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研縣經濟和信息化局

(六)負責全縣產業園區建設發展的牽頭指導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產業園區、產業集群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產業園區合理布局,負責推進重點產業園區建設發展,推進產業園區公共配套設施建設,組織實施產業園區公共服務平台項目計畫。 (十)負責對全縣工業各行業實施行業管理,制定並組織實施相關政策措施。 參與制訂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相關行業的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產業政策,推進產業發展;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範與行業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井研縣委井研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井研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關於井研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井委發〔2010〕16號)精神,組建井研縣經濟和信息化局(簡稱縣經信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井研縣經濟和信息化局掛井研縣商務和投資促進局牌子。

職責調整

(一)將原縣鄉鎮企業管理局(縣中小企業局)職責劃入縣經信局。
(二)將原發展改革經濟局承擔的工業經濟運行的綜合管理、企業行業管理、工業經濟運行、企業技術改造和創新、節能減排、工業環境保護和環保產業、企業安全生產以及電力、煤炭、成品油行政管理職責、中小企業投資擔保主管職責、工業天然氣、CNG綜合協調職責劃入縣經信局。
(三)將原發展改革經濟局承擔的縣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縣企業治亂減負工作,縣節能減排工作、縣政府金融辦公室工作、電網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職責劃入縣經信局。
(四)將原縣無線電管理委員會的職責整合劃入縣經信局。
(五)增加國防科技信息動員職能。
(六)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推進工業化和城鎮化聯動,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生產性服務業發展。加強產業園區牽頭服務,統籌大中小企業協調發展,加快信息服務業發展,加快推進全縣信息化建設。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工業經濟、信息化和無線電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實施國家西部大開發戰略等有關工業經濟的政策措施,研究擬定全縣有關工業經濟、信息化和無線電管理的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指導推進中小企業發展,組織推動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工業化與城鎮化聯動,負責推進全縣工業結構調整。
(二)負責擬訂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工業強縣戰略。
(三)負責全縣經濟運行調節,監測、分析經濟運行態勢和質量,建立全縣工業經濟運行預警機制,研究擬定中、近期經濟運行目標、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電力、煤炭、成品油、天然氣等重要物資綜合調控、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協調工作;指導和協調應急情況下重要物資的生產組織和調配工作;承辦年度工業經濟目標責任考核。
(四)負責全縣企業技術改造推進工作;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企業技術改造投資規劃和政策;制定並發布全縣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引導目錄;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的意見,按照規定許可權負責規劃內技術改造項目的上報、審批、核准、確認和登記備案與監督,組織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申報國家有關專項計畫並組織實施。
(五)負責全縣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研究制定鼓勵企業技術創新的政策措施;指導企業技術創新、技術引進、重大裝備國產化和重大技術裝備研製,編制下達全縣企業技術創新項目計畫並組織實施;按照規定程式組織企業技術中心申報、認定和建設管理工作。
(六)負責全縣產業園區建設發展的牽頭指導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產業園區、產業集群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產業園區合理布局,負責推進重點產業園區建設發展,推進產業園區公共配套設施建設,組織實施產業園區公共服務平台項目計畫。
(七)負責全縣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節能降耗、清潔生產和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工作,協調推進工業化與生態環境協調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實施相關重大示範項目和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八)負責推進企業信用制度建設,負責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和融資體系建設並實施行業監管,負責制訂工業發展資金等財政專項資金使用計畫,負責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生產運行等涉及財政、信貸、稅收、保險等方面問題的協調,指導工業企業直接融資工作,指導企業股份制改造,參與工業企業上市培育工作。抓好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
(九)負責工業企業的巨觀管理和指導,負責對國家重大工業經濟政策實施情況進行督查,指導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改組改造、兼併重組;綜合協調全縣企業治亂減負工作;指導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培訓;負責全縣大企業大集團和龍頭骨幹企業的培育工作;研究擬定全縣中小企業發展規劃,綜合協調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推動中小企業健康有序發展,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
