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包頭市有關集中行政處罰權實行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的各項規定,研究擬定我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對各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的業務領導;負責組織全市性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的重大執法活動。
(三)負責協調、檢查、監督全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全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人員工作作風、工作紀律督查及人員培訓等工作。
(四)按照許可權,負責受理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中的有關投訴、應訴和行政複議工作。
(五) 負責承辦各區局不依法處罰的案件、重大案件、跨區案件等違法案件及上級交辦的案件。
(六)負責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方面的數位化信息化建設的規劃、管理工作。
(七)負責行使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強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市容標準、環境衛生標準的建築物或者設施。
(八)負責行使城市規劃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九)負責行使城市綠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十)負責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十一)負責行使環境保護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社會生活噪聲污染、建築施工噪聲污染的行政處罰權,對在人口集中地區焚燒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十二)負責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流動無照經營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十三)負責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侵占城市道路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十四)履行自治區、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職責。
機構設定
內設機構
辦公室
人事科
紀檢監察室
法制科
財務裝備科
市容管理科
環衛管理科
機關黨委
景觀辦
渣土辦
下屬單位
·包頭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直屬一大隊
·包頭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直屬二大隊
·包頭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直屬三大隊
·包頭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直屬四大隊
·包頭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直屬五大隊
包頭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機動督察大隊
監控指揮中心
戶外廣告和牌匾設定管理服務處
環衛局
環衛產業公
領導信息
一、局黨組書記、局長武文清
主持黨政全面工作。
二、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機關黨委書記劉忠義
負責局直屬系統黨建、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統戰、民族、雙擁、計畫生育、工青婦、結對共建工作;負責機關紀檢監察、隊容風紀、工作紀律及政風行風建設工作;負責市區範圍內市容市貌、市政設施、園林綠化等方面的行政執法與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景觀示範街創建、管理的組織協調、監督檢查、考核評價、信息編髮工作;負責市管6條道路市容環境衛生、城市規劃(部分)、城市綠化、市政、環境保護(社會生活噪聲污染、建築施工噪聲污染、人口集中地區焚燒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行為)、工商行政(流動無照經營行為)、公安交通(侵占城市道路行為)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職能的行政執法與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戶外廣告及店招牌匾的規劃、管理、執法、督查工作; 負責指導協調機動督察大隊、昆區城管執法工作。
分管:機關黨委、市容管理科、景觀辦、直屬三大隊、直屬四大隊、戶外廣告和牌匾設定管理服務處。
聯繫:機動督察大隊、昆區執法分局。
三、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王建強
負責綜合性文稿起草、會議組織、信息宣傳、文秘檔案、機要保密、政務公開、網站管理、對外接待、車輛調配、後勤服務、基建、信訪、安全保衛等工作;負責城管委辦公室的總體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局直屬系統財務、執法裝備、標識、固定資產管理、會計集中核算工作;負責法制建設、普法宣傳、法律法規檔案起草備案、執法文書及證件管理、執法人員培訓、行政訴訟、複議、聽證等工作;負責集體土地違法建設和國有土地未批先建方面的行政執法與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建築工地圍擋管理工作;負責社會生活噪聲及建築施工噪聲污染的行政執法與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協調東河區、九原區城管執法工作。
分管:辦公室、法制科、財務裝備科、 直屬一大隊、直屬二大隊。
聯繫:東河區執法分局、九原區執法分局。
四、局黨組成員、副調研員王素芬
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市、區兩級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環境衛生管理工作的考核標準制定、組織業務考核、調查和處理相關案件等工作;負責城管委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城市管理信息化建設及管理工作,負責指揮平台、政府熱線、政府網站投訴、舉報受理等工作;負責小廣告處罰工作;;負責市區範圍內機動車停車場的行政執法與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協調高新區城管執法工作。
分管:人事科、督查考核辦、機動督察大隊、監控指揮中心。
聯繫:高新區執法分局、石拐執法局、白雲綜合執法中心、土右執法大隊、達茂執法大隊、固陽執法大隊。
五、局黨組成員、副調研員宋世亮
負責全市環境衛生工作的組織、協調、監督、管理、執法工作;負責拆遷工地和道路揚塵污染,在人口集中地區焚燒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焚燒落葉、垃圾等環保方面的行政執法與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生活垃圾、建築垃圾、工程渣土及其他廢棄物處置的行政執法與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協調青山區城管執法工作和各旗縣區環境衛生管理工作。
分管:環衛管理科、渣土辦、直屬五大隊、環衛局、環衛產業公司。
聯繫:青山區執法分局、昆區環衛局、青山環衛局、東河環衛局、九原環衛局、高新區公事局、石拐環衛站、白雲執法中心、土右環衛中心、達茂環衛中心、固陽環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