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經

基礎理論名詞。指十二正經加任脈、督脈合稱十四經。

基本信息

概念

指十二正經加任脈、督脈合稱十四經。

解讀

十四經,首見於《太素》。《太素·十五絡脈》卷九楊上善說:“十二正經,有八奇經,合廿脈,名為之經。廿脈中,十二經脈督脈及任脈衝脈,有十四經,各別出一脈,有十四脈,脾臟復出一脈,合有十五脈,名為大絡。任沖及脾所出,散絡而已;餘十三絡,從經而出,行散絡已,別走余經,以為交通。從十五絡,別出小絡,名為孫絡。任沖二脈雖別,同稱一絡,名曰尾翳……”從楊注可知,其“十四經”是將任脈衝脈作一脈計,這與《內經》論述有關,故楊氏又說:“故經曰:任脈衝脈,皆起於胞中,上絡唇口。是為沖脈上行與任脈同”(卷十《沖脈》),“又任沖二脈上行雖別,行處終始其經是同也”(卷十《任脈》)。

元代滑壽《十四經發揮》中的“十四經”為十二經與督脈、任脈的合稱,並指出任督二脈有專穴,故將二者與十二經合稱為十四經,“十二經所列次第,並以流注之序為之先後,附以任督二奇者,以其有專穴也。總之為十四經雲”。滑氏在“十四經脈氣所發篇”中按照《靈樞·經脈》十二經脈流注次序及方向考證各經腧穴,還對督脈及任脈腧穴進行考證。後世多數醫家遵從此說。

十四經,又稱十四經脈、十四脈,以十四經最為常用,十四脈幾乎不用,僅見於《古今醫統大全》、《針灸大成》中,用於脈度的描述。至今,十四經的概念一直沿用滑壽的說法。

中醫套用

十四經脈主治病證

1、手太陰肺經:主治咳、喘、咯血、咽喉痛等肺系疾患,及經脈循行部位的其他病證。

2、手陽明大腸經:主治頭面五官疾病、熱病、皮膚病、腸胃病、神志病等及經脈循行部位的其他病證。

3、足陽明胃經:主治胃腸病、頭面五官病、神志病、皮膚病、熱病及經脈循行部位的其他病證。

4、足太陰脾經:主治脾胃病、婦科病、前陰病及經脈循行部位的其他病證。

5、手少陰心經:主治心、胸、神志及經脈循行部位的其他病證。

6、手太陽小腸經:主治頭面五官病、熱病、神志病及經脈循行部位的其他病證。

7、足太陽膀胱經:主治頭面五官病,項、背、腰、下肢病證及神志病;位於背部兩條側線的背俞穴及其他腧穴主治相應的臟腑病證和有關組織器官病證。

8、足少陰腎經:主治婦科病、前陰病、腎臟病,以及與腎有關的肺、心、肝、腦病及咽喉、舌等經脈循行經過部位的其他病證。

9、手厥陰心包經:主治心、心包、胸、胃、神志病,以及經脈循行部位的其他病證。

10、手少陽三焦經:主治頭、目、耳、頰、咽喉、胸脅病和熱病,以及經脈循行部位的其他病證。

11、足少陽膽經:主治肝膽病,側頭、目、耳、咽喉、胸脅病,以及經脈循行經過部位的其他病證。

12、足厥陰肝經:主治肝、膽、脾、胃病,婦科病,少腹、前陰病,以及經脈循行經過部位的其他病證。

13、督脈:主治神志病,熱病,腰骶、背、頭項等局部病證及相應的內臟病證。

14、任脈:主治少腹、臍腹、胃脘、胸、頸、咽喉、頭面等局部病證和相應的內臟病證,部分腧穴有強壯作用或可治療神志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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