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件
永平二年(公元59年),竇融從兄子竇林因罪下獄死。明帝多次下詔責讓竇融,並“戒以竇嬰、田蚡禍敗之事”。竇融惶恐,復乞骸骨,被詔第養病。一年以後,竇融上衛尉印緩。後來,其長子竇穆,依仗權勢,胡作非為,矯陰太后詔,令六安侯劉盱去婦,娶其女為妻。永平五年(公元62年),被告發此事。竇穆等免官,家屬受株連而歸故郡,只留竇融於京師。不久,詔諸竇悉還京師。竇融終年七十八歲,謚為戴侯。
漢明帝永平二年(公元59年),張道陵二十五歲,被郡守以“賢良”推薦到朝廷,後來,到洛陽經過考核,一舉中了“賢良方正極言直諫科”,被朝廷授予巴郡江州(今重慶市)令。在江州令任上,他看透了地方強權的橫行,為官的貪贓枉法,老百姓食不裹腹怨聲載道。他又想到自己為一介書生、小小縣令,怎么也改變不了這樣的世道,倒不如效法先祖張良,出離塵世,善保自身,以圖延年益壽罷了。
東漢明帝永平二年(公元59年),揉合秦制與三代古制,重新制定了祭祀服制與朝服制度,冕冠、衣裳、鞋履、佩緩等各有嚴格的等級差別,從此漢代服製得到了確立。
張道陵,漢明帝永平二年(公元59年)曾任江州(今重慶)令,不久即棄官。先後於北邙山(今河南洛陽東)、雲錦山(今江西龍虎山)等地修煉。