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公務員法律責任認定》分為公務員法律責任的概述、公務員行政法律責任的認定、國家賠償法律責任的認定、公務員刑事法律責任的認定這四編,共十二章,系統地闡述了公務員法律責任認定的知識。程式是公務員行使權力、履行職責的步驟、順序和方式,按照法定步驟、順序和方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是法律得以實施和國家權力正確運用的保證。第三,認真履行職責,是對公務員履行職責和態度所做的要求,是對履行職責的質量和效率要求,其含義是指按照職責許可權,不應付、不推託,對自己的職責認真負責地履行;不簡化程式,不簡單了事。
目錄
第一編 公務員法律責任的概述
第一章 公務員法律責任
第一節 公務員法律責任的含義和特徵
第二節 公務員法律責任的功能
第二章 法律責任主體——國家公務員
第一節 國家公務員概述
第二節 國家公務員的範圍
第三節 國家公務員的義務和權利
第四節 國家公務員的法律地位
第二編 公務員行政法律責任的認定
第三章 公務員行政法律責任的認定
第一節 行政法律責任的概念和特徵
第二節 行政法律責任的構成要件
第三節 行政法律責任形式的分類
第四章 行政法律責任的原因——行政違法
第一節 行政違法的概念和特徵
第二節 行政違法的構成
第三節 行政違法的內容
第四節 違法行政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第五章 違法設定和實施行政許可的法律責任認定
第一節 違法設定行政許可的法律責任
第二節 違法實施行政許可的法律責任
第三節 違法授予行政許可的法律責任
第四節 行政許可違法收取和處理費用的法律責任
第五節 違法實施行政許可的賠償責任
第六節 行政許可監督職責違法的法律責任
第六章 行政複議的法律責任認定
第一節 行政複議機關的法律責任
第二節 被申請人的法律責任
第七章 違法設定和實施行政處罰的法律責任認定
第一節 設定和實施行政處罰概述
第二節 違法設定和實施行政處罰的法律責任分類
第三編 國家賠償法律責任的認定
第八章 國家賠償法律責任
第節國家賠償責任的概念和特徵
第二節 國家賠償與相關制度的區別
第三節 國家賠償責任的要件
第四節 國家行政賠償的責任範圍
第五節 國家行政賠償的義務機關
第六節 國家行政追償責任
第四編 公務員刑事法律責任的認定
第九章 公務員刑事法律責任
第一節 公務員犯罪承擔刑事法律責任的形式種類
第二節 非刑罰處理方法
第三節 公務員濫用職權犯罪的法律責任概述-
第四節 公務員濫用職權犯罪的司法認定
第五節 公務員濫用職權犯罪的刑事法律責任
第十章 公務員貪污賄賂犯罪的刑事法律責任認定
第一節 貪污罪的刑事法律責任概述
第二節 挪用公款罪的刑事法律責任
第三節 受賄罪的刑事法律責任
第四節 行賄罪的刑事法律責任
第五節 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的刑事法律責任
第六節 隱瞞境外存款罪的刑事法律責任
第七節 私分國有資產罪的刑事法律責任
第八節 私分罰沒財物罪的刑事法律責任
第九節 單位受賄罪的刑事法律責任
第十節 單位行賄罪的刑事法律責任
第十一章 公務員瀆職犯罪的刑事法律責任認定
第一節 瀆職罪的概述
第二節 玩忽職守罪的刑事法律責任
第三節 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的刑事法律責任
第四節 過失泄露國家秘密罪的刑事法律責任
第五節 徇私枉法罪的刑事法律責任
第六節 私放在押人員罪的刑事法律責任
第七節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刑事法律責任
第八節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簽訂、履行契約失職被騙罪的刑事法律責任
第九節 放縱走私罪的刑事法律責任
第十節 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的刑事法律責任
第十一節 違法發放林木採伐許可證罪的刑事法律責任
第十二節 非法批准徵用、占用土地罪、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罪的刑事法律責任
第十三節 動植物檢疫徇私舞弊罪的刑事法律責任
第四節 辦理偷越國(邊)境人員出入境證件罪、放行偷越國(邊)境人員罪的刑事法律責任
第五節 招收公務員、學生徇私舞弊罪的刑事法律責任
第十六節 失職造成珍貴文物損毀、流失罪的刑事法律責任
第十七節 虐待被監管人罪的刑事法律責任
第十八節 枉法裁判罪的刑事法律責任
第十九節 徇私舞弊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罪的刑事法律責任
第二十節 失職致使在押人員逃脫罪的刑事法律責任
第二十一節 濫用管理公司、證券職權罪的刑事法律責任
第十二章 公務員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犯罪的刑事法律責任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