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縣機構設定情況
一、主要職能縣發展和改革局是綜合研究擬訂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進行總量平衡、結構調整,指導全縣經濟體制改革的縣政府組成部門。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方針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提出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以及最佳化經濟結構的目標和政策,進行總量平衡和結構調整;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民代表大會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報告。
(二)研究分析全縣以及國內外經濟形勢和發展情況,進行巨觀經濟的預測、預警,研究協調涉及全縣國民經濟安全的重要問題;綜合協調經濟和社會發展,研究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相關政策建議。
(三)匯總分析全縣財政、金融等方面的情況,參與研究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組織擬訂全縣綜合性產業政策並監督其實施;監督國家價格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組織研究全縣重大價格政策措施;綜合分析財政、金融、產業、價格政策的執行效果,研究提出運用經濟槓桿促進經濟發展的政策建議。
(四)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經濟體制改革的方針、政策;研究全縣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研究擬訂全縣投融資、計畫、價格等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研究所有制結構調整的政策措施和國民經濟市場化的重大問題;組織研究推動非國有經濟改革與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指導全縣風險投資體制改革,建立和完善風險投資機制。參與研究制定農村改革及配套改革方案,參與協調縣級綜合改革試點;負責全縣小城鎮綜合改革的調研與指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