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海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三)北海市海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協助區政府領導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 (八)北海市海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負責區政府系統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反饋,向市政府辦公室報送政務信息。 (十四)北海市海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負責區政府的接待和行政事務工作,為區政府領導同志服務。

簡介

根據《中共北海市海城區委員會、北海市海城區人民政府轉發〈中共北海市委員會辦公室、北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海城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北城發〔2011〕7號)、《中共北海市海城區委員會、北海市海城區人民政府關於北海市海城區人民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北城發〔2011〕8號),設立北海市海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為協助北海市海城區人民政府領導處理日常工作的政府組成部門。

職責調整

(一)在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增掛區海防辦公室牌子,不再掛區旅遊局、區政府督查室、區外事辦公室牌子。
(二)將原在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掛牌的區調解處理山林、土地、水利糾紛辦公室,調整為在區司法局掛牌。
(三)將原負責的地方志資料收集、整理,編纂出版區志以及地情書籍的有關職責劃給區委下屬的海城區黨史辦公室、海城區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
(四)將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的工作職責劃給海城區政務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

主要職責

北海市海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主要職責:
(一)北海市海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負責辦理市政府等上級部門下發的文電。
(二)北海市海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負責區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區政府領導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
(三)北海市海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協助區政府領導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
(四)北海市海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研究各街道辦事處和區政府各部門請示區政府的問題,提出審核處理意見,報區政府審批。
(五)北海市海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根據區政府領導的批示或辦理檔案的需要,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對有關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區政府研究處理。
(六)北海市海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督促檢查區政府各部門和各街道辦事處對上級政府和部門及區政府各項決議、決定、重要工作部署和領導同志重要批示的貫徹執行情況並跟蹤調研,及時向區政府報告。
(七)北海市海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協助區政府領導組織處理需由區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
(八)北海市海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負責區政府系統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反饋,向市政府辦公室報送政務信息。
(九)北海市海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負責區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向區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協助處理各部門和各街道辦事處反映的重大問題。
(十)北海市海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負責區政府議定事項、重要工作部署、各項工作任務實施和落實情況的督查及反饋。
(十一)北海市海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負責區法制、僑務、海防的工作職責。
(十二)北海市海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全區應急管理工作。
(十三)北海市海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負責市及區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承辦、轉辦、答覆和督辦工作。
(十四)北海市海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負責區政府的接待和行政事務工作,為區政府領導同志服務。

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北海市海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設3個內設機構:
(一)北海市海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秘書股
負責上級政府和各級部門來文、來電的呈轉辦理;負責草擬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的公文;負責區政府值班工作和應急管理日常工作;負責政務信息的收集、整理、反饋和報送工作;負責區政府常務會議和重要會議的議題徵集、會議組織安排和協調等會務工作;負責機要通訊、保密、印鑑管理及檔案的收集管理;負責承辦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工作;負責處理民眾來信來訪反映的問題;負責區僑務辦公室、海防辦公室日常工作;辦理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北海市海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綜合股
負責根據區領導指示草擬區政府領導重要講話材料及重要綜合材料;負責區政府重點工作部署落實情況的匯總和督查;負責對全區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情況的調查研究,並向區政府領導提供決策依據,提出意見和建議;辦理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三)北海市海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行政財務股
負責政府辦公室人事、機構編制工作;負責區政府及政府辦公室、區機關有關部門的財務統管工作,負責政府辦公室開支核銷、預算編制、工資核算及編報機關會計報表和各類相關報表;負責政府辦黨支部日常工作;負責區政府辦公室安全保衛和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區政府辦公室機關車輛調度、管理等工作;辦理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的其他事項。

人員編制

北海市海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為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