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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機構改革的指導思想、原則和主要任務
(一)改革的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把維護人民民眾的根本利益作為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著力解決制約我區經濟社會發展的突出矛盾和問題,著力解決人民民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努力建設人民滿意的政府。
(二)改革的原則和主要任務
圍繞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總體目標,以轉變政府職能為核心,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著力轉變政府職能,理順職責關係,明確和強化責任,最佳化政府組織結構,完善體制機制,推進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
二、機構設定
區政府設定工作部門24個、政府直屬事業單位1個和其他機構1個,具體設定和調整如下:
(一)保留的機構
區政府辦公室、區發展和改革局、區教育局、區水利局、區民族宗教事務局、區司法局、區監察局(與區紀委合署辦公,不占政府機構個數)、區民政局、區審計局、區統計局、區環境保護局、區財政局、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二)組建、調整、更名的機構
1、組建農業局,掛扶貧開發局、科學技術和知識產權局牌子。將原農業局、科學技術局、農業辦公室(扶貧開發辦公室)、農業機械服務中心職責和鄉鎮企業局(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局)農產品加工行政管理職責,整合劃入農業局。不再保留原農業局、科學技術局、農業辦公室(扶貧開發辦公室)、農業機械服務中心。將農業綜合開發行政職責劃入財政局。
2、組建文體廣電旅遊局,掛新聞出版局、著作權局牌子。將文體廣播電視局(新聞出版局、著作權局)、旅遊事業局職責整合劃入文體廣電旅遊局。不再保留文體廣播電視局、旅遊事業局。
3、組建衛生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衛生局職責和省以下垂直管理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職責,整合劃入衛生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不再保留衛生局、省以下垂直管理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4、組建林業和園林綠化局。將林業局職責和城市管理局城市園林綠化職責,整合劃入林業和園林綠化局。不再保留林業局。
5、組建商務和糧食局。將糧食局職責、經濟貿易局流通管理職責、發展和改革局(招商引資局)對外經濟協作職責,整合劃入商務和糧食局。不再保留糧食局。
6、組建經濟和信息化局,掛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局牌子。將經濟貿易局除流通以外的職責、發展和改革局(招商引資局)信息化管理職責、鄉鎮企業局(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局)除農產品加工和安全生產以外的職責,整合劃入經濟和信息化局。不再保留經濟貿易局。
7、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由政府直屬事業單位調整為政府工作部門。將鄉鎮企業局(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局)安全生產職責劃入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不再保留鄉鎮企業局。
8、將物價局職責劃入發展和改革局。不再保留物價局,發展和改革局不再掛招商引資局牌子。
9、將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更名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10、將煤炭管理局更名為煤炭局。
11、將建設局更名為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12、將交通局更名為交通運輸局。
13、城市管理局掛城市綜合執法局牌子。
(三)保留的區政府直屬事業單位
保留區檔案局,掛檔案館牌子;為區政府直屬正科級事業單位。
(四)其他機構
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在此次政府機構改革方案中列入“其他機構”類別單獨設定。
(五)機構規格
區政府工作部門、區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和其他機構機構規格為正科級建制,其內設機構為正股級。
(六)清理和規範區政府議事協調機構的實體性辦事機構
區農業辦公室(扶貧開發辦公室)由議事協調機構的常設辦事機構調整併入區農業局。以後不再設定議事協調機構的實體性辦事機構。
三、部門領導職數、內設機構領導職數限額及人員編制
(一)部門領導職數限額
區政府工作部門領導職數原則上設正職1名,副職2名。具體配備如下:
1、區政府工作部門領導職數
