冊亨縣發改局

4、承辦局領導臨時交辦的其他工作。 4、承辦局領導臨時交辦的其他工作。 4、承辦局領導臨時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冊亨縣委、冊亨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冊亨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冊委〔2010〕15號)檔案精神,冊亨縣發展和改革局加掛冊亨縣物價局牌子,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劃入原冊亨縣物價局、冊亨縣價格監督檢查局職責。
(二)將工業管理和信息化有關職責劃給冊亨縣經濟貿易和科學技術局承擔。

主要職責

(一)擬定並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研究分析縣內外經濟形勢,提出國民經濟發展、價格總水平調控和最佳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政策,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受縣人民政府委託向縣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報告。
(二)負責監測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責任;研究經濟運行、總量平衡、經濟安全和總體產業安全等重要問題並提出巨觀調控的政策建議;負責協調解決全縣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調節經濟運行。
(三)負責匯總分析財政、金融等方面的情況,參與擬訂財政政策、貨幣政策、土地政策的實施辦法,綜合分析財政、金融政策的執行效果;負責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工作;承擔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和社會信用信息資料庫的有關工作。
(四)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定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搞好重要專項經濟體制改革之間的銜接,提出完善經濟體制和對外開放發展建議,指導和推進全縣經濟體制改革。
(五)承擔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的責任,擬定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銜接平衡需要申請國家、省以及州級安排投資和涉及重大建設項目規劃,組織編制投資計畫。按規定許可權負責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外資項目、境外資源開發類投資項目的審批、核准、備案並組織項目申報並組織實施;向國家政策性銀行及商業銀行推薦申貸項目,引導社會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方向;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和政策;核准或審核上報外商投資項目和境外投資項目;實施重點項目管理,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督查;指導全縣工程諮詢業發展。
(六)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統籌服務業發展,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服務業發展戰略、重大政策及規劃,指導行業協會改革和發展;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組織擬定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解決重大技術推廣套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七)承擔組織編制主體功能區規劃並協調實施和進行監測評估的責任,貫徹落實國家區域協調發展、西部大開發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擬定相關規劃;組織協調重大基礎設施項目的前期工作;研究提出城鎮化發展的戰略和重大政策,負責地區經濟協作的統籌協調。
(八) 研究分析縣內、縣外市場的供求狀況,做好重要商品縣內供求和進出口的總量平衡,搞好重要商品的儲備計畫管理,掌握商品市場供求信息,搞好市場監測預測;指導、監督重要商品的訂貨、儲備、轉換和投放,引導和調控市場,積極培育和發展全縣市場體系。
(九)負責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定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體育、廣播電視、民政等發展政策,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推進社會事業建設;研究並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建議,協調有關就業、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重大問題。
(十)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組織擬訂發展循環經濟、社會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
(十一)負責促進區域經濟合作,擬訂對外經濟協作的規劃、計畫,協調與對口幫扶城市及縣外經濟合作有關工作。研究擬定全縣招商引資政策措施,統籌協調全縣招商引資工作並督促檢查。建立對外招商引資項目庫,提出全縣大型招商引資活動方案並組織實施。發布對外招商引資信息,推進招商引資項目的落實工作。負責全縣招商引資有關數據的統計、分析和編報工作。組織、協調全縣以工代賑的規劃、年度計畫安排和項目實施管理工作。
