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村級能力建設的意見

市、區縣(鎮街)共同出資,設立村級能力建設專項資金,集中財力扶持兩年。 三、加強組織領導,明確村級能力建設工作責任(一)健全組織,加強領導。 同時,要認真落實村級標房集體建設用地置換、稅收獎補、規費減免等相關政策,盡最大限度支持村級能力建設。

寧政發[2010]76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府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進一步提升全市農村村級自我發展能力,增強為農民服務辦事的實力,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加快村級能力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一、村級能力建設的思路、目標和主要任務
村級能力是指村級圍繞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發展壯大集體經濟,服務農民增收,增強村民社區歸屬感,建設和諧新農村的能力,主要體現在發展集體經濟能力、組織農民合作能力、服務農民致富能力、實施民主管理能力、提高政策執行能力等“五個能力”上。
全市村級能力建設的總體思路是:堅持全面發展與重點突破相結合,近期目標和長遠規劃相結合,村級集體發展與農民自身發展相結合的原則。當前,著重在增強村級“造血”功能上下工夫,夯實自身發展和服務農民的堅強物質基礎;著重在服務農民上下工夫,增添服務手段和推動農民增收;著重在基層組織建設上下工夫,增強基層組織凝聚力和戰鬥力。
(一)村級能力建設目標。
通過2—3年的努力,實現集體增實力、農民增收入、服務增手段、幹部增活力、管理更民主、村內更和諧、民眾歸屬感明顯增強的工作目標。
(二)村級能力建設主要任務。
2010年,消除21個無村級組織活動場所的村;206個村級組織活動場所面積不達標的村,基本達到每村600平方米;可支配收入500萬元以上的村增加15個、50萬元以下的村減少100個;實現村務財務公開,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信息化平台全覆蓋。
2011年,村級可支配收入500萬元以上的村占全市總數的10%,消除可支配收入50萬元以下的村,提前一年完成省委、省政府下達給我市的任務;村級組織活動場所面積全面達標。
2012年,全市村級可支配收入總額翻一番;農民人均純收入超過13000元;參加“四大合作”的農戶占全市農戶總數比例達到60%;村民對村集體的滿意率達到60%以上。
二、堅持“多予少取放活”,確保村級能力建設取得實效
“多予”就是各級政府抓住重點,排出具體政策和項目,把能夠給村的利益都讓渡給村,為增強村級能力提供有利條件。“少取”就是逐步規範村級事務,減少村級對基礎設施和公共事業建設的資金配套。“放活”就是“非禁即可、非限即許”,加快改革創新步伐,激發村級發展的內生動力。
(一)項目帶動,創新內生髮展機制。全市重點扶持189個村級可支配收入在50萬元以下的經濟薄弱村,每個村建設5000平方米以上工業標準廠房,培育村級經濟的“造血”功能。一是以鎮街為單位,在區縣開發區或鎮街工業集中(配套)區內建立村級標準廠房專屬區。二是在辦理集體土地建設用地批准手續後,允許每個村使用整理出來的集體建設用地10—15畝,置換至區縣開發區或鎮街工業集中區內,用於建設標準廠房。三是建立以多元投入為主、財政補助為輔的籌融資機制。除市、區縣和鎮街財政共同扶持外,村集體可以探索以新形成的集體資產打包抵押來獲取貸款的途徑,以彌補建設資金的不足;也可以通過村企聯建、村村聯建,多渠道吸引外來資金的投入。四是新建工業標準廠房統一發放集體資產產權證,實行“村級所有,區縣開發區或鎮街工業集中區經營,收益保底,按股分配”的運營新機制。
同時,鼓勵其他村通過建設工業標準廠房發展壯大集體經濟。有關集體建設用地置換、到區縣開發區或鎮街工業集中區建設標準廠房等政策,可以參照執行。
