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縣石漠化綜合治理工程推進方案

為紮實推進我縣石漠化綜合治理工程,根據《中共貴州省委、貴州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石漠化綜合防治工作的意見》(黔黨發〔2008〕9號)和《遵義市石漠化綜合治理工程推進方案》(遵府發〔2008〕33號)等檔案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國家關於加快小流域綜合治理、減少水土流失、推進岩溶地區石漠化治理的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社會經濟發展和生態建設目標要求,緊緊圍繞生態環境面臨的突出問題,以遏制石漠化、改善生態環境、構建和諧社會、實現可持續發展為目標,通過植被恢復與保護、退耕還林、封山育林、種草養畜、合理開發利用水資源、土地整治和水土保持、改變耕作制度、發展農村沼氣、易地扶貧等生物和工程措施,把石漠化治理與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地方經濟發展有機結合起來,正確處理好生態建設與經濟社會發展、當前與長遠、開發與保護的關係,逐步實現生態、經濟和社會協調共進、良性循環和可持續發展。
二、目標任務
我縣石漠化面積為63.32平方公里,2008年—2010年需治理石漠化面積50.21平方公里,共涉及夏村河、黃木溝、東流河、石橋等4條小流域,覆蓋河口、陽溪、玉溪、三橋、洛龍等五個鄉(鎮)48個村3.28萬人,總面積192.69平方公里,治理程度為79.3%。其綜合治理建設內容為:封山育林育草1341.75公頃;人工造林3236.16公頃(經濟林736.72公頃,生態林2499.44公頃); 人工種草314.65公頃;草食牲畜棚圈建設6100平方米;添置飼草機械101台;建設青貯窖6100立方米;坡改梯128.48公頃,配套新建和改造田間生產道路19公里、引水渠42.45公里、排澇渠16.13公里、蓄水池286口、沉沙池286口。
該工程總投資3392.18萬元,其中申請國家補助投資3000萬元,地方配套392.18萬元(市級財政補助180萬元,縣級財政配套120萬元,項目區受益民眾投勞折資92.18萬元)。
三、基本原則
(一)統一規劃、科學配置、綜合防治原則。石漠化綜合防治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到農業、林業、水利、畜牧等部門工作。堅持以小流域為單元,全面規劃和科學配置石漠化綜合防治措施,既重視石漠化地區的生態重建,又重視石漠化地區的後續產業發展和農業產業結構調整等問題。對各種工程措施進行科學配置和組裝,從根本上找出石漠化地區的經濟發展出路,以保住石漠化綜合防治成果。
(二)“防”、“治”、“保”結合原則。結合我縣石漠化現狀和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合理設定各項防治措施,堅持防護為主,改變不合理的農戶經濟行為和土地利用方式;堅持以人為本,大力保護喀斯特生態脆弱區的生物多樣性,通過退耕還林、封山育林、沼氣池建設等工程,逐步改善生態環境、解決農村能源問題,真正做到防護為主、防治結合。
(三)因地制宜,生物措施與工程措施並舉原則。利用喀斯特生態的自我修復功能,堅持因地制宜、宜封則封、宜造則造、封山育林與人工造林相結合。通過生物措施,加快生態環境恢復步伐;通過工程措施,提高土地單產和資源人口承載力,實現生態經濟協調發展。
(四)分區分期實施、重點突破原則。石漠化綜合防治是一項長期、複雜的工程,要堅持分期分批開展綜合防治工作,重點突破,有主有次、有輕有重、有緩有急。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組織機構,加強組織保障。為確保該項目順利實施,縣人民政府決定成立石漠化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江朝倫(縣人民政府縣長)
常務副組長:熊祖模(縣人民政府常務副縣長)
副 組 長: 李德蓉(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成 員:姚 躍(縣國教辦主任)
江叢林(縣發改局局長)
鄭國平(縣監察局局長)
姚啟洪(縣審計局局長)
張雙權(縣財政局局長)
劉世超(縣交通局局長)
陳啟發(縣國土局局長)
張九華(縣農辦主任)
韓佳會(縣林業局局長)
王清學(縣水利局局長)
鄒現立(縣畜牧局局長)
周武德(縣環保局局長)
李 維(縣科技局局長)
周永強(洛龍鎮人民政府鎮長)
鄒賢木(河口鄉人民政府鄉長)
駱科生(陽溪鎮人民政府鎮長)
黃春蓮(縣發改局副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發改局。其辦公室組成人員如下:
