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根據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石景山區人民政府關於機構設定的通知》(石政發〔2009〕38號),設立北京市石景山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簡稱區經濟信息化委)。區經濟信息化委是負責本區工業、軟體和信息服務業發展、服務首鋼搬遷建設、推進中小企業發展和信息化工作的區政府工作部門。職責調整
(一)劃入的職責1.將原石景山區信息化工作辦公室的職責劃入區經濟信息化委。
2.石景山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簡稱區發展改革委)的工業行業管理有關職責。具體包括:研究提出本區工業發展戰略;根據國家、北京市工業行業規劃和產業政策,研究擬訂本區工業行業規劃及配套措施的實施意見;按照規定許可權,核准、備案和上報本區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工業領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的組織實施;工業的節能、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和落後產能退出工作;對中小企業的指導和扶持,配合有關部門對本區中小企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使用的監督和管理;企業減負工作。
3.石景山區服務首鋼搬遷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職責。
4.石景山區科學技術委員會的軟體企業與產品的認定初審職責。
(二)轉變的職責
1.加快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高新技術與傳統工業改造結合,促進現代製造業等高端產業發展,加快推進本區信息化建設。
2.加強對中央、北京市在區企業服務的職責。
3.加強指導本區工業、軟體和信息服務業安全生產工作的職責。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北京市關於工業、軟體和信息服務業、信息化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制定本區相關意見和具體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本區工業、軟體和信息服務業、信息化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措施,推進產業布局調整和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
(三)監測分析本區工業、軟體和信息服務業、信息化的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協調解決產業運行和發展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
(四)按照規定許可權,核准、備案和上報本區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投資項目;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工業、軟體和信息服務業、信息化方面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重點領域和促進意見。
(五)指導本區工業、軟體和信息服務業、信息化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推進企業技術改造;組織實施國家、北京市及本區工業、軟體和信息服務業、信息化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
(六)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本區高技術製造業、軟體和信息服務業、信息化和新興產業中重點領域的發展規劃和實施方案,組織實施相關產業政策及行業標準;指導本區工業、軟體和信息服務業、信息化領域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
(七)組織實施北京市工業、軟體和信息服務業、信息化領域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八)指導和促進本區中小企業發展;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和實施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國有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
(九)統籌推進本區信息化工作;組織制定相關政策措施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統籌協調電子政務、電子商務、公共服務信息化和經濟領域信息化的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
(十)統籌協調本區信息化基礎設施的規劃和管理;促進電信網路、廣播電視網路和計算機網路融合;參與規劃本區公用通信網、廣播電視網和部門專門通信網。
(十一)承擔本區網路與信息安全管理責任;負責協調維護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系統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承擔石景山區通信保障和信息安全應急指揮部的具體工作。
(十二)負責本區無線電管理工作。
(十三)開展本區工業、軟體和信息服務業、信息化領域對外合作與交流。
(十四)負責首鋼搬遷建設的協調服務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服務首鋼搬遷及後續建設的階段性工作方案;負責與國家、北京市相關部門和首鋼的聯繫工作,協調解決首鋼搬遷建設工作中遇到的具體問題;承擔石景山區服務首鋼搬遷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五)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經濟信息化委設5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信訪、議案、建議、提案、政府信息公開、新聞宣傳、安全保衛、保密和行政後勤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推進依法行政綜合工作,承擔行政應訴工作;負責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群、組織、人事、隊伍建設、機構編制、離退休人員管理與服務工作;負責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擔重要事項的組織和督查工作。
(二)信息化科(區無線電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統籌推進本區信息化工作,承擔區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統籌協調本區電子政務、電子商務、公共服務信息化和經濟領域信息化的發展;研究擬訂本區電子政務、電子商務、公共服務信息化和經濟領域信息化的發展規劃、年度計畫,組織實施相關政策;按照規定許可權,核准、備案和上報本區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信息化領域投資項目;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負責本區信息資源基礎設施建設;負責區屬國家機關網站管理工作;負責區屬國家機關在網際網路上註冊域名的審核、登記和管理工作;參與統籌規劃本區公用通信網、網際網路、廣播電視網和部門專用通信網;促進電信網路、廣播電視網路和計算機網路融合;負責本區網路和信息安全建設和管理工作;協調本區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本區國家機關、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系統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承擔石景山區通信保障和信息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導本區軟體和信息服務業發展;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軟體和信息服務業中長期發展規劃;組織實施軟體和信息服務業的技術規範和標準;負責本區軟體企業認定和產品登記的初審;推進本區軟體服務外包;監測分析本區軟體和信息服務業、信息化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負責本區無線電管理工作;承擔本區無線電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負責對本區無線電台進行統一管理,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
(三)中小企業科(區企業減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指導和促進本區中小企業發展;組織實施北京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國有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負責本區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的申報和管理;建立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推進中小企業信息化建設;配合市經濟信息化委對北京市中小企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指導中小企業開展國內外合作與交流;負責組織減輕企業負擔工作。
(四)工業綜合科
研究擬訂本區工業行業的發展規劃,組織實施相關政策措施;組織協調和推進行業重大項目的實施;組織產業的地區配套和產業鏈構建,推進相關生產性服務業的發展;監測分析本區工業經濟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推進落實服務中央、北京市在區企業的有關政策;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服務中央、北京市在區企業、推進重大項目建設等工作;開展相關產業國內經濟協作和對外交流工作;加快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高新技術與傳統工業改造結合,促進現代製造業等高端產業發展;組織實施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推進環保領域相關製造業的發展。
(五)首鋼搬遷建設工作科
制定並組織實施服務首鋼搬遷及後續建設的階段性工作方案;協調推進首鋼工業區、啟動區、特鋼廠區、二通廠區的規劃、招商和開發建設;開展與國家、北京市相關部門和首鋼的溝通聯繫工作,協調首鋼搬遷建設工作中遇到的具體問題;組織落實石景山區服務首鋼搬遷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的工作部署,承辦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派駐。
四、人員編制
區經濟信息化委機關行政編制16名(含監察科長編制1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1名兼石景山區服務首鋼搬遷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專職副主任);科級領導職數5正。
五、其他事項
(一)區發展改革委與區經濟信息化委在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方面的分工是:本區政府投資的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項目由區發展改革委審批,非政府投資的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項目由區經濟信息化委核准或備案。由國家、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批、核准的工業重大投資建設項目由區發展改革委初審後報送,並商請區經濟信息化委會簽;由工業和信息化部、北京市經濟信息化委審批、核准的工業重大投資建設項目由區經濟信息化委初審,並商請區發展改革委會簽後報送。區經濟信息化委承擔本區信息化發展的規劃、標準及監管等方面的工作,承擔對信息化建設項目的技術性審查;區發展改革委會同區經濟信息化委研究擬訂本區重大信息化建設項目政府投資規劃和年度計畫,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政府投資的信息化建設項目。
(二)機關工勤事業編制1名,隨自然減員逐步核銷。
(三)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六、附則
本規定由石景山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並對本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評估;其調整由石景山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