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義
關說(拼音:guān shūo)即代人陳說;從中給人說好話。
在台灣的語境中,“關說”指當官者利用職權干擾正常執法或行政活動,與人們所講的“說情”意思大抵相近。
出處
《史記·佞幸列傳序》:“此兩人非有材能,徒以婉佞貴幸,與上臥起,公卿皆因關說。”
司馬貞索隱:“關訓通也。謂公卿因之而通其詞說。劉氏 雲‘有所言說,皆關由之’。”
宋司馬光 《上皇帝疏》:“誠懼不幸有諂諛之臣,不識大體,妄有關說,自求容媚。”
明何景明 《法行篇》:“執豪俠之民,則公卿不得關說。”
張天翼 《包氏父子》二:“這孩子被兩個學校退了學,好容易請大少爺關說,才考進了這省立中學的。”
引申
所謂“關說”,乃是用言辭打通“關節”、搞掂某種“關係”。
《史記》中已有“公卿皆因關說”的說法了,這實際是現今流行的所謂“會幹的不如會說的,會說的不如會送的”之古代版。當今社會常常以“關係多”、“路子廣”作為評價一個人能力超強的指標。梁漱溟在《中國文化要義》一書中說:“中國人的倫理本位者,關係本位也。”會不會搞“關係”,喜歡還是不喜歡搞“關係”,遂決定了一個人的窮通升降。
《說文解字》說:“關,以木橫持門戶也。”又說:“節,竹節如纏束之狀。”節相當於現在所謂的通行證或曰“pass”。
《周禮》說:“凡通達於天下者,必有節。”
按說,“關節”都應該基於法規而普遍化、客觀化。但是,在關係本位的社會裡,“關節”的解釋權在個人的手上,並經過個人而特殊化、主觀化。貪官污吏層出不窮,亦可以循此找到部分原因。
經濟學家說,管制越少,則腐敗越少。
減少管制,可謂“制度之撤關”。
關說醜聞
2013年9月6日,台灣最高檢察署特偵組稱,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集人柯建銘因涉入某背信弊案,請“立法院長”王金平向“法務部長”曾勇夫及台灣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關說,要求對柯建銘被告的一宗案子不提起訴,讓其無罪脫身。對此,曾勇夫堅稱清白,其後提出請辭獲準。台灣領導人馬英九則強調絕不容政治介入司法個案關說,促請有關部門儘快查清。
9月10日,王金平在機場聲明中表示,台特偵組對他藍拳監督、未審先判,“違法違憲”;雖然他沒有被邀請參加11日針對他所涉“關說案”而召開的國民黨考紀會,但他希望考紀會以事實為依據,勿重蹈特偵組覆轍。
9月11日,馬英九再次表態稱,王金平對關說醜聞案避而不答,甚至沒有道歉,讓民眾無法接受,已不適任立法院長。
據台灣媒體訊息,9月11日上午,國民黨考紀會做出處分決定,撤銷台灣立法機構負責人王金平黨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