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網上的一篇實名舉報帖,讓蓬安這個川東北小縣城波瀾驟起。蓬安縣安監局一位名叫陳佳(化名)的女公務員,在網上實名舉報該縣殘聯理事長在她酒醉後對其實施強姦。帖子中稱,2011年10月19日中午,陳佳和蓬安縣安監局副局長張森、蓬安縣殘聯理事長劉習全一起喝酒,在陳佳酒醉後,張森和劉習全將陳佳抬進賓館,隨後,劉習全將陳佳強奸。劉習全因涉嫌強姦罪被刑事拘留,而張森已被蓬安縣政府停職,並被蓬安縣紀委立案調查。蓬安縣相關領導表示,蓬安縣委、縣政府的態度很明確,對於這次事件,相關部門一定會實事求是、從速從嚴進行處理。
批捕
2011年10月31日晚,“女公務員網上實名舉報:被縣殘聯理事長性侵”一事經媒體曝光後,有了新的進展,記者從蓬安縣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獲悉,縣殘聯理事長劉習全因涉嫌犯罪,已被公安機關逮捕。
蓬安縣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在對於該事的處理進展情況通報上稱,此事發生後,縣紀委對張森的嚴重違紀問題立案調查,已暫停縣安監局黨組成員職務,縣人民政府已暫停其縣安監局副局長職務;縣紀委及時對劉習全的嚴重違紀問題立案調查,已暫停其縣殘在線上關黨支部書記、理事長職務。因劉習全已涉嫌犯罪,公安機關經立案偵查,並提請檢察機關批准,已對其執行逮捕。
判決
2012年4月1日15點,四川省蓬安縣人民法院一審判處劉習全有期徒刑五年,賠償陳佳35069元。
當事人陳佳對判決結果中的民事賠償部分不滿意,尚未決定是否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