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根據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石景山區人民政府關於機構設定的通知》(石政發〔2009〕38號),設立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區委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政府信訪辦公室(簡稱區信訪辦)。區信訪辦是區委、區政府負責本區信訪工作的區政府工作部門。一、職責調整
(一)增加的職責
1.信訪事項複查、覆核工作職責。
2.外地在京上訪人員和非正常上訪人員勸返接回工作中石景山方面相關工作的綜合協調職責。
(二)轉變的職責
1.加強對信訪事項督查督辦職責,負責中央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區委、區政府有關信訪工作決策部署的督查督辦工作,確保信訪工作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推動民眾信訪問題得到妥善解決。
2.加強本區跨部門、跨行業、跨地區信訪突出問題及群體性事件的組織協調職責。
3.加強對信訪問題排查化解和信訪信息匯集分析職責,增強信訪工作的預見性和針對性。
主要職責
(一)貫徹黨關於信訪工作方面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研究起草本區有關信訪工作的規定、辦法和方案並組織實施。(二)負責處理區內外民眾、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組織通過信訪渠道給區委、區政府及領導同志的來信來電以及上級交辦的信訪件,接待來訪。
(三)負責向區委、區政府反映來信來電來訪中提出的重要建議、意見和問題,綜合研判信訪信息,開展調查研究,提出有關問題的建議。
(四)負責中央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區委、區政府有關信訪工作決策部署的督查督辦工作,向區屬相關單位交辦有關信訪事項,並督促檢查辦理情況。
(五)負責外地在京上訪人員和非正常上訪人員勸返接回工作中石景山方面相關工作的綜合協調。
(六)協助區委、區政府做好新時期重點人民內部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負責將重點矛盾糾紛的調處情況及時向區委、區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七)負責跨地區、跨行業、跨部門信訪突出問題及群體性事件的協調組織工作,督促檢查各項措施的落實,參與協調處理與信訪有關的突發事件。
(八)承擔區政府信訪事項複查覆核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區政府受理的信訪事項複查、覆核工作。
(九)負責指導全區信訪工作;承擔對全區信訪信息的匯集分析職責,組織協調、指導、推動全區信訪系統信息化建設;負責信訪工作的宣傳和信息發布。
(十)負責徵集、處理公民對本區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生態文明等各項建設事業發展的重要建議。
(十一)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信訪辦設3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建議、議案、提案、安全保密、政府信息公開、財務、資產管理、人事、機構編制、隊伍建設及離退休人員管理與服務等工作;承擔機關重要事項的組織和督查工作。
負責全區信訪工作的考核、交流與統計分析工作;督促、檢查、指導區屬相關單位貫徹落實信訪工作領導責任制等制度;負責承擔、指導本區信訪幹部業務培訓工作;負責涉及信訪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的宣傳,組織協調涉及人民民眾切身利益有關問題的宣傳報導。
承擔區政府信訪事項複查覆核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實會議決定事項;負責接收、審查、承辦信訪人向區政府提出的信訪複查、覆核申請;負責建立和完善全區信訪複查覆核工作制度,對基層信訪複查覆核工作進行指導、培訓、檢查、考核;負責全區信訪複查覆核情況的統計、分析工作,開展調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議;負責信訪複查覆核工作檔案的管理。
(二)來信來訪科
負責受理上級機關轉辦的民眾寫給市委市政府及其領導同志的來信和傳真;負責受理民眾寫給區委、區政府及其領導同志的來信和傳真;負責綜合分析、研究民眾來信情況,起草民眾來信辦理工作方面的有關材料和檔案,整理、報送民眾來信方面的信息;負責分析排查、協調處理民眾重要來信和傳真;將民眾通過來信和傳真反映的重要情況及時、準確向區委、區政府領導同志報告,提出處理意見;負責向區屬相關單位交辦來信事項,督促檢查辦理情況;指導檢查基層信訪部門辦理來信業務工作;負責接聽民眾查信電話,解答相關事宜。
負責收集、整理、報告區內外民眾、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組織通過來信、來訪、來電話和電子郵件等方式對區委、區政府工作提出的重要建議;徵集、處理對本區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生態文明等各項建設事業發展的重要建議。
負責接待、分析排查、協調處理民眾到區委、區政府的來訪,將民眾來訪反映的重要情況及時、準確向區委、區政府領導同志報告,提出處理意見;負責外地在京上訪人員和非正常上訪人員勸返接回工作中石景山方面相關工作的綜合協調;配合有關部門處理本區民眾到中央國家機關的上訪問題及到重點地區的非正常上訪問題;向區屬相關單位交辦民眾來訪事項,督促檢查辦理情況;指導檢查基層信訪部門接待來訪工作、處理非正常上訪和突發群體性事件工作。負責綜合分析、研究民眾來訪情況,起草民眾來訪工作方面的有關材料和檔案,整理、報送民眾來訪工作的信息。
協助區委、區政府做好新時期重點人民內部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分析、研究全區人民內部矛盾糾紛的情況和形勢,提供有關信息;組織有關部門開展人民內部矛盾糾紛的排查工作,協調有關單位研究提出重點矛盾糾紛的調處工作方案,並督促檢查有關單位落實情況,及時向區委、區政府領導同志報告;組織協調處理跨部門、跨行業、跨地區信訪突出問題及群體性事件,督促檢查各項措施落實情況。負責綜合分析、研究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情況,起草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方面的有關材料和檔案,整理、報送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信息。
(三)督查督辦科
負責中央、市委市政府、區委區政府有關信訪工作決策部署和重大信訪事項的督查督辦工作;負責國家信訪局、其他中央國家機關和北京市信訪辦交辦的信訪案件的督查督辦工作;協調本機關信訪事項的督查督辦工作,對區屬相關單位辦理重要信訪事項的工作進行檢查、協調和指導;負責議案、建議、提案、區政府摺子工程、區政府為民所辦實事項目中涉及信訪工作事項的協調督辦;承擔北京市處理信訪突出問題及群體性事件聯席會議、石景山區處理信訪突出問題及群體性事件聯席會議交辦的重要案件的督查督辦工作,對區屬相關單位信訪督察工作進行檢查和指導;負責綜合分析、研究督查督辦工作,起草督查督辦工作方面的有關材料和檔案,整理、報送督查督辦工作方面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