迴避制度是國家公務員管理的一項重要制度,實行迴避制度,有利於促進國家公務員清正廉潔,秉公辦事,有利於防止國家公務員腐敗行為的發生,維護國家行政機關的形象和聲譽。
規定公務迴避的理由是,公務員在執行公務時,如果處理的問題與自己或自己的親屬有關,就極有可能受到“人情”的困擾,即便秉公辦事,也容易受到別人的猜疑,不利於公務的順利執行。
公務迴避是公務員在行使職權的過程中,若與所處理的事項存在利害關係,應當依法終止職務行為並由其他公務員行使相應職權的制度。公務迴避中的利害關係既包括本人和法定的親屬關係人員,也包括師生關係、同學關係、戰友關係、同鄉關係、上下級關係、敵意關係、競爭關係等。根據公務所涉及的領域不同,分為執行內部公務的迴避、行政執法的迴避和司法裁判的迴避。
迴避制度是國家公務員管理的一項重要制度,實行迴避制度,有利於促進國家公務員清正廉潔,秉公辦事,有利於防止國家公務員腐敗行為的發生,維護國家行政機關的形象和聲譽。
規定公務迴避的理由是,公務員在執行公務時,如果處理的問題與自己或自己的親屬有關,就極有可能受到“人情”的困擾,即便秉公辦事,也容易受到別人的猜疑,不利於公務的順利執行。
2000年7月4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九屆檢察委員會第65次會議通過。
中共中央組織部、中共中央企業工作委員會關於印發《國有重要骨幹企業領導人員任職和公務迴避暫行規定》的通知,為加強對國有重要骨幹企業的管理,保證國有重要骨幹...
2011年12月,中組部、人社部印發《公務員迴避規定(試行)》,規定公務員要進行任職迴避、地域迴避和公務迴避。明確了公務員一般不得在成長地擔任市(地、盟...
(試行)簡介 (試行)印發通知 (試行)全文迴避制度,是指審判人員和其他法定人員在遇有法律規定的情形時,退出對本案審理的制度。迴避制度是為了保證案件獲得公正審判而設立的一項制度。根據法律規定,迴避...
法官任職迴避制度 公務員迴避制度 檢察人員迴避制度 會計人員迴避制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以公務接待厲行節約為主線,緊緊抓住創新管理和深化改革這兩個“治本”之策,力求根治公務接...
新規簡介 新規內容 三公經費 管理規定 各地措施任職迴避亦稱“職務迴避”。公務員不得擔任與其法定親情關係有直接關聯的職務的制度。任職迴避中的親屬關係包括:(1)夫妻關係;(2)直系血親關係;(3)三代...
對象 詳細資訊法官任職迴避是指法官基於一定的血緣、親屬關係而不得在一定的崗位任職的一種限制性制度。 法官的公務迴避是指法官對與本人有特定關係的案件,可能影響案件公正處...
所謂國家公務員迴避制度,就是為保證有權機關公正、嚴格執法,當相關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過程中因其與所處理的行政事務有一定利害關係時,根據法律規定的範圍和程式...
簡介 詳細資訊 歷史變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