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銷服務

分銷服務

分銷服務貿易屬於服務貿易的一種,由於國際上尚無對服務貿易概念達成共識,我們就以《美國和加拿大自由貿易協定》(FTA)對服務貿易的定義為主。

基本信息

概念

分銷服務分銷服務

《美國和加拿大自由貿易協定》是世界上第一個在國家間貿易協定上正式定義服務貿易的法律檔案。服務貿易是指由或代表其他締約方的一個人,在其境內或進入一締約方提供所指定的一項服務。這裡"指定的一項服務"包括:生產、分銷銷售行銷及傳遞一項所指定的服務及其進行的採購活動;迸人或使用國內的分銷系統;以商業存在(commercial presence)(並非一項投資)形式為分銷、行銷、傳遞或促進一項指定的服務;遵照投資規定,任何為提供指定服務的投資,及任何為提供指定服務的相關活動。這裡提供服務的"相關活動"包括:公司、分公司、代埋機構、代表處和其他商業經營機構的組織、管理、保養和轉讓活動;各類財產的接受、使用、保護及轉讓,以及資金的借貸

功能

(一)銷售功能

企業通過渠道實現產品銷售,達到企業經營目標,贏取利潤,這是渠道具有的最直接、最基本也是最有效的功能。

(二)洽談功能

洽談是生產者或經營者尋找潛在的購買者,並與之接觸,實現交易的活動。

(三)溝通功能

渠道具有上下溝通商品信息,聯繫渠道成員之間客情關係的功能。

(四)服務功能

渠道還承擔著為下游渠道成員提供服務的功能。

(五)信息功能

分銷渠道成員通過市場調研收集和整理有關消費者、競爭者級市場行銷環境中的其他影響者的信息,並通過各種途徑將信息傳遞給渠道內的其他渠道成員。

(六)物流功能

物流主要是商品在流通環節的運輸、儲存及配送活動。

(七)承擔風險功能

承擔風險是指在商品流通的過程中,隨著商品所有權的轉移,市場風險在渠道成員之間的轉換和分擔。

(八)融資功能

渠道也就是一個融資的通道。不論是製造商品,還是銷售商品,都需要投入資金、以完成商品所有權轉移和實體流轉的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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