主 任:黃春蓮(縣發改局副局長)
副主任:姚 躍(縣國教辦主任)
成 員:李先順(縣發改局項目股股長)
馮 剛(縣財政局經建股股長)
顧衛烈(縣林業局助理工程師)
彥波(縣水利局水保股股長)
駱小華(縣畜牧局規劃發展股股長)
吳賢能(縣農辦工作人員)
(二)明確相關部門職責,強化協調配合。縣石漠化綜合治理工作實行縣級政府負總責,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按照各自分工,切實履行職責,形成推進石漠化防治工作合力,確保高標準、高效率、高質量完成工程建設任務。
縣石漠化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綜合協調全縣石漠化綜合治理工作;統籌解決石漠化綜合治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組織落實項目建設縣級配套資金和工作經費;統籌安排各類生態建設資金;統籌協調石漠化綜合治理措施。
縣石漠化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承擔項目法人職能;組織編制石漠化綜合治理工程實施方案和年度初步設計並組織實施;定期向上級報送項目實施和計畫執行等有關工作情況,向市石漠化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報送本行政區域內有明確資金來源的涉及石漠化綜合治理的面上工程。
項目區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負責配合縣石漠化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辦公室”)落實和實施本行政區域內石漠化綜合治理工程任務,並按“一事一議”原則組織和落實本行政區域內受益民眾投工投勞。
縣發改局:負責指導、匯總、審查報批工程實施方案和年度初步設計,銜接和爭取國家、省石漠化治理專項資金並及時轉下達投資計畫。
縣財政局:負責落實縣級項目建設配套資金和工作經費,並將其納入年度本級公共財政預算;嚴格專項資金管理,及時調撥國家、省石漠化專項建設資金。
縣林業局:配合辦公室落實石漠化綜合治理植被恢復措施,做好有明確林業建設投資來源的面上項目的整合工作。
縣水利局:配合辦公室落實石漠化綜合治理小型水利設施建設措施,做好水土保持工程、農村飲水安全工程、“三小水利工程”、灌溉工程、小水電代燃料工程等有明確小型水利水保資金來源的面上項目的整合工作。
縣畜牧局:配合辦公室落實石漠化綜合治理草地畜牧業發展措施,做好有明確草地畜牧業建設資金來源的面上項目的整合工作。
縣國土局:配合辦公室落實石漠化綜合治理土地整治措施,做好有明確土地整治投資來源的面上項目的整合工作。
縣農業局:配合辦公室落實石漠化綜合治理農村沼氣能源建設措施,做好有明確農村沼氣能源建設投資來源的面上項目的整合工作。
縣農辦:配合辦公室落實石漠化綜合治理農業綜合開發(扶貧)發展措施,做好坡改梯、扶貧開發、農業綜合開發等有明確農業綜合建設投資來源的面上項目的整合工作。
縣科技局:適時總結推廣運用先進適用技術,對石漠化綜合治理措施進行科學指導。
縣交通局:配合辦公室落實石漠化綜合治理農村道路(作業便道、機耕道等)建設措施。
縣環保局:配合辦公室做好有明確農村環保設施投資來源的面上項目的整合工作。
縣審計局:及時對石漠化綜合治理工程實施審計監督,確保專項資金使用安全。
縣監察局:監督相關職能部門在石漠化綜合治理工程中履行職責職能。
(三)嚴格落實保障措施,確保工程實效。石漠化綜合治理工程屬政府投資公益性建設項目。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國家基本建設程式進行管理,嚴格執行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契約管理制、工程監理制、竣工驗收制等工作制度。縣人民政府根據有關要求,將項目建設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同時配套工程建設資金120萬元,其中2008年16萬元、2009年52萬元、2010年52萬元。各有關部門要嚴格實行工程資金專戶儲存、專賬管理,項目法人要嚴格按照工程建設進度撥付工程款項,確保項目資金使用安全。
(四)加大輿論宣傳力度,營造濃厚氛圍。各級各有關部門特別是《道真》報、電視台等新聞媒體,要大張旗鼓地宣傳石漠化綜合治理在加快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中的重要地位與作用,進一步提高全社會對石漠化防治工作的認識,營造全社會積極支持參與石漠化防治的濃厚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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