(二)因地制宜,拓寬集體增收渠道。加強調查研究,逐村分析制定村級發展規劃,理清發展定位和思路。充分挖掘現有資源潛力,積極鼓勵村集體發展物業和租賃型經濟,支持各村結合村莊整治和中心村建設,利用宅基地整理復墾節餘的建設用地建設村集體物業項目。鼓勵村級利用集體資源,參與或組織領辦各類合作社,增加集體收益。鼓勵村企結對,合作開發,企業所得收入中定向用於結對村社會事業的資金,可按規定在稅前列支。
(三)強化管理,推動資產保值增值。建立集體土地和房產租金遞增機制,有條件的鎮街可以探索建立以鎮街為平台,統一經營、按股分配的集體資產管理機制,實現所有權和經營權相分離。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城鄉統一的集體資產產權交易市場,有效配置農村集體資產。通過公開拍賣、招標、招租、發包等市場運作方式,規範村級集體經營性、資源性、非經營性資產的購置、處置和交易等行為。同時,進一步加強集體資產與財務管理,嚴格控減村級不良債務。
(四)明確事權,不斷規範村級負擔。強化村級負擔監督,實行村級事務準入制度。規範村級事權,在推進農村公共服務和基礎設施建設時,按規定應由政府承擔的事項,不得轉嫁給村級組織承擔。對委託村級組織開展工作,但需要出錢出物的,有關部門要安排相應工作經費並適當提高補助標準。進一步健全村民福利保障制度,逐步將村民福利納入集體股改紅利分配。對村級興辦小型公共服務項目,要按村所能,因地制宜。要嚴格執行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辦法,落實好村級公益事業“一事一議”獎補政策。
(五)加強培訓,教育培育新型農民。關注農民就業狀態,切實組織好農民就業和創業培訓,提高農民就業和創業比重,讓部分農民不當農民,讓部分農民當好農民。通過教育和引導,增強農民的團結、合作、奉獻精神和凝聚力。傳承農村“熟人文化”精髓,弘揚鄉村文明,提升農民互助合作理念,使農民更誠信、更團結,齊心合力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加大村幹部的培訓力度,通過定期的思想政治素質培訓、政策法規知識培訓和經營管理技能培訓,不斷提高村幹部發展村級集體經濟、帶領農民致富的能力,充分發揮村幹部“領頭雁”的作用。
(六)創新機制,推進基層組織建設。健全和完善黨領導的村級民主自治機制,依法建制、以制治村,不斷提高村級治理的科學化、制度化和規範化水平。加強村級民主管理,進一步規範和完善村級集體經濟民主決策的內容、形式和程式。對於涉及農民民眾切身利益的事項,特別是村集體投資項目的建設方案、資產經營或處置方案、年終收益分配方案等,必須實行民主決策,讓民眾知情、放心,使民眾滿意。認真做好村級組織幹部選用、選派、選訓工作,堅持把帶領民眾發展經濟和新形勢下處理農村各種矛盾的能力,作為選拔村級幹部的重要標準,培養一批“雙帶型、雙強型”農村幹部。繼續拓寬村幹部的選拔渠道,逐步把大學生村官放到重要崗位,充分發揮其才能。大力實施“引智”工程,鼓勵把致富能人或外出務工經商成功人士聘任為村級經濟發展顧問。切實提高村幹部的待遇和保障水平,按照不低於當地農村勞動力平均水平的標準,妥善解決村幹部的基本報酬和社會保障問題,切實做到工作有動力、乾好有前途、退崗有保障。
(七)政策扶持,加大財政資金保障力度。一是稅收獎補。對村招商引資到區縣、鎮街工業園區和三產聚集區的項目,企業新增稅收的區縣和鎮街留存部分,按不低於50%的比例直補到村。對市里確定的重點扶持村,兩年內實行全額獎補。二是規費減免。凡市級村級能力建設項目安排的標準廠房,其建設環節中,市級及以下所有規費予以全額減免(詳見附屬檔案)。土地出讓收益部分,作為村基礎設施等項目的建設資金,全額用於村級能力建設;省集中的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地方部分,以及其他土地涉農項目資金,優先用於村級土地開發復墾整理。三是財政扶持。市、區縣(鎮街)共同出資,設立村級能力建設專項資金,集中財力扶持兩年。市級財政每年安排1億元,扶持興建標準廠房,區縣(鎮街)財政按照1∶1的要求配套投入。同時,繼續安排村級組織活動場所建設專項資金。四是金融支持。各級金融機構對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項目要優先提供金融服務,簡化審批手續,實行利率優惠。鼓勵金融機構擴大農村有效擔保物範圍,開展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貸款試點。探索集體資產打包抵押貸款途徑,並嚴控此類款項用途,不允許直接參與經營投入。允許村集體經濟組織參股農村信用社、小額貸款公司和鎮村銀行。
