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大件運輸

公路大件運輸

公路大件運輸是指指公路運輸中對龐大、沉重而又不可分割的整體貨物的運輸。實際運輸時,交通管理部門要事先向民眾公告並臨時分段封閉交通,由指揮車、高空架線車等開道,以排除各種干擾和上空障礙。通過大城市時,還可根據情況安排在夜間運輸,以減少對城市正常交通的影響。

公路大件運輸

正文

指公路運輸中對龐大、沉重而又不可分割的整體貨物的運輸。大件在體積和重量上超過了普通載貨汽車容許的裝載容積和重量,並超過了公路線形和橋涵通過能力的規定限界,運輸時就要採取一定的工程技術和運輸組織措施。
發展簡況 古代,在陸上運輸大件是利用簡單的工具,依靠大量人力或畜力拖曳,或是利用冬季潑水成冰覆蓋路面後再進行拖曳。近代電力和機械工業出現後,人們套用電機、卷揚機(或其他牽引機械)、滑輪組、鋼絲繩、滾槓、千斤頂和枕木等,以滾拖的方法進行大件運輸。直到今天,這種方法仍用於公路大件運輸,特別是在運距不長而又缺乏大型起重設備的水路運輸或鐵路運輸裝卸地點常被採用。
隨著現代大工業的發展,化工、石油、冶金和電力等工業所用設備的體積和重量日益增大,一件設備往往重達百噸到幾百噸,寬高可達五、六米,長可達幾十米,甚至更多。這類大件的長途運輸,有些可以利用水路運輸或鐵路運輸,在沒有水路或鐵路的地區,或者由於水路運輸受航道深度和橋樑淨空等限制,鐵路運輸受隧道、橋樑、車站限界等限制,因而不得不利用限制條件較少、困難易於克服的公路運輸;而且幾乎所有水路和鐵路大件運輸的目的地,距離碼頭或鐵路車站的這段路程最終也要由公路運輸來完成。在這種客觀需要的情況下,超重型汽車列車逐步興起。利用超重型汽車列車的現代化公路大件運輸在工業已開發國家開始於20世紀60年代初期。中國於1967年在上海首次進行這種公路大件運輸;70年代中期以後得到迅速發展。近十年中,先後運過整體重量達500多噸的特重設備,長度超過70米的特長設備,以及寬達 9米多、高達12米多、長近20米的特寬、特高設備。運用超重型汽車列車的技術性能來運輸現代工業的大型設備,安全而又快速。
80年代初,在一些國家興起一種稱作“模件”建廠的新工藝,即將工廠分成若干單元建造。建成後,將各個單元(即模件)運往建設工地組裝。這種模件,重量從幾百噸到幾千噸,長、寬、高各可達幾十米。運輸這類大件,也可用超重型汽車列車。此外,還可用一種稱作自走式的平板車組來載運。
措施 運輸大件,因車貨總重、外廓尺寸等超過公路規定限界,需要向有關交通管理部門申報,採取必要的工程技術和運輸組織措施。運輸前,要查清所運大件的重量、尺寸、重心和支點位置,配備相應的車輛,落實所經路段、橋涵的承載能力,公路寬度、彎道半徑、縱坡、路拱的幾何尺寸,立交和隧道等結構物的淨空限界,公路上空電線和兩側的障礙物等情況,制定運輸方案。對於不適於超重型汽車列車通過的路段要改建,橋涵要加固,障礙要排除,或者採取臨時措施,如繞道行駛、搭建便橋、修建便道等。對於重量和尺寸特殊的大件,必要時應先進行行車模擬試驗,以檢驗所經公路能否通過。實際運輸時,交通管理部門要事先向民眾公告並臨時分段封閉交通,由指揮車、高空架線車等開道,以排除各種干擾和上空障礙。通過大城市時,還可根據情況安排在夜間運輸,以減少對城市正常交通的影響。(見彩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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