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義
初始登記就是我們常說的“確權”。在房屋竣工以後90日內,由開發商向登記機關申報,經過房屋土地管理部門的審核,確認某一房地產的所有權、使用權的隸屬關係和他項權利。通過確權以後,開發商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大產權證)。這個過程只能由開發商來辦。開發商不進行初始登記,應該承擔違約責任。如果契約中沒有約定違約金的數額,或者損失的數額不好估計,可以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沒有初始登記,不能辦理個人的《房屋所有權證》。只有開發商進行初始登記,取得了大產權證以後,購房者才能申請辦理轉移登記,領取個人的《房屋所有權證》。
建設部《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第十六條“新建的房屋,申請人應當在房屋竣工後的3個月內向登記機關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並應當提交用地證明檔案或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房屋竣工驗收資料以及其他有關的證明檔案。集體土地上的房屋轉為國有土地上的房屋,申請人應當自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登記機關提交用地證明等有關檔案,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
辦理材料
自建房
1、申請人身份證件複印件;
2、土地證(建設用地批准書)複印件;
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附屬檔案附圖複印件;
4、施工許可證複印件;
5、竣工驗收備案表;
6、房屋建築面積測量計算報告;
7、有權部門出具的樓幢號證明;
8、竣工總平面圖和分層平面圖;
9、房地產產權登記申請表;
10、房地產登記部門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資料。
商品房拆遷房經濟房
1、買方身份證件複印件;
2、購房發票;
3、契稅完稅單;
4、(拆遷返房)原房屋權屬證書或房產來源證明 ;
5、(拆遷返房)拆遷補償協定書及結算書;
6、(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商品房買賣契約;
7、(經濟適用房)經濟適用房購房申請表;
8、房地產產權登記申請表;
9、房地產登記部門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資料。
集資建房
提交與自建房1-13項相同材料辦理初始預登記後
1.市房改辦產權核定意見書; 4.契稅完稅(減免稅)憑證;
2.集資建房協定; 5.集資建房辦證通知書;
3.集資建房專用票據; 6.集資建房登記申請表。
房改房
1.身份證明;
2.出售公有住房契約書;
3.公有住房出售計價表;
4.收款銀行對帳單;
5.出售公有住房專用票據;
6.原房屋所有權證、共有權證;
7.國有土地使用證或相應證明;
8.出售公有住房產權交易通知書;
9.公有住房出售登記申請表。
辦理程式
一、流程
申請登記→視窗受理→地籍調查→地籍科審核→分管領導審批→登記註冊→核發證書→視窗領證
二、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應提交的資料
(一)國有土地使用權劃撥
1、土地登記申請書;2、法人及法定代表人證明、身份證明、授權委託書、委託代理人身份證明、營業執照或代碼證;3、規劃部門制發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規劃定點圖,征地勘測成果;4、建設項目立項批准檔案;5、市人民政府批准劃撥土地檔案;6、建設用地批准書;7、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8、征地協定、征地補償清冊及征地批准檔案;9、建設項目原土地證書等權源資料;10、其他有關檔案。
(二)國有土地出讓
1、土地登記申請書;2、法人及法定代表人證明、授權委託書、委託代理人身份證明、營業執照或代碼證;3、土地估價報告;4、市、縣人民政府批准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檔案;5、土地使用權出讓契約;6、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規劃定點圖,測量成果圖;7、建設項目立項批准檔案;8、已繳清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契稅憑證;9、征地協定、征地補償清冊及征地批准檔案;10、原土地證書;11、其他有關檔案資料。
(三)、商品房土地登記
1、土地使用權登記申請表;2、登記申請人身份證(戶籍證明)及印章;3、委託代辦的需同時提交委託書及代理人身份證明;4、購房發票;5、登記機關認為需提交的其他有關材料。
(四)、經濟適用房土地登記
1、土地使用權登記申請表;2、登記申請人身份證(戶籍證明)及印章;3、委託代辦的需同時提交委託書及代理人身份證明;4、購房發票;5、登記機關認為需提交的其他有關材料;6、房改辦審批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