配備1正2副的23個:政府辦、發展和改革局、經濟和信息化局、教育局、水利局、民政局、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農業局、林業和園林綠化局、文體廣電旅遊局、衛生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審計局、統計局、環境保護局、商務和糧食局、煤炭局、城市管理局、司法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監察局(不占機構個數)。
配備1正1副的1個:民族宗教事務局。
2、區政府直屬事業單位領導職數:
區檔案局領導職數配備1正1副。
3、其他機構領導職數:
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領導職數配備1正2副。
區政府工作部門的機關黨組織和紀檢監察機構按規定設定。部門紀委書記、紀檢組長、機關黨委書記按有關規定配備,上述職務按部門副職級別配備,不占部門領導職數。
機構改革後,現有領導幹部超過職數限額的,力爭在3—5年內逐步調整到部門領導職數限額內。
(二)內設機構領導職數限額
區政府各工作部門內設股室本著綜合、精幹的原則設定,股室領導職數設1職。
科級非領導職數的配備,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和程式,報區委組織部審核批准。
(三)人員編制
1、機關行政編制的核定。按照轉變政府職能和大部門制的要求,在政府機構改革中,區機構編制部門按照人員編制總量控制、不突破現有行政編制總數的原則,統一收回區政府各工作部門的行政編制,並結合各工作部門所承擔的職責任務,重新核定區政府各工作部門的行政編制。
2、機關工勤人員編制的核定。區政府各工作部門原則上維持原工勤編制使用情況,並結合車輛編制計畫,核定聘用工勤人員編制。
四、撤併整合部門下屬機構管理關係的調整
區政府部門撤併、整合、重組後,部分下屬機構撤銷、合併、更名和調整隸屬關係等事宜,由區機構編制部門另行文確定。
五、方法步驟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這次政府機構改革在區委、區政府領導下,在市編辦的指導下,由區編辦具體組織實施。
(一)認真做好“三定”規定的報批工作
鑒於2001年區政府機構改革後,區政府各工作部門的職責均發生了一些變化,參照市政府重新核定各部門“三定”規定的做法,對區政府各工作部門“三定”規定重新核定下發。
區編辦要切實履行職責,認真指導區政府各工作部門擬定“三定”規定。區政府各工作部門要參照市政府對口部門“三定”規定,結合本部門實際,認真擬定本部門的“三定”規定,及時報送區編辦審核,經區編委審議後,由區政府審批印發。
區政府各工作部門在“三定”規定中,凡涉及取消行政審批權、保留行政審批權有關事項的,要將相關法律法規依據作為附屬檔案一併報送。
在擬定和審核“三定”規定的過程中,對於部門之間職責交叉、重複需要協調的問題,由區編辦組織相關部門進行協商,協商解決的問題列入部門的“三定”規定;經與部門協商仍不能解決的問題,報區編委或區委、區政府審定,審定結果列入部門“三定”規定。
(二)嚴格控制機構編制
區編辦要認真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和完善機構編制管理嚴格控制機構編制的通知》(廳字〔2007〕2號)和《中共貴州省委辦公廳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和完善機構編制管理嚴格控制機構編制的通知》(黔委廳字〔2007〕35號)精神,嚴格機構編制審批程式和備案制度,加強對機構編制規定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違反規定的要嚴肅查處,限期糾正。
(三)切實做好人員安置工作
這次區政府機構改革涉及職能調整劃轉的範圍廣,撤併整合的部門多,需要安置的人員數量大。對撤併、整合部門的工作人員,按照“人隨事走和調劑安置”的原則進行安排,對超編的人員,逐步過渡,分步消化。對因職數、編制限制一時難以安排的幹部,可採取暫時超職數安排、保留原職級待遇等靈活措施解決,逐步消化。組織、人事和相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對此項工作的指導。各部門要深入細緻地做好機構改革中的思想政治工作,確保改革順利推進;要嚴肅機構改革中的各項紀律,嚴禁突擊提拔幹部和突擊進人,嚴防國有資產流失,保持作風不散、工作不斷、秩序不亂,保證各項工作運轉正常確保經濟社會穩定。
(四)認真做好機構改革的檢查驗收和總結工作
區政府各部門的機構改革要嚴格按照區政府批准的“三定”規定組織實施,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此項工作完成後,各工作部門要及時進行工作總結,向區編辦報送書面總結,區編辦對各工作部門進行檢查驗收,並向區委、區政府和市編辦報告。
六、其他有關問題
(一)機構改革中的資產處置和檔案移交問題
區政府辦、區財政局要會同有關部門,嚴格按照機構改革中有關國有資產管理規定,認真做好相關部門經費、物資、房地產等資產的劃轉和處置工作,嚴防國有資產流失。區檔案局要加強對機構變動部門的檔案監督管理工作。撤併整合的部門要加強幹部人事檔案和其他檔案檔案資料的管理,認真做好清理、登記和移交工作,嚴防丟失、損壞和失泄密,嚴禁私自更改檔案內容和隨意抽取檔案資料,確保各類檔案及檔案資料完整保存和移交。
(二)新機構印章啟用問題
新設立、組建和改變名稱的部門,新印章印模由區編辦審核名稱後,按有關規定、程式製作和啟用。原印章立即作廢並按規定銷毀。
(三)機構掛牌問題
區政府新設立、組建和改變名稱的部門,其機構牌子由各部門啟用印章後按照有關規定自行製作。新設立和組建的部門應及時對外掛牌運轉。
新組建的機構未運轉之前,原各部門領導班子要恪盡職守,認真抓好各項工作。
中共六盤水市鐘山區委
六盤水市鐘山區人民政府
發布時間
201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