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繇長子基,字敬輿。年十四,居繇喪盡禮,故吏饋餉,皆無所受。姿容美好,孫權愛敬之。權為驃騎將軍,辟東曹掾,拜輔義校尉、建忠中郎將。權為吳王,遷基大農。權嘗宴飲,騎都尉虞翻醉酒犯忤,權欲殺之,威怒甚盛,由基諫爭,翻以得免。權大暑時,嘗於船中宴飲,於船樓上值雷雨,權以蓋自覆,又命覆基,餘人不得也。其見待如此。徙郎中令。權稱尊號,改為光祿勛,分平尚書事。年四十九卒。後權為子霸納基女,賜第一區。四時寵賜,與全、張比。基二弟,鑠、尚,皆騎都尉。
——晉·陳壽《三國志·吳書·劉繇太史慈士燮傳第四》
-吳書曰:基遭多難,嬰丁困苦,潛處味道,不以為戚。與群弟居,常夜臥早起,妻妾希見其面。諸弟敬憚,事之猶父。不妄交遊,門無雜賓。
——宋·裴松之注《三國志》
-權既為吳王,歡宴之末。自起行酒,翻伏地陽醉,不持。權去,翻起坐。權於是大怒,手劍欲擊之,侍坐者莫不惶遽。惟大司農劉基起抱權諫曰:"大王以三爵之後殺善士,雖翻有罪,天下孰知之?且大王以能容賢畜眾,故海內望風,今一朝棄之,可乎?"權曰:"曹孟德尚殺孔文舉,孤於虞翻何有哉!"基曰:"孟德輕害士人,天下非之。大王躬行德義,欲與堯、舜比隆,何得自喻於彼乎?"翻由是得免。權因敕左右,自今酒後言殺,皆不得殺。
——晉·陳壽《三國志·吳書·虞陸張駱陸吾硃傳第十二》
-吳王與群臣飲,自起行酒,虞翻伏地,陽醉不持;王去,翻起坐。王大怒,手劍欲擊之,侍坐者莫不惶遽。惟大司農劉基起抱王,諫曰:“大王以三爵之後,手殺善士,雖翻有罪,天下孰知之!且大王以能容賢蓄眾,故海內望風;今一朝棄之,可乎!”王曰:“曹孟德尚殺孔文舉,孤於虞翻何有哉!”基曰:“孟德輕害士人,天下非之。大王躬行德義,欲與堯、舜比隆,何得自喻於彼乎?”翻由是得免。王因敕左右:“自今酒後言殺,皆不得殺。”基,繇之子。——北宋·司馬光《資治通鑑·卷第六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