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公元前214年,秦始皇平定嶺南征服百越,越南置於象郡轄下。秦末農民戰爭時,秦朝龍川縣尉趙佗脫離秦朝統治,建立南越國,地處五嶺到越南中部之間,首都南海(今廣州)。公元112年,漢朝滅南越國,設交趾部,下轄九郡南海郡、合浦郡、蒼梧郡、鬱林郡、珠崖郡、儋耳郡、交趾郡、九真郡、日南郡。其中六郡在中國福建和兩廣,而交趾、九真、日南三郡在今日越南。由秦朝到905年交州土豪曲氏割據止,越南跟中國受同一個王朝直接統治。中國稱之為“郡縣時代”,越南國史稱此為“北屬時期”。歷史
第一次北屬時期
(秦朝,南越國,西漢)初期中國朝廷的統治比較寬鬆。在公元1世紀後,漢朝執行同化政策,支持越人與漢人通婚,並加強了稅收,將越南直接置於漢朝統治之下。這導致了越南人的反抗。
公元40年(東漢建武十六年),交州爆發了由征氏姐妹領導的越南人大起義,第一次北屬時期結束。
第二次北屬時期
(東漢,六朝)公元40年,在征氏姐妹的領導下,交州爆發了反漢的起義。43年,漢伏波將軍馬援領兵平叛,殺死二征。交州重歸漢朝管轄,第二北屬時期開始。在這一時期,今越南地區曾先後被置於東漢、交州士氏政權、東吳、晉朝、劉宋、南齊、南梁的統治之下。
541年,交州爆發了李賁起義。544年,李賁稱帝(李南帝),建立萬春國政權,標誌著第二北屬時期的結束。
第三次北屬時期
(隋唐時期)602年,隋文帝派遣大將劉方平定了前李朝李佛子的勢力,將今越南北部直接置於隋朝的統治之下。618年,唐朝取代隋朝並繼續統治安南。安史之亂後,唐廷的勢力大為減弱。唐朝出現了藩鎮割據的局面,對安南地區的控制力大為減小。
905年曲承裕成為靜海節度使,建立了割據交州的曲氏政權,第三次北屬時期結束。
安南屬明時期
(1407年─1427年)在越南也被稱為“第四次北屬時期”是越南被中國明朝永樂、洪熙、宣德三代皇帝統治的歷史時期。在此一期間,明朝以恢復陳朝統治為名進軍越南,消滅胡朝,得勝後自食其言,草率地決定將安南內屬,設交趾布政使司,掃平意圖恢復陳朝統治的後陳朝勢力,建立起府、州、縣的中央直轄方式,採取移風易俗及推行儒學教化的同化政策。但明朝的統治激起越南人民反感及叛變,尤以藍山豪族原清化巡檢黎利最具影響力,並於抗明十年戰爭(1418年─1427年)後結束屬明時期,建立了大越國黎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