(十)負責對全縣工業各行業實施行業管理,制定並組織實施相關政策措施。參與制訂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相關行業的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產業政策,推進產業發展;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範與行業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參與擬訂加快農產品加工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參與推進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建設,參與推進農業現代化和新農村建設。指導工業、信息化和無線電領域的社會中介組織發展。
(十一)綜合分析市場動態和發展趨勢,擬訂工業企業開拓市場和產品促銷的政策措施,支持企業鞏固和擴大市場份額;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對外開放和利用外資的政策建議;參與區域經濟合作、承接產業轉移和招商引資工作。指導工業和信息化企業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國際化經營、境外投資及兼併重組。組織工業企業配合有關部門進行產業損害調查。
(十二)統籌推進全縣信息化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相關政策,指導企業信息化、電子商務和物聯網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面向社會服務網路的互聯互通和信息資源共享。
(十三)負責全縣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協調和管理,組織相關部門制訂通信管線規劃並承擔相應的管理工作,協調電信市場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項。
(十四)組織協調全縣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和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指導信息安全防範工作,參與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十五)統一配置和管理全縣無線電頻譜資源,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負責無線電電磁環境保護工作,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測和干擾查處,協調無線電管理的相關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十六)承擔縣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七)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井研縣經濟和信息化局設6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保證機關日常工作的有效運轉;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政務工作;建立健全機關各項工作制度;負責機關政務督辦、政務信息、政務接待工作;負責機關文秘、檔案、檔案、機要、提案、宣傳、目標管理、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負責機關幹部的學習組織;負責機關行政管理、財務管理、機關工資、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及其他保險工作;負責機關經費的收支管理及企業離休幹部的經費兌現支付;負責機關後勤服務工作以及保密保衛等工作;起草經信局重要綜合材料及工作報告;組織開展對工業經濟發展重大問題的調研,提出政策措施建議;收集並提供國內外經濟信息,指導經信局系統信息工作。
(二)經濟運行股
負責經濟運行綜合管理,監測、分析工業經濟運行態勢和質量,建立工業經濟運行預警機制,對重大問題提出政策措施建議;研究起草工業經濟短期發展規劃,制訂年度工業經濟責任目標並監督實施;負責工業經濟信息收集、處理、研究和發布。
負責推進工業品牌戰略的實施,參與指導縣內名牌產品和馳名商標創建工作;指導工業企業加強質量管理和標準化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省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技術標準和規範。承辦縣工業化城鎮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負責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管理,組織企業技術改造推進工作,制訂並組織實施企業技術改造投資規劃、年度計畫和引導目錄;提出工業固定資產投資的意見,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技術改造項目上報、登記備案工作,組織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申報國家有關專項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相關企業技術改造項目享受優惠政策的確認;監督國家專項技術改造項目設備招標工作。依法負責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制訂企業技術創新政策措施和指南,組織推動產學研聯合和重大關鍵平台共性技術攻關;按照規定程式會同有關部門組織企業技術中心申報、認定和建設管理工作;組織申報國家重大技術創新專項,編制企業技術創新項目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企業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的鑑定、驗收;牽頭推進工業設計。聯繫企業科技工作和生產性項目的管理工作。
負責企業生產運行及兼併重組中涉及財政、金融、稅收等方面問題的協調;組織引入風險投資;搭建工業企業信貸資金的融資平台,指導工業企業融資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指導工業企業直接融資和通過多層次資本市場融資,參與工業企業上市培育和獎勵;推進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負責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行業管理工作,指導中小企業信用擔保行業自律組織建設;牽頭編制全縣工業經濟和信息化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督促實施;組織貫徹實施工業經濟、信息化和無線電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監督檢查國家、省、市的各項經濟法規的貫徹落實;負責工業經濟重大政策執行情況的績效評估;組織實施工業經濟和信息化發展的重大戰略研究;研究制定新型工業化發展進程,組織起草促進新型工業化發展的政策建議。牽頭負責貫徹實施國家西部大開發有關政策;牽頭負責貫徹落實國家工業和信息化產業政策,研究制定全縣工業和信息化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牽頭負責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產業準入條件、產業政策確認。組織發布縣重大工業經濟政策信息;承擔本系統、本部門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負責指導企業內部法律顧問工作,承擔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調解和規範性檔案審核和備案工作。
貫徹執行審批工作的政策和規定,組織協調、規範、監督行政審批以及便民服務工作,承辦有關行政審批事項,負責局機關在縣政府政務服務中心視窗的日常工作。
(三)企業股