三、加強組織領導,明確村級能力建設工作責任
(一)健全組織,加強領導。市里成立由分管領導任組長,市委組織部、農工委,市發改委、財政局、民政局、國土局、規劃局、稅務和金融等有關部門參加的市村級能力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和協調全市村級能力建設工作。其中,市委農工委具體負責組織協調、跟蹤督查等工作;市委組織部負責村幹部班子的配備和能力培養;市國土局負責指導各地實施土地整理和置換;市民政局負責村級組織活動場所建設和村務公開;市財政局負責財政資金的籌集、管理和監督。其他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密切配合,齊心協力做好相關工作,落實扶持政策。
(二)理清思路,明確責任。村級能力建設責任主體在郊縣,實施在鎮街。各郊縣、鎮街要進一步解放思想,創新思路,自加壓力,採取綜合有效措施抓好村級能力建設,特別是經濟薄弱村的能力建設。郊縣和鎮街要成立由主要領導任組長的村級能力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責任部門,落實專人負責。要突出重點,集中力量扶持經濟薄弱村發展,以整鎮(街)推進形式為主。要進一步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嚴格按要求落實好各級財政的配套資金。同時,要認真落實村級標房集體建設用地置換、稅收獎補、規費減免等相關政策,盡最大限度支持村級能力建設。各行政村要緊緊抓住提升村級能力的大好機遇,積極發揮主觀能動性,不等不靠,借勢造勢,借力生力,不折不扣完成村級能力建設各項任務。
(三)瞄準目標,加強督查。各級政府要按照目標要求,進一步梳理情況,制定村級能力建設實施辦法,編制實施方案,突出重點,突破難點,有規劃、有組織地分步實施。有關部門要加大督促檢查力度,建立例會制度,對政策落實和目標完成情況全程跟蹤,及時發現並協調化解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確保全市村級能力建設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按要求全面完成省委、省政府交給我市的工作任務。
附屬檔案:南京市村級能力建設工業標準廠房市級及以下規費減免目錄
二○一○年五月四日

附屬檔案:

南京市村級能力建設工業標準廠房市級及以下規費減免目錄
收費項目 收費部門
基礎設施配套費 市住建委
散裝水泥專項資金 市物資集團(散裝水泥辦公室)
征地管理費 市國土局
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 市國土局
土地權屬調查、地籍測繪費 市國土局
土地登記證書工本費 市國土局
建設用地批准書工本費 市國土局
白蟻防治費 市住房保障和房產局
房屋產權登記費 市住房保障和房產局
房屋所有權證工本費 市住房保障和房產局
耕地占用稅 市財政局
徵用、占用林地資源保護費 市農委
徵用、占用林地安置補助費 市農委
占用農業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設施補償費 市水利局
水土流失防治費 市水利局
人防建設費 市人防辦
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工本費 市住建委
招標代理招標綜合服務費 市住建委
社會保障費 市住建委
防雷設施設計安裝檢測費 市氣象局
防雷系統會審費 市氣象局
建築工程消防設計、驗收費 市公安消防局
建築垃圾和工程渣土棄置費 市城管局
質檢費 質檢機構
註:中介機構收費項目未列出,由各區縣政府協調解決,按照成本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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