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根據《中共北海市海城區委員會、北海市海城區人民政府轉發〈中共北海市委員會辦公室、北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海城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北城發〔2011〕7號)、《中共北海市海城區委員會、北海市海城區人民政府關於海城區人民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北城發〔2011〕8號)精神,設立北海市海城區工業和信息化局,為北海市海城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職責調整
(一) 取消已由北海市海城區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二) 將原北海市海城區經濟貿易局除商業、貿易業外的職責整合劃入北海市海城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三)將原北海市海城區經濟貿易局的商業、貿易業工作管理職責劃給北海市海城區商貿旅遊局。
(四)加強對全區工業的統籌協調,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推進高新技術與傳統工業改造結合,加強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和清潔生產工作,發展節能環保產業,推進循環經濟發展;加快走新型工業化道路,促進工業做大做強做優;加快推進全區信息化建設。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責調整,北海市海城區工業和信息化局的主要職責是:(一)北海市海城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提出全區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區工業、信息化的發展規劃,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發展。
(二)北海市海城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區工業、信息化的行業規劃、計畫和產業政策,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調整的政策建議,組織擬定相關規範性檔案,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三)北海市海城區工業和信息化局監測、分析全區工業和信息化相關產業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協調工業和信息化相關行業應急管理工作。
(四)北海市海城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意見,推進全區工業和信息化相關產業投資的組織實施,按規定許可權核准和備案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及節能項目評估,指導工業和信息化投資項目的招標管理工作。
(五)北海市海城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擬定高新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信息產業等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以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軟體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
(六)北海市海城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全區裝備製造業的組織協調工作,組織擬定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依託國家、自治區、北海市和海城區重點工程建設和有關重大項目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七)北海市海城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區工業和信息化相關產業的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循環經濟規劃和促進政策;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八)北海市海城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推進工業和信息化相關行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九)北海市海城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全區中小微型企業發展的巨觀指導,會同有關部門擬定促進中小微型企業以及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推進農(水)產品加工業發展;組織協調減輕企業負擔工作。
(十)北海市海城區工業和信息化局統籌推進全區信息化工作,擬定相關政策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
(十一)北海市海城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提出全區企業投融資項目的建議,指導企業直接投融資、股份制企業組建和企業上市有關工作。
(十二)北海市海城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指導企業的改革、重組、兼併等工作,推進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牽頭組織開展全區國有、集體企業改制工作,協調解決企業改革中的問題;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企業國有資產的監管工作。
(十三)北海市海城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承辦區委、區政府及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調整,北海市海城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設2個內設機構。(一)北海市海城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人事管理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安全保衛、保密、財務、綜治、信訪、宣傳、普法、黨務、群團、計畫生育、精神文明建設、幹部教育培訓、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指導、監督、檢查直屬單位的財務和內部審計工作;組織實施全區工程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相關工作。
(二)北海市海城區工業和信息化局綜合股
草擬工業和信息化有關的規範性檔案,監督檢查相關法規、規章的執行情況,組織草擬工業和信息化產業發展戰略、目標、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項目前期研究,草擬工業和信息化重大項目布局和結構調整方案;負責全區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新建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管理工作,編制下達全區年度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技術改造項目投資計畫;統計工業經濟運行有關信息,監測分析、預測預警工業經濟運行態勢和信息引導,發布經濟運行動態信息,監測工業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產品的生產經營情況;指導工業、信息化行業和直屬企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負責協調推進企業減負工作;負責農產品、水產品加工企業的指導、協調工作;負責中小微型企業的發展規劃和全區規模以上工業經濟指標統計工作;指導企業的改革與發展,指導國有、集體企業改制工作, 協調解決企業改革中的問題,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企業國有資產的監管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