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其他非流動負債項目是反映企業除長期借款、應付債券等項目以外的其他非流動負債。其他非流動負債項目應根據有關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其他非流動負債項目應根據有關科目期末餘額減去將於一年內(含一年)到期償還數後的餘額填列。非流動負債各項目中將於一年內(含一年)到期的非流動負債,應在"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負債"項目內單獨反映。
分類
其他非流動負債分類:
(一)非流動負債按籌措方式分類:長期借款,應付債券,長期應付款和專項應付款等.
(二)非流動負債按償還和付息方式分類:定期償還的非流動負債和分期償還的非流動負債.
優點
其他非流動負債優點:
一是可以保持企業原有的股權結構不變和股票價格穩定.
二是不影響原有股東對企業的控制權.
三是舉借可以增加股東的收益.
四是非流動負債支付的利息具有抵稅功能.
不利影響:一是舉借非流動負債可能帶來股東收益的減少.
二是舉借非流動負債必須按規定到期償還.
三是舉借非流動負債可能會給企業帶來較大的財務風險.
核算
其他非流動負債的核算
一、長期借款的核算
長期借款是企業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借入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l年)的各項借款。
設定“長期借款”總賬科目,分別通過“本金”、“利息調整”等進行明細核算。
(一)企業借入長期借款
借:銀行存款
長期借款——利息調整
貸:長期借款——本金
(二)資產負債表日
借:在建工程、製造費用、財務費用、研發支出等
貸:應付利息
長期借款——利息調整
(三)歸還長期借款本金
借:長期借款——本金
貸:銀行存款
二、長期應付款的核算
長期應付款包括以分期付款方式購入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發生的應付賬款、應付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的租賃費等。
(一)具有融資性質的延期付款購買資產
(二)應付融資租賃款
三、專項應付款
企業因城鎮整體規劃、庫區建設、棚戶區改造、沉陷區治理等公共利益進行搬遷,收到政府從財政預算直接撥付的搬遷補償款,應作為專項應付款處理。其中,屬於對企業在搬遷和重建過程中發生的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損失、有關費用性支出、停工損失及搬遷後擬新建資產進行補償的,應自專項應付款轉入遞延收益,並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進行會計處理。企業取得的搬遷補償款扣除轉入遞延收益的金額後如有結餘的,應當作為資本公積處理。
企業收到除上述之外的搬遷補償款,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4號——固定資產》、《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等會計準則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