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根據《中共貴州省委辦公廳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六盤水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委廳字〔2009〕73號)和《中共六盤水市委六盤水市人民政府關於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市發〔2010〕4號)精神,設立六盤水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責調整
(一)劃轉原省以下垂直管理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行政管理職責。
(二)劃入市衛生局食品衛生許可,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以下簡稱“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和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的職責。
(三)加強綜合協調食品安全、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職責。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國家藥物政策、食品安全、藥品法典和有關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和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全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規劃並監督實施。
(二)承擔轄區內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和組織查處食品安全事故的責任;組織實施食品安全標準;負責食品及相關產品的安全風險評估、預警工作;組織實施食品安全檢驗機構的資質認定和檢驗,統一發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三)負責消費環節食品衛生許可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
(四)組織實施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規範,開展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發布消費環節食品安全日常監管有關信息。
(五)負責化妝品衛生許可、衛生監督管理和有關審批工作。
(六)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研製、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質量管理規範;負責藥品、醫療器械的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等工作。
(七)負責藥品、醫療器械監督管理,監督實施國家藥品、醫療器械標準,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執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監督實施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
(八)組織實施中藥、民族藥監督管理規範和質量標準,監督實施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範、中藥飲片炮製規範和中藥材品種保護制度。
(九)監督管理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精神藥品及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和藥源性興奮劑;發布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信息。
(十)組織查處消費環節食品安全和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等的研製、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違法行為。
(十一)指導全市食品藥品有關方面的監督管理、應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二)組織實施執業藥師資格準入制度,開展執業藥師資格培訓、註冊和繼續教育工作。
(十三)承辦市人民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設8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訪、安全保密、財務、信息、統計、宣傳、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後勤保障、議案建議及提案辦理、綜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組織開展與食品、藥品、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督管理有關的交流與合作。
(二)政策法規科
負責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賠償等工作;負責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協調和備案工作;指導全市食品藥品監管機構的依法行政和法制建設工作。
(三)食品安全協調科
負責食品源頭、食品生產加工、食品流通、餐飲消費環節的綜合監管和組織協調工作;組織實施食品安全監管的法規規章和標準;負責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事故的工作;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測、風險評估和預警工作;承擔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工作。
(四)餐飲服務監管科
負責消費環節食品相關行政許可和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監督實施消費環節食品安全許可和有關安全管理規範、標準;依法組織實施並監督指導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發布與監管有關工作信息;指導和監督全市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事故的處理工作。
(五)保健食品與化妝品監管科
負責保健食品、化妝品相關行政許可的管理工作;監督實施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許可有關規範和標準;依法組織實施並監督指導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發布與監管有關工作信息;審查和監測保健食品、化妝品廣告;指導和監督全市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事故的處理工作。
(六)藥品市場監管科
監督實施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依法負責藥品零售經營許可、藥品市場秩序的監督管理工作;監督實施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發布藥品質量公告;監測藥品廣告;依法承擔藥品網際網路信息服務和交易行為的監督管理工作;參與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負責政務服務工作。
(七)綜合業務科
監督實施國家藥品標準、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產品目錄、藥用輔料、醫療機構製劑標準;組織實施中藥、民族藥監督管理和質量標準;執行國家中藥材品種保護制度和中藥材(民族藥材)地方標準及中藥飲片炮製規範;承擔全市醫療器械生產、流通、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監督實施國家醫療器械標準;執行醫療器械產品分類管理目錄;受理醫療機構製劑品種註冊和醫療器械經營許可申請;發布醫療器械質量公告;監測醫療器械廣告;對依賴性藥物濫用和藥品、醫療器械不良反應進行監測和信息反饋;監督實施藥品生產和醫療機構製劑質量管理規範;依法負責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及精神藥品等監督管理工作。
(八)人事教育科
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教育培訓、目標管理等工作;擬定全市食品藥品監管系統教育培訓規劃、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規章制度,並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實施;組織開展消費環節食品、保健食品、化妝品、藥品、醫療器械從業人員的資格管理和培訓工作;實施執業藥師資格認定製度。
紀檢監察機構 市紀委、市監察局派駐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紀檢組、監察室(職責由辦公室承擔)。
四、人員編制
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行政編制24名(含紀檢監察1名)。定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1名(副縣級)、正副科長(主任)8名、食品藥品監察專員2名(正科級)。
工勤人員編制3名。經費由市財政全額預算管理。
五、其他事項
(一)保健食品的監督管理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食品安全監管的職責分工。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牽頭建立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負責食品安全綜合監督;負責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市農業委員會負責農產品生產環節的監管。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安全的監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的監管。
(三)食品生產、流通、消費環節許可工作監督管理的職責分工。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提出食品生產、流通環節的衛生規範和條件,納入食品生產、流通環節的條件;負責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衛生許可的監督管理。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食品生產環節許可的監督管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許可的監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