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賣

典賣,宋代又稱“活賣”,即通過讓度物的使用權收取部分利益而保留回贖權的一種交易方式。用以維護典權人的利益。

簡介

宋代又稱“活賣”,即通過讓度物的使用權收取部分利益而保留回贖權的一種交易方式。宋代實行不抑兼併的土地政策。土地所有權的變更使宋代對典賣的法律調整有所加強。自宋代以降,對土地、房屋等的典賣規定須向官府納稅和訂立書面契約,在典賣活動中以法律維護家長的特權。同時在《宋刑統》和許多皇帝的詔敕中,明確規定嚴禁一物兩典,違犯者“準盜論”,用以維護典權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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