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作模式
通過生產商、分銷商、供應鏈服務商三方達成的合作協定,由供應鏈服務商幫助生產商向下游分銷商分銷其產品。供應鏈服務商根據分銷商的銷售計畫,按協定價格向生產商付款提貨;在一定時期內,分銷商分批向供應鏈服務商下達提貨通知並支付貨款,供應鏈服務商按指令進行準時配送(分銷商亦可上門提貨),保證分銷商在指定時間、指定地點收到指定數量的產品。
預期效果
通過採用這種服務模式,企業可以達到如下預期效果:
☆ 降低渠道庫存,擴大市場占有率
☆ 更專注於自身的核心業務,維持和增強核心競爭力
☆ 加快資金周轉,提高資金利用率
☆ 通過分銷服務信息系統,及時掌握一線銷售情況和市場動態信息,以便及時調整銷售戰略,快速回響市場需求
供應鏈服務商
供應鏈服務商憑藉豐富的分銷運作經驗和先進的企業資源管理系統,建立集商務服務、物流服務、資金結算服務、信息處理服務為一體的分銷服務平台,為客戶提供分銷計畫、訂單管理、庫存管理、運輸配送、倉儲管理、資金墊付及結算、信息管理等一系列分銷環節所需的各種服務。 供應鏈服務商只提供資金、物流、信息等服務平台,不參與產品交易、不承擔交易風險(如信用風險、價格波動風險等)。即供應鏈服務商不賺取差價,只收取服務費。作為全國物流與供應鏈行業發展的中心城市,目前深圳已經有多家供應鏈服務商,如以量身打造專業服務為理念的供應鏈服務專家華強供應鏈,還有怡亞通、飛馬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