負責全縣中小企業的管理工作。統籌全縣中小企業協調配套發展;負責大企業大集團的發展規劃和指導及培育;負責中小企業發展規劃和綜合協調工作;擬訂鼓勵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進小企業創業平台建設,開展小企業創業基地建設和中小企業發展基地縣建設工作;指導開展小企業創業輔導培訓;組織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規範中小企業服務市場;指導和促進創業投資發展。指導重點非公有制企業發展;指導企業實施改組改造和兼併重組,指導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和加強管理工作,負責非公有制經濟有關數據的統計和分析工作。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經濟、信息化領域的生產性服務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擬訂相關支持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進其功能區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協調重點產業相關產品配套、外包、流通、物流、生產資料市場等重點領域的發展,跟蹤推進重大項目建設,組織參與其產業、企業的調整和重組。負責實施農產品加工業發展的綜合協調服務,擬訂加快農產品加工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參與推進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建設,參與推進農業現代化和新農村建設。負責行業應急工作;指導行業內社會中介組織發展。
協助處理轉制破產企業信訪問題,配合做好相關穩定工作;指導縣(鄉、鎮)企業按屬地管理原則做好原縣屬轉制破產企業遺留問題的處理。
(四)環境和能源股
負責對全縣資源綜合利用工作進行指導監督檢查,依法對違反節約能源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理。負責工業和信息化節能降耗、循環經濟發展、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水資源節約與污染治理、應對氣候變化及低碳經濟發展工作;參與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節能評估審查,監管考核重點用能企業節能工作;負責工業淘汰落後產能工作,牽頭組織申報中央財政淘汰落後產能專項資金項目,牽頭組織申報中央財政節能技術改造獎勵資金項目。組織制定節能規劃,依據節能法律、法規對用能企業進行用能監測和審計,指導編制用能規劃,收集、匯總並上報節能統計數據;組織專家開展節能技術服務和能效檢測,對新建、技改項目實施節能評估;開展節能宣傳、培訓和信息傳播工作,推廣套用和開發節能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和新機制;審核、查處節能違法案件。
負責全縣電力行業管理和監督;研究擬定電力工作的行業規定、技術政策並監督實施;參與電力建設項目管理工作,組織電力建設項目的驗收;負責電力運行調度管理,負責電力的綜合調控和緊急調度;制訂中、近期電力運行調控目標和方案,平衡電力資源;負責電力資源配置和直購電工作,指導協調電力生產調度和併網管理,推進電力需求管理;實施供電營業等電力許可;負責電力行政執法管理和監督;協調處理電力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指導電力行業社會中介組織發展、電動汽車充氣站和農村電氣化工作及電力行業安全生產,負責電力應急工作,協助處理電力行業重特大安全事故。
負責煤炭行業管理;負責煤炭運行調度管理,負責煤炭的綜合調控、緊急調度;負責煤炭行業技改投資項目審查上報和建設工程質量監管;負責煤礦生產能力核定、煤炭生產許可證管理;負責煤炭經營市場監管。按分級歸口的原則,指導企業安全生產,配合相關部門參與企業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電煤的組織和協調,負責煤炭應急工作,牽頭負責工業企業防洪防汛、減災救災工作。指導煤炭行業社會中介組織發展。
負責成品油、天然氣等重要物資的綜合調控、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協調,組織協調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成品油經營市場監管,加油站布點規劃,成品油證書的初審上報,以及名稱變更等工作;指導加油站、天然氣輸氣管道的安全工作;協調大件運輸工作。
(五)信息化建設推進股
負責實施電子信息、軟體與信息服務業行業管理,組織編制並實施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技術標準、技術規範,負責行業產業政策和行業技術改造的初審,參與行業內招商引資工作,負責行業應急工作;組織申報國家電子信息產業發展基金及國家級專項中的電子信息產品項目、軟體和信息服務業項目;組織上報信息產品製造企業及產品認定、軟體企業認定及軟體產品登記、信息系統集成資質和信息系統工程監理資質認證等工作;組織推進電子信息新產品研發和產業化,推進軟體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進物聯網、智慧卡產業的發展及套用推廣;指導行業內社會中介組織發展;統籌推進信息化工作;負責工程建設領域項目信息公開和誠信體系建設;推進信息資源開發利用,推動跨部門、跨行業、跨領域的互聯互通。組織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參與處理網路與信息重大安全事件;協調信息安全測評、數字認證、等級保護等工作;負責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協調和管理;組織制訂通信管線規劃並實施管理;協調電信市場涉及社會公共利益重大事項。承擔本系統、本部門的信息網建設。負責全縣國防科技信息動員工作;承辦縣電子信息(物聯網)產業發展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負責無線電管理髮展規劃;依法查處無線電違法行為;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負責組織重要時期、重點區域、重大活動的無線電安全保障;管理無線電發射設備市場;負責協調處理無線電行政執法事宜;負責收繳無線電頻率資源占用費。負責無線電頻譜規劃;負責指配無線電頻率和台站呼號;審批無線電台(站)建設規劃,核發電台執照,實施年檢驗證;負責無線電台(站)的日常管理;負責協調處理無線電頻率管理相關事宜;指導無線電管理相關協(學)會工作。
(六)發展綜合股
負責研究國際國內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態勢,提出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方向和重點領域;牽頭擬訂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產業規劃、技術規劃、產品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產品、技術、企業、產業鏈培育建設;組織推進相關重點項目和技術經濟合作。負責行業產業政策和行業技術改造的初審,負責行業內招商引資工作,負責行業應急工作;指導行業內社會中介組織發展,組織推進新能源產業發展和產業化。
負責全縣產業園區、產業集群發展規劃的指導和協調工作;負責推進產業園區建設發展;推進園區公共配套設施建設,組織實施產業園區公共服務平台項目計畫;承擔產業園區發展監測運行分析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全縣工業經濟結構和布局調整;指導協調區域經濟發展和參與區域產業合作;指導全縣工業發展規劃編制、重大產業化項目布局和建設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和機關黨組織按有關規定設定。

其他事項