(十二)起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指導和協調招投標工作。
(十三)指導、協調全縣各部門的計畫工作,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畫、中長期規劃、重點產業專項規劃執行情況進行檢查並提出調整建議。
(十四)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貴州省價格條例》、《貴州省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條例》、《貴州省煤炭價格調節基金徵集使用管理辦法》及實施細則等有關價格法律法規和政策,擬定地方性價格、收費管理辦法。
(十五)負責全縣市場價格的巨觀調控,提出全縣控制物價總水平的目標、調控措施和管理辦法;研究制定價格調整、改革的年審計畫和中、長期規劃;參與生產、流通等領域和計畫、財稅、金融等相關方面經濟關係的協調;指導和參與行業價格(收費)和物價管理工作。
(十六)負責管理由縣定價的商品價格和收費標準,審定和調整縣管商品價格、經營性收費管理辦法、作價(收費)原則和收費標準;組織實施《收費許可證》制度和年檢年審制度。
(十七)負責全縣價格監審,對經營者定價實行間接管理,指導和監督市場交易中的價格活動,規範市場價格行為。
(十八)建立和完善價格調控體系,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我縣的價格調節基金制度和專項調節基金制度。在縣政府的領導下,行使基金的管理職能,制定基金管理辦法和使用方案。參與協調和指導關係國計民生的重要商品生產的儲備、流通。
(十九)協調部門之間價格爭議,處理價格糾紛;組織指導行業價格協會工作;組織參與區域經濟市場物價協調,銜接平衡區域市場價格水平。負責煤炭價格調節基金日常管理工作。
(二十)負責全縣物價監督檢查工作,查處各種價格(收費)的違法行為和違法案件;受理、複議價格(收費)違法案件和應訴案件;指導全縣民眾性物價監督組織開展工作。
(二十一)負責監測、分析全縣市場價格動態,建立健全縣市場價格監測體系,及時反映有關市場價格的重要情況並提出對策建議,為政府巨觀經濟決策提供依據。
(二十二)負責全縣價格認證和價格認證管理與監督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各類中介機構的價格認證、評估、鑑證工作;參與國有資產和房地產價格以及交通事故、保險賠償中價格評估。
(二十三)負責全縣主要工農產品、公用事業成本和流通費用的調查及匯總分析。負責宣傳物價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和培訓。
(二十四)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與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加掛法制股牌子)
1、擬寫工作計畫、總結、檔案、報告,搞好上下聯繫,上傳下達,接待民眾來信來訪,承辦檔案的收發、傳闡、保密和檔案資料的整理歸檔。
2、督促檢查各股(室)執行局內安排的工作、學習及管理制度情況;搞好調查研究,做好情況反映和信息反饋工作;承擔本局的財務、資產管理及後勤服務保障等工作。
3、貫徹執行國家財務制度,嚴格財經紀律;按照財務有關規定把好經費支出關,對不合理的開支有權拒付,並按時做帳,做到帳實相符,日清月結。
4、承辦局領導臨時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國民經濟綜合股
1、監測分析縣內外經濟形勢,進行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預測預警;開展巨觀調控政策評估,提出政策建議;組織擬定全縣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提出年度重要商品平衡的總量目標和相關政策建議;協調重要物資儲備相關工作,提出經濟安全、總體產業安全戰略政策建議;起草重要文稿;承擔新聞發布和信息引導等工作;監測經濟運行態勢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生產要素的緊急調度和總量平衡;分析經濟運行中出現的苗頭性問題和發展趨勢,提出保持經濟平穩增長的政策措施;應對有關重大突出事件,提出安排重要應急物資儲備和動用國家物資儲備的建議。
2、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規劃生產力布局的建議,擬訂國民經濟和社會中長期發展、總量平衡及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擬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全縣主體功能區規劃,並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監測與評估;提出推進城鎮化的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議,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相關工作。
3、組織擬訂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經濟、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擬訂全縣國民經濟平戰轉換能力建設規劃並協調實施。承擔縣國防動員委員會經濟動員辦公室日常工作。
