兩人在荒亂中散失。弘光帝即位後,童氏前去投奔,弘光帝毫不眷戀恩愛之情,拒絕見面,並將其下獄。童氏呼天大哭,大罵弘光:“這短命人,少不得死我眼前。”並將一封細書其入宮日月、相離情事的信,求獄官轉交。豈知弘光接信後竟棄之不看,口喊:“吾不認得妖婦,速速嚴訊!”結果童氏被餓死。三是偽太子案。崇禎太子朱慈烺在李自成退出北京後,散失民間,久無訊息,忽於順治二年二月來到南京。弘光群臣在審訊真偽時,有說此人是故明駙馬都尉王昺侄孫,被教詐冒東宮。弘光深恐他是真太子,奪自己帝位,但又懾於輿論,只得下詔旨說,暫交人護養,勿驟加刑,待天下百姓均明真相後再申以法律。弘光政權有此三案,弄得人心浮動,有人懷疑弘光帝也是假冒出來的,這更進一步加深了統治集團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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