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法案

最早的勞工法案,為法國拿破崙時代的勞工法典,於公元一八○六年起擬訂,經過了將近十年始予完成。 勞工法案的用意,是以有關勞工的立法,種類甚多,不易收集,且其中因訂定時間不一,範圍又廣,難免有矛盾、重複、遺漏之處,非但工人不易了解,且執法亦時感困擾,因而有將其加以整理,完成一部包羅廣泛的法案之必要。 勞工法案之主要目標,為訂定一個適用廣泛、項目多端勞工法規,使其易為勞工及有關人士所明了及遵守,以達到提高勞工標準、保護工人利益、增進勞動生產力、改善工人生活、提升工作生活素質的目的。

最早的勞工法案,為法國拿破崙時代的勞工法典,於公元一八○六年起擬訂,經過了將近十年始予完成。
勞工法案的用意,是以有關勞工的立法,種類甚多,不易收集,且其中因訂定時間不一,範圍又廣,難免有矛盾、重複、遺漏之處,非但工人不易了解,且執法亦時感困擾,因而有將其加以整理,完成一部包羅廣泛的法案之必要。
勞工法案之主要目標,為訂定一個適用廣泛、項目多端勞工法規,使其易為勞工及有關人士所明了及遵守,以達到提高勞工標準、保護工人利益、增進勞動生產力、改善工人生活、提升工作生活素質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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