4、研究分析全社會資金平衡;研究財政政策和財政金融體制改革等問題,分析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執行情況並提出建議;提出直接融資的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承擔非上市公司發行企業(公司)債券申報,推進全縣產業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的發展及制度建設;參與證券業、保險業發展規劃、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政策;承擔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有關工作;研究提出價格總水平的調控目標和政策,參與重要商品價格和收費政策的制定並監督執行;監測分析州內外市場狀況,承擔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相關工作,提出全縣內外貿的發展戰略;組織擬定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畫並監督執行,根據經濟運行變化提出計畫調整建議;會同有關方面管理縣級糧食和食用植物油、化肥、食鹽、食糖等儲備;擬定現代物流業發展的戰略和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流通體制改革中的重大問題。
5、承辦局領導臨時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固定資產投資股
1、監測分析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狀況,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措施,規劃重大項目布局,編制全縣固定資產投資年度計畫和中長期規劃;起草固定資產投資管理有關地方法規和規章草案;提出深化投資體制改革和修訂投資核准目錄的建議;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備案建設項目並組織項目申報;向金融機構推薦申貸項目,承擔中央和省、州財政性建設投資項目申報並組織實施;指導工程諮詢業發展,實施諮詢評估;指導和協調全縣招標投標和招標代理等中介機構資格論證管理工作。
2、綜合提出社會發展戰略,組織擬訂和協調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協調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文化、教育、衛生、體育、廣播電視、旅遊、民政等發展政策,組織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文化、教育、衛生、體育、廣播電視、旅遊、民政等社會事業發展項目申報及協調實施;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推進社會事業建設;承擔縣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綜合分析服務業、就業與人力資源、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狀況,提出服務業發展、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戰略和政策建議,擬定相關規劃、計畫並統籌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安排州級服務業發展資金,指導就業服務體系和社會保障服務體系及人力資源市場建設,推進相關體制改革,協調解決相關重大問題;指導行業協會改革和發展。
3、統籌交通運輸、城市交通和郵政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綜合分析交通運輸、城市交通和郵政運行狀況,規劃有關重大項目布局及組織項目申報,協調有關重大問題,提出有關政策建議及交通建設相關協調服務工作。
4、組織擬訂區域經濟發展規劃,提出區域經濟發展的重大政策;協調國土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政策,參與擬訂土地政策實施辦法;參與編制水資源平衡與節約規劃、生態建設與環境整治規劃;組織實施主體功能區規劃,指導區域經濟協作;參與和協調扶貧開發工作。組織全縣以工代賑的規劃、年度計畫、項目申報及協調實施。
5、綜合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態勢,提出農村經濟發展戰略、體制改革及有關政策建議,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銜接平衡農業、林業、水利、氣象等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提出農業、林業、水利、氣象等發展重大項目布局建議、設計方案編制、審查、申報並協調實施;承擔縣石漠化綜合防治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四)建設項目管理股
1、提出重點建設項目計畫建議並協調監管;承擔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初步設計、概算調整的審核上報工作;開展政府投資項目後評價工作,負責縣級政府投資項目代建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投資建設巨觀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規、工程建設標準定額。
2、負責項目實施跟蹤監測管理、進展情況調度和竣工驗收工作。
3、開展對重大建設項目的監督、檢查相關行業和地方執行國家以及省投資政策和規定的情況,開展對中央、省和州財政性建設資金投資安排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按照國家、省和州有關項目建設和資金規定,對違規行為調查並提出處理意見。
4、承辦局領導臨時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價格收費管理股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州關於商品價格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組織實施上級下達的商品價格調整和改革方案,按照價格管理許可權,指導企業用好市場調節價商品價格定價權和行業組織價格自律工作;協調處理商品價格制定、調整和執行過程中的矛盾和爭議;制定調整和審批價格分工管理許可權內涉及國計民生的水、電、藥品等價格管理辦法。加強藥品價格管理,貫徹落實國家、省藥品價格政策和規定,組織實施藥品價格改革方案。按照價格管理許可權規定商品的定價原則,預測價格變化趨勢,提出相應對策。