(一)井研縣商務和投資促進局。主要職責:貫徹國家、省、市有關內外貿易、外商投資企業和國際經濟合作的有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縣國內外貿易、外商投資和對外經濟合作的規範性檔案,制定全縣商務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全縣服務業發展工作中組織實施的協調職責;編制全縣服務業發展規劃;擬訂並組織實施第三方物流發展規劃,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協調、指導諮詢、中介等現代服務業發展。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制定促進商貿企業發展的辦法和措施,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負責編制和組織實施城鄉商業網點、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城鄉商業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促進城鄉市場一體化發展。牽頭協調全縣整頓和規範市場秩序工作,擬訂規範市場運行和流通秩序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完善市場秩序舉報投訴服務網路建設,受理商務領域違法違規、擾亂市場秩序案件(線索)的舉報投訴,建立健全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按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酒類流通、生豬定點屠宰進行監督管理;承擔繭絲綢協調工作;參與流通領域食品安全監管;推進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市場體系建設;指導商務領域節能減耗工作。牽頭組織實施“家電下鄉”、“汽車下鄉”、“家電以舊換新”等工作;制定全縣商貿會活動計畫;管理我縣赴境外舉辦的商品交易和經貿推介活動,監督指導以井研縣名義在縣境外舉辦的商貿交易展覽會、展銷會等活動,協調指導在井研境內舉辦的商貿會展活動。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縣內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負責市場預測、預警和信息發布,研究提出市場運行及調控政策建議;負責重要消費品(肉類、食糖、小包裝食品等)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指導對外貿易行業執行國家、省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辦法和進出口管理商品、技術目錄,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大宗進出口商品和出口加工區的業務工作,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出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牽頭負責服務貿易的相關工作,推進服務外包平台建設;擬訂應對經濟全球化、國際區域經濟合作的對策措施,加強與自由貿易區、港澳台地區的商貿合作,推進貿易和投資便利化。承擔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和技術性貿易壁壘等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的工作,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協助開展對外貿易調查、產業損害調查和對經營者集中行為的反壟斷審查,指導協助產業安全應對、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和國外對我縣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工作。指導全縣外商投資促進和管理工作,參與制定外商投資有關規定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統計分析全縣外商投資情況,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負責全縣外商投資企業契約、章程、變更審批和年檢等管理工作,受理外商投資企業投訴;配合縣內企業境外上市工作,指導協調縣內國家級、省級、市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的有關工作。負責全縣對外經濟合作工作,依法管理和監督境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和出境就業等,承擔境外投資管理的責任。 負責統籌、協調、指導全縣招商引資、投資促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全縣招商引資、經濟合作的有關規範性檔案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對外開放、招商引資、經濟合作的組織、聯絡、洽談、服務工作;統籌協調全縣重大招商項目,協調重大項目的包裝、備案、選址、流轉,為投資者提供服務和諮詢。負責全縣投資促進重大項目考察、接待等服務工作;負責國內友好城市相關工作;負責區域組織的參會、辦會以及項目洽談和日常聯絡工作。負責全縣投資促進對外宣傳工作,組織策劃全縣投資促進活動;牽頭負責全縣國內招商引資、投資促進工作,完成省、市政府下達的國內招商目標任務;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外商投資促進具體工作。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下設辦公室、投資促進股、商貿流通股、外經外貿股。
(二)井研縣工業集中區管理委員會。主要職責:制定工業集中區的各項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制定並完善工業集中區的建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抓好工業集中區的軟硬環境建設,組織實施基礎設施建設、服務平台建設、融資平台建設等;抓好工業集中區招商引資工作,做好項目的引進、協調和落實工作;研究制定工業集中區相關優惠政策並貫徹落實;負責工業集中區內企業的日常管理及協調工作;做好對上級的相關協調銜接工作,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下設辦公室、招商股、項目股、綜合服務股。
(三)能源管理職責分工。縣發改局承擔全縣煤炭、電力、天然氣等能源總量平衡協調、能源發展總體規劃和能源建設項目的審批和項目協調。縣經信局負責煤炭、電力、成品油、天然氣等能源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煤炭、電力、成品油、天然氣等規劃制訂並協調運行調度管理工作,起草煤炭、電力運行調度管理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縣安監局承擔煤炭生產和成品油安全監管職責。
(四)重要商品進出口管理方面的職責分工。縣發改局負責編制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的進出口總量計畫。縣商務和投資促進局負責在縣發改局確定的總量計畫內組織實施。
(五)外商投資和境外投資管理方面的職責分工。縣發改局按規定許可權負責對外商、境外投資項目進行核准。縣商務和投資促進局按規定許可權負責對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契約、章程等進行核准,負責對國內企業在境外設立非金融企業進行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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