2、組織實施收費改革方案,貫徹執行《貴州省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條例》、《貴州省經營性服務價格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法規、規章和管理辦法。加強涉農、涉企、教育、醫療服務、環保等收費管理,不斷規範收費秩序,最佳化收費環境。審核收費項目和標準,核發《貴州省行政事業性收費許可證》和《貴州省經營性收費許可證》,開展年檢年審工作;協調、處理有關收費爭議。對管理許可權範圍內的收費進行成本核算,並提出收費方案。
3、負責對全縣價格調節基金和專項基金的徵集、使用進行日常管理。編制價格調節基金和專項基金年度收支預決算;監督、檢查價格調節基金和專項基金的征繳、使用情況和相關政策、決定的執行情況;總結交流在價格調節基金和專項價格調節基金徵集、使用、管理工作中的經驗和做法;協調解決價格調節基金和專項價格調節基金徵集、使用和管理工作中的相關問題。探索價格調節基金的調節功能,宣傳、貫徹執行國家關於價格調節基金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草擬全縣價格調節基金實施方案、徵收標準和管理辦法;負責做好全州價格調節基金徵收協調工作;負責做好價格調節基金使用及跟蹤管理工作;協助縣政府做好價格平抑工作,確保全縣市場價格基本穩定。協調建立重要商品儲備制度、專項價格調節基金制度和價格調節基金制度。
4、負責全縣價格對策研究和價格水平的銜接,提出運用價格手段的政策建議;參與制訂、論證價格調整方案,草擬有關價格政策、管理辦法及措施,開展價格理論研究,參與審議涉及價格、收費的有關事宜;組織全縣價格法律法規培訓,負責編印《冊亨縣價格動態》和組織發布市場價格信息工作。
5、組織實施房地產價格改革方案;擬定土地基準價、公有住房租金標準和房地產價格管理的辦法,並組織實施;監督、指導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價格和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指導城鎮國有土地使用出讓、轉讓的價格管理;管理房地產買賣、租賃、抵押、典當和其他有償轉讓房屋所有權、使用權等經營活動中的中介服務收費,調查分析市場價格變動情況。組織、指導和協調全縣價格監測和調控工作,對重要商品、服務價格和市場供求的變動情況和非常時期市場價格的波動情況進行調查、預報和分析;對國家重要經濟政策在價格領域影響進行跟蹤和反饋;對商品和服務價格實施價格預測、預警和協調製度,並提出政策建議,參與市場流通體制改革和重要生產資料市場、要素市場、農貿市場的協調工作。
6、負責全州農產品成本調查工作,審核、匯總並按期上報常年定點調查品種、一次性調查品種、專題調查項目和中央規定直報品種的成本調查數據,研究分析成本變化原因,預測成本變化趨勢;負責價格管理許可權範圍內的重要商品和服務項目(收費標準)的成本監審和上級委託辦理的定調價項目的成本監審工作,負責為價格巨觀管理服務的成本調查工作。負責對政府管理的價格和收費進行定價和調價前的成本審核或可行性調查研究;加強對不同產品成本收益的分析對比和信息發布工作,引導產業結構調整,提高經濟效益;調查研究農業生產、農村經濟和農民生活中存在的實際問題,及時反映農村經濟生活中的重點和熱點問題,為價格主管部門對農村市場物價進行管理和監督提供依據。建立重要商品和服務項目價格成本資料庫,研究成本費用構成,分析成本費用變化趨勢,探求價格成本變化規律,為政府制定和調整價格政策提供決策依據。為價格主管部門實施反價格欺詐、反暴利、反低價傾銷等職能,提供成本依據。
7、承辦局領導臨時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價格監督檢查股(加掛價格舉報中心牌子)
1、監督檢查價格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的執行情況;監督價格分工管理許可權、商品和服務價格、國家機關收費、事業性收費標準的執行情況,依法查處違反價格法律、法規的行為。
2、指導全縣開展反價格欺詐、反壟斷、反暴利等工作;負責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指導企事業單位和民眾性的義務價格監督工作;監督檢查明碼標價執行情況,開展物價計量信得過活動和價格服務進萬家活動。
3、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有關價格問題的諮詢舉報,承接上級機關交辦、其他機關轉辦的舉報案件,並做好登記、編號和呈批工作;承辦閱分、督促、催辦交由本級檢查所有關舉報案件,直至妥善處理;向上級機關、其他機關移送舉報案件,並將移送情況及時通知舉報人;收集價格舉報信息,建立價格舉報檔案;建立價格舉報統計報告制度,按規定期限填報舉報統計報表,向舉報人宣傳價格法律、法規和政策工作。
4、承辦局領導臨時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招商引資辦(加掛經濟合作和產業發展辦牌子,股級事業單位,參公事宜按程式報批)。
1、綜合分析國際資本動態及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狀況,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政策,協調對外開放及利用外資的有關重大政策;會同有關方面組織擬訂利用國際金融組織、外國政府貸款規劃並提出備選項目;會同有關方面擬定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國外貸款項目、外商投資項目、境外資源開發類投資項目和用匯投資項目,做好項目、資金申報。
2、研究擬訂對外經濟協作的規劃、計畫,促進區域經濟合作,組織協調與對口幫扶城市及其它發達省(區、市)經濟合作有關工作;研究擬定全縣招商引資政策措施,統籌協調全縣招商引資工作並督促檢查。負責建立對外招商引資項目庫,提出全縣大型招商引資活動方案並組織實施;發布對外招商信息,推進招商項目落實工作。負責全縣招商引資有關數據的統計、分析和編報工作。負責外來投資者的來信、來訪的協調和處理,接受外來投資者的諮詢,調查處理許可權範圍內的外商投訴案件。
3、貫徹國家西部大開發的戰略、規劃和政策的具體措施;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監測西部大開發戰略實施情況;承擔縣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4、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有關問題,指導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參與研究和銜接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推進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提出協調解決經濟體制改革進程中有關問題的建議;參與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起草,承擔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指導和推進全縣經濟體制改革。
5、綜合分析工業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推進工業化進程的綜合性建議;統籌工業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規劃重大產業基地和重大工業項目布局;協調重大技術設備推廣套用和重大產業基地建設;統籌能源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綜合分析能源運行狀況,規劃有關重大項目的布局,協調有關重大問題,提出有關政策建議;綜合分析高技術產業及產業技術的發展態勢,擬定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做好相關高新技術產業化工作,組織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統籌信息化的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組織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聯合;推動國民經濟新產業的形成。
6、綜合分析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戰略問題;擬定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擬定發展循環經濟的規劃和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參與編制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組織協調節能減排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負責全社會公共節能的綜合協調工作。承擔縣節能減排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綜合分析氣候變化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組織擬定應對氣候變化規劃和政策;協調參與應對氣候變化合作和能力建設;組織實施清潔發展機制工作。
7、承辦局領導臨時交辦的其他工作。
(八)節能減排監察大隊(股級事業單位,參公事宜按程式報批)
1、實施國家節能減排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對各鄉鎮、各部門執行情況進行監察。
2、對全縣節能減排規劃和年度計畫執行情況實施檢查,擬訂節能減排監察年度計畫,實施節能減排執法工作,依法查處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重大案件;承擔能源行業行政監察執法工作。
3、負責對污染減排項目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承辦局領導臨時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分工

方華
職務:局長
性別:男
民族:漢族
職責:↓
一、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主持全局工作;認真組織學習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貫徹執行上級的指示和精神;按時完成縣委、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各項工作;二、帶頭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遵紀守法、團結同志;三、研究和布置局內工作,督促檢查掌握工作計畫、任務、決議的執行情況;四、嚴格執行財經制度,杜絕違反財經紀律的現象發生;五、及時了解和掌握幹部職工的思想、工作和學習,做好經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六、協調和解決部門之間工作的配合,力保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
胡玉坤
職務:副局長(投資促進局局長)
性別:男
民族:漢族
職責:↓
一、協助局長做好工作,獨立負責地做好自己分的工作和完成局長交辦的工作;二、局長外出時,受局長委託,主持全局的行政工作;三、積極主動地指導局內工作人員做好本職工作;四、負責起草本局內部部分重要檔案、材料;五、主要負責投資促進局工作,分管國民經濟綜合股、固定資產投資股、建設項目管理股。六、積極做好其他方面的工作。
胡飛躍
職務:副局長
性別:男
民族:漢族
職責:↓
一、協助局長做好工作,獨立負責地做好自己分的工作和完成局長交辦的工作;二、局長外出時,受局長委託,主持全局的行政工作;三、積極主動地指導局內工作人員做好本職工作;四、負責起草本局內部部分重要檔案、材料;五、分管價格監督檢查股、價格認證中心。六、積